2021年3月27日上午,世界本原文化研究院举办的主题为“权利的形而上学”的学术沙龙在北京举行
2021年3月27日上午,主题为“权利的形而上学”的学术沙龙在北京举行,这是世界本原文化研究院今年举办的第二场学术交流。会上专家学者围绕主题和黄裕生教授的著作《权利的形而上学》展开对话和探讨。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近20位学者参加。
对话共分两个时段进行,上半场是主题报告和评议,下半场是自由讨论。上半场,清华大学黄裕生教授作主题为“权利的形而上学”的专题演讲。随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尚杰研究员、中共中央党校李文堂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聂敏里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朱会晖副教授等进行评议。主题报告和评议环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马寅卯副研究员主持。
清华大学黄裕生教授作主题演讲
黄裕生在报告中,首先结合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讲述了自己遇到的困惑和对政治哲学感兴趣的原因,以及对政治哲学问题思考的历程。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成长中遇到的生活困境,在他心里引发了一连串问题:“为什么不种粮食的人有粮食吃,而种地的农民反而没有?”“为什么有人可以随便恶待在自己心目中善良的老人?”这些萦绕在他心头的困惑促使他在研究第一哲学时力图把第一哲学的讨论贯穿到对政治哲学的思考。所以,在他的《权利的形而上学》一书里对核心主题即权利原则的讨论,既有实证的事实依据,也有超验的可靠论证。
接着,对《权利的形而上学》这一著作,他着重介绍了自己有突破的四个方面工作:一、在康德哲学基础上,通过引入相互性关系环节,重构了对自由意志的论证与对普遍道德法的演绎,并通过引入“自主的行动空间”这一概念,在对道德法进行转换性表达基础上,更为准确、清晰地完成对权利法则的论证。在此基础上,他阐明了权利不仅是一个人相对他人而言不可入侵的一个行动空间,且是一个人对自己而言修德进业必备的自主空间。二、从存在论意义上的自由存在演绎出六大“自主的相互性关系原则”,以此论证人类的初始状态必是一种基于自主的相互性关系的伦理社会,而不可能是“自然状态”,据此他又质疑并修正了契约论国家学说和有机整体论国家学说。三、通过论证自由是来自自然而又是最高的自然,对诉诸“低版本的自然正当性”的各种保守主义进行归类与质疑,重申了近代以来人类思想对基于人的自由的正当性的捍卫。四、对被全球化奉为相处原则的多元原则的正当性基础进行了追究,并据此阐明了多元原则的限度。这些方面构成了全书的核心内容,是该书的上篇,即“理论篇”。
《权利的形而上学》于2019年6月商务印书馆出版后,在学界引起很大关注。该书是一部对公共实践领域展开形而上学思考的政治哲学专著,分为上、中、下三篇。中篇也即“历史篇”,是在上篇提供的理论视野下,对近代四个最重要政治哲学家的主要作品展开讨论,展示了近代哲学如何从自然状态与自然法转向从自由与自由法去论证权利原则的历史进程。下篇也即“现实篇”,基于“理论篇”确立的分析框架对时代所面临的一些世界性问题,如全球化背景下的多元原则本身及其界限,以及权利理论与民族国家理论究竟有什么关系等问题加以澄清,并试图做出回答。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尚杰作评议
主题报告后,尚杰首先评议,他谈到,黄裕生教授的《权利的形而上学》是近年来国内政治哲学领域的一部重要著作,全书以自由概念为核心,追溯了近代以来权利观念的历史变迁,功力非常扎实。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将学术视野放眼当今时代所面临的全球化背景下的多元原则本身的正当性问题,多有独立思考的理论创见。诚然,这些见解值得国内学界的热议,它们都是当今政治哲学领域的关键话题,有极其强烈的现实意义。但是,尚杰说,该书从形而上学视角考察权利概念的历史与现实,也论及全球化背景下的多元原则,因“差异”和“他者”的存在,那么如何理解“一”与“多”的关系,该书涉及“权利”概念的起源,也应该考虑后现代哲学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并有所回应。正如一切源于形而上学的概念一样,传统哲学中的“权利”也隐藏着同一性和抽象的普遍原则,但现实的真相是差异。“一”是如何统一差异的?是否真能统一?差异是否能返回传统哲学所谓同一性原则?它们之间无法调和的冲突是否真能化解?“一”与“多”的起源和归纳问题,其缘起的复杂性理应是“权利的形而上学”要考虑的。
主持人马寅卯谈到,尚杰提出了一个不同的维度,作为有着法国哲学背景的尚杰强调所谓的差异性是他的特色。而马寅卯认为,黄裕生突出的是同一性原则,所以有必要用差异性原则来作为一个补充,这两个维度之间更多的是互补关系而未必是对立的关系。
中共中央党校文史部李文堂教授
李文堂评议中说,20多年前自己也曾拟过权利起源的研究题目,但没写出书来。黄裕生从形而上的维度来论证权利的起源,这是他的一个很重要的关切。他的权利问题意识很早,关于权利的形而上学论证,是近几来年的工作,这很不容易。他多年的思考汇成了本书,涉及面很广,讨论了自由主义、共和主义和保守主义等不同的政治哲学的权利观。他比较有学术价值的思路是他的第三条道路的思考,试图解释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关系,找出在伦理共同体中实现个体权利的平衡点。李文堂认为,全书核心涉及到权利起源的先验性与经验性问题。之所以叫权利形而上学,是因为有权利起源的先验性原则。权利是与他人关系而言的,进入伦理社会之前的人,是自然状态,不需权利主张。进入伦理社会状态,需要相互承认人的尊严,就是承认人是一个权利主体,这是绝对的,先验的,内在的,形式的,这不取决于历史社会经验,不受时空条件限制。这个意义上是形而上的。但是,李文堂指出,人的尊严、权利需要有一个实现方式,比如通过身体、财产等方面的权利自由,黄裕生称之为自主空间,他则称之为外在自由。这个是经验的起源,受时空限制,是相对的,历史的,文化的。李文堂认为该书有几个重要思路值得关注:一是从德性自由或内在自由原则出发克服原子个体主义契约论的缺陷。从英国的传统开始讨论个体权利问题,从霍布斯到洛克的权利观是基于自然状态的自然权利,比较强调个体的外在自由;但是卢梭与康德的自由问题与德性相关,变成了内在自由。黄裕生说自由是最高的自然,实际上就是把自由视为我们人的先验的内在德性,具有康德意义上自我立法能力。通过绝对命令承认他人与自己一样是一个有人格尊严的权利主体。二是他从人的时间敞开性原则出发理解人的自由。因为人是时间性的存在,不是固化的原子个体,是向自己未来可能性不断敞开,所以才是自由的,才可能与他人共处进入历史性与社会性。李文堂认为这个思路是受了海德格尔的影响,而这个原则还需要进一步贯彻到权利的起源解释中去,特别是权利的经验性起源问题,是与时间性、历史性相关的。
最后,对于黄裕生的讲的权利形而上学的两个重要的维度,即自由的原则和敞开性的原则,李文堂表示,都很赞同,并有共鸣。但是,他认为有些论证,比如权利与德性关系孰先熟后怎么摆更自洽还可完善;因古今政治模式之别和中西历史的复杂性,理论上是一种建构,现代性起源不是简单按时间顺序安排,古中有今的情况需要考虑进去。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聂敏里教授做评议
聂敏里的发言围绕《权利的形而上学》该书的主题做了深入的评议,并以“社会契约论:对政治的先验构想”为话题行进了对话。聂敏里首先对《权利的形而上学》做了两点评价:一是,《权利的形而上学》是基于卢梭–康德的自由主义传统,在充分吸收霍布斯–洛克自由主义传统的前提下,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一个全方位的建构。该书三个部分中,第一个部分是基本理论的构造;第二个部分是对两个自由主义传统的梳理,上溯至西塞罗,探究其自然法的端倪,最后,前行至康德,达到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根本形而上学原则的探赜。第三个部分是在前两部分理论资源的基础上对当代世界政治一些重大问题的考察和分析。他认为,该书是有所为而作,怀抱着极大的理论抱负和思想关怀,是一部思想价值很高的著作。二是,《权利的形而上学》能够运行在先验原则的形而上学高度,基于最根本的先验原则对政治进行理论建构,并且充分熟悉和利用在这方面的来自卢梭和康德的理论资源,因而最大程度地弥补了国内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在形而上学这个层面的理论短板。
接着,聂敏里指出,《权利的形而上学》一书的基础理论根本上是在社会契约论的传统中展开的,并进一步对社会契约论传统本身进行了探讨。他说,社会契约论在根本上是秉承从古代晚期逐渐发展起来的自然法传统而来的。实际上,它可以说是古代和中世纪自然法传统的近代版本。在他看来,整个近代社会契约论传统,无论是霍布斯–洛克式的,还是卢梭–康德式的,都是建基于人的作为个体的自由存在,是基于个体人的自由存在对政治、社会的先验构想。而这样一种构造由于诉诸的先验原则——亦即人的作为个体的自由存在——构成了历史的一个新起点,从而,社会契约论所构想的政治、社会也就具有历史的新开端意义。因此,聂敏里想给这种先验主义的政治、社会架构提供一个不同的观察视角,也就是历史主义。社会契约论所提供和论证的政治、社会模式实际上是对一种具有历史合法性的政治、社会架构的先验化,使其从历史合法性的规定中脱离出去,变成一种绝对、唯一、永恒的人类政治、社会架构,甚至成为一切人类社会、全部人类历史能够得以成立的唯一合法的前提。就这种政治、社会架构是需要确立和正在确立的历史现实来说,这种对政治、社会的先验化具有历史现实意义。因而,它虽然在思维方式上是先验的,也就是说在理论上具有超经验的思想旨趣,但是,它却可以不断从现实中获得其现实性和现实意义的印证。这也是卢梭和康德以那样一种形式化的方式论证他们的理想共同体,却能够激起那么多的人的共鸣的原因所在。因此,一种历史主义性质的思维所要求的就是对当下历史现实条件的关注,和对当下历史现实条件下的公平与正义的寻求与建构。它更关注的是人的实质性的权利的获得,而不是在一种抽象的、形式性的权利诉求下忽略由于种种现实和历史原因所造成的人的实质的权利关系上的不公正、不平等。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朱会晖副教授作评议
朱会晖评议时指出,在《权利的形而上学》中,黄裕生教授基于多年对政治哲学史的坚实研究,深刻揭示了西方古代与现代政治思想的根本差异,呈现了对现代政治思想演进的基本脉络,更回应了当代诸多理论问题与挑战。他认为,黄裕生延续并有力推进了德国式的、康德主义的权利学说,体现了很强的理论原创性与思想性,实现了非常重要的理论突破,有着深层的现实意义。在他看来,对黄裕生而言,权利学说不应只是政治的,首先应是形而上学的。政治原则不应只基于开明的利己主义与互利原则,更基于每个人不可侵犯的尊严与应得的尊重,否则,每个人平等的商谈、订立契约的权利无法得以确立。由此,提出的是一种有原则的、有根的自由,即以每个人的自由意志为平等尊严的基本根据,在理论上来确立起每个人平等的道德地位,从而超越相对主义与功利主义,确立起每个人不可侵犯的政治权利。这种平等的权利原则并不反对诸多的历史性的、社群性的文化的多样性,反倒为这种多样性提供确定的正当性根据,并划定其合理性边界。
他说,黄裕生的学说实际上有力地张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需要专业的知识,实践需要机巧与明智,我们也要清醒地思考,什么是我们应当坚持的基本观念与原则,什么是前行的方向。
主持人马寅卯针对评议和发言人回应指出,通过发言,黄裕生教授觉得大家的批判性还不够。其实我们考虑过,对话最好能针锋相对,但是机缘没那么巧合。在以后的沙龙活动中,会更侧重邀请有不同维度的学者参与讨论。
下半场的自由发言,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詹文杰副研究员主持,与会学者围绕主题从不同层面进行了对话与交锋。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党委副书记崔唯航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罗传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陈霞、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马寅卯、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员赵法生等分别发言。黄裕生对发言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党委副书记崔唯航研究员在发言
崔唯航表示,黄裕生对权利的形而上学问题做了一个精彩论证,很受启发。从比较的视域看,其论证具有比较典型的德国传统的色彩。德国传统对于权利问题的论证,路径主要是要超出经验领域之外,进入超越或先验领域,并从中寻找权利的最终根据;其运用的方法主要是先验的演绎方法,即从一个最高原理或第一原理出发,推演出权利,具有理论上的彻底性和深刻性。但是,崔唯航认为,德国传统对权利问题的论证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果从英国传统出发,就会发现不同的面相。一是,德国传统的基本思路是必须求助一种形而上学体系来论证权利问题,否则就缺乏根基。而问题在于,自古以来,形而上学体系多种多样,彼此之间很难区分高低上下,要找出一个大家公认的形而上学作为出发点,极其困难。二是,即使找到一个出发点并展开演绎,推演出权利来,但问题在于,这种权利仅仅是理论上的权利,而不是现实中的权利,换言之,这仅仅是权利的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性。对于政治哲学研究来说,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障在现实中享有权利。三是,从研究的趋向来看,20世纪以来,英美的政治哲学研究逐渐远离甚至拒斥形而上学传统,把注意力转向了形而下的层面,转向具体的法律、制度甚至政策层面的研究,在他们看来,这才是更具研究价值的重点所在。崔唯航认为,这条研究路径和传统,也需要我们直面并反思其意义和限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陈霞在发言
陈霞在发言中谈到关于“自然”的问题。她说黄裕生介绍《权利的形而上学》一书时提到“自由是最高的自然”,这一观点对她很有触动。她注意到,最近几年道家学者很重视“自然”的讨论。在她看来,道家的“自然”,也可以从“自然与自由”的关系角度来思考。叶秀山老师曾经有这样的分析,他说:“在老庄的思想里,自然就是自由,自由也就是自然。”道家“自然”的总体意思是本来如此,它由“自”和“然”两个字组成。简单地说,“自然”也就是自己如此,自然而然。自然的反面可以是不自然。如果从外在赋予事物自身不具备的东西,那就是不自然,是对事物的干预。陈霞认为,从摆脱强制、从非本真退出而回归本真、使事物能够自己,自己塑造自己、自己实现自己、保持各自的可能性等意义上说,自然有自由的涵义,从道家的“自然”能推出“自由”。
罗传芳发言中谈到,该书是一本有着终极关怀和现实关切的学术著作。所谓权利(right),从本义上看,就是正当性,是人之为人应该有的内涵。在中国文化里虽然没有明确的“权利”概念,但是有对人之为人的理解和要求,比如儒家最早的人禽之辨、君子小人之辨,其实就是讲人应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是对权利的最初表达。所以“权利”是一个本原性问题。黄裕生从第一哲学、德国哲学形而上学的角度给权利一个理论上的论证,这得益于他的专业基础,做了一个很好的系统性的奠基工作。他的特点是能够自由出入哲学史,没有常见的掉书袋习惯;而且有自己的问题意识,通过推理思辨,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解释框架。从这一意义上讲具有原创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罗传芳在发言
罗传芳也指出,黄裕生的研究具有很强的观念论色彩。观念论的特点是概念、命题像定律一样。可是人类社会跟自然界不一样,如果能用定律解决的话,今天可能早就是幸福的大同世界了。权利在现实中有一个历史展开的问题,从最早对权利的论证到后来演化出不同的结果,包括每个历史阶段权利展开的方式,都很不一样。如何解释这些?用观念解释观念是一个思路,但是如果要追问支撑观念的最后根据是什么?观念在现实中为何没有实现或表现出复杂性?这就涉及观念所依据的现实条件,仅用观念解释观念就不够了。
马克思是另一条路径,可以做为参照。有人说马克思的哲学味儿不足,其实这正是马克思哲学的特点。马克思是黑格尔的学生,但他把黑格尔的方法颠倒过来,最终走出了观念的循环论证。如果说到哲学的转向,马克思的变化无疑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向,即不是由观念规范历史,而是把“绝对理念”放在历史过程中考察,找出其客观必然性;不是由哲学家发现、推演出绝对真理,而是从无数个体的社会实践中看到具体的权益诉求,从而从理论和实践上推动这一事业。从19世纪后半叶到20世纪初,国际工人运动正是通过与资本的博弈,争取到了诸如八小时工作制、工会合法性、普选权、设立自己的节日(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基本权利,这是整个人类解放事业的一部分。到这里,权利的表达就由观念(正当性原则)变成了法权概念。马克思对待问题的方法基于他的唯物史观。唯物史观不仅从物质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阐释观念,而且也为观念包括自由和权利的实现找到现实的途径,这是马克思工作的伟大之处,也是与空想社会主义不一样的地方。
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员赵法生在发言
赵法生认为,黄裕生著作,从西方哲学发展角度,对权利的形而上学做了一个深入系统的论证,是权利哲学研究的重要成果。权利形而上学的核心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问题和现代新儒家的关系密切,如何消化康德的自由意志以重构儒家哲学,是以牟宗三为代表的现代新儒家的核心关切。他们一方面借鉴康德黑格尔哲学,完成对于儒家道德自由意志的普遍和必然性的哲学论证,另一方面又力图通过现代社会的政治架构使权利原则落到实处。牟宗三的道德形而上学的思想深受康德自由意志观念的影响。他主要从孔孟仁学中探寻自由意志的根据,把儒家称为生命的学问。他认为儒家有一种内在的精神生命,支撑着儒家的君子人格,建构了儒家的精神主体性。他认为仁义就是意志自由的确证,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表明儒家道德具有超越意义,也就是他所谓的内在超越。他认为康德没有心性观念,他的实践理性只是理性原则,不具备活动能力。同时,他也认识到传统儒家思想的局限,即只有主观性原则而没有客观性原则,缺乏实现仁爱价值的制度安排。为此,他提出了坎陷说,要求良知后退一步,以便开出民主与科学,通过民主科学来确保每个人天赋的价值实现。在赵法生看来,从良知中同时开出科学和民主的设想,本身存在内在矛盾。因为科学处理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而民主是人际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总起来看,现代新儒家在在消化西方的自由意志和权利思想方面,促进中西哲学会通方面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其思想建构仍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有待于在中西思想的对话中予以拓展和深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马寅卯在发言
马寅卯发言中谈到,无论从思考的深度、切入的视角,还是系统性来说,黄裕生教授的《权利的形而上学》都堪称中国政治哲学研究领域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著作。国内的政治哲学研究以经验性和分析性研究为主,而本书则是把政治哲学,把权利问题作为形而上学来进行研究。所以,我首先要澄清一个说法,就是把形而上学与政治哲学并置或者对立的说法,形而上学并非一个与存在论或者认识论或者伦理学并列的部门哲学,而是对问题的一种独特的追问方式,是一种为哲学主张寻求先天原则并从先天原则出发阐明学说的“做哲学”的方式。自从康德明确区分了自然形而上学和自由形而上学或者说物理形而上学和道德形而上学以来,形而上学不局限于自然或理论领域不应再是一个问题。关于政治哲学的研究或者关于权利问题的研究,不仅可以是形而上学,而且应当是形而上学,至少形而上学是不可缺少的视角,如果这种研究的目的是要为政治哲学或者权利寻求和奠定基础的话。在这个意义上,政治哲学也可以是纯粹哲学,甚至可以是第一哲学。但是我们还是经常听到这样的批评声音:政治哲学不需要形而上学的维度,只需要现实的和操作层面的维度。这种说法过于流于表面。一些基本的价值观和基本的原理并非一经发现就一劳永逸,而是需要不断地探寻、确认、论证和重申的,否则很容易出现反复和倒退,这样的事例不仅在实践领域有,在自然科学领域也时有。人们可能会凭直觉觉悟到一些基本原理,洞察到一些基本价值,但是如果不通过严密的论证把它们牢固地确立起来,就随时会出现摇摆和变动,就会在一些似是而非的反驳面前溃败和迷失。他认为,政治哲学如果要成为一门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就应当致力于寻求和论证人之为人的一些根本的和普遍的价值,而不只是寻求一些地方知识。它不能失掉其目标和原则,不能满足于只是在经验的层面上关注现实利益的博弈。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詹文杰副研究员主持下半场的自由发言
最后,主持人詹文杰代表世界本原文化研究院对与会学者和朋友表达了感谢。他认为,政治哲学的古今之别的确是重要的理论问题,也具有特别的现实意义,而权利原则无疑是现代性社会的核心标志之一,因而他在原则上赞同黄裕生教授在考察近代政治哲学史的基础上提出的关于权利的形而上学论证。不过,他表示,正如各位评议学者所提出的那样,我们或许还需要对形而上学的同一性原则、抽象的普遍性原则和先验主义原则有所反思,从而以某种方式引入历史主义的视野,在具体的社会历史过程中去更好地考察权利的经验性起源和个体自由的发展史等方面的问题。
(作者单位:世界本原文化研究院)
下半场自由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