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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要义梁漱溟内容简介(1893-1988)(组图)

网络 2023-01-15 18:27

中国文化要义

梁漱溟

内容简介

《中国文化要义》首先从集团(集体)生活得角度对比了中国人和西方人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进而提出了中国社会是伦理本位社会的重要论断,并根据对中国宗教的深入考察,指出以伦理组织社会,进而实现中国社会改造的出路。此外,作者还考察了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既批判了中国文化的病诟,也揭示了中国民族精神的要旨。

作者简介

梁漱溟(1893-1988),原名焕鼎,字寿铭、萧名、漱溟,后以其字行世,广西桂林人,出生于北京。

二十岁起潜心于佛学研究,他经过几年的沉潜反思,重新追求社会理想的热情,又逐步转向了儒学。他是现代新儒家的早期代表人物之一,有“中国最后一位儒家”之称。

目录

自序

重印《中国文化要义》自序

我生而为中国人,恰逢到近十年中国问题极端严重之秋,其为中国问题所困恼自是当然……虽是在年逾半百之今天,自叹“我终是一个思想的人而非行动的人,我当尽力于思想而以行动让诸旁人。”

——节选“自序”

第一章 绪论

此云中国文化,是说我们自己的文化,以别于外来的文化而言,这亦就是特指吾中国人素昔生活所依靠之一切。文化本从传递交通而有,于此而来“自有”“外来”之划分,殆不可能。

——节选自“此云中国文化”

第二章 从中国人的家说起

中国一直是一个没有经过产业革命的农业社会,中国传统的风教礼俗,无疑地自要与它相适应,尤其有见于二千年文化颇少变革,更不难推想其间(经济基础与其上层建筑之间)相互适应已达于高度,上下左右扣合紧密。

——节选自“ 文化之形成及其个性”

第三章 集团生活的西方人

集团生活,在生死危难中可得好的锻炼,但在日用常行之间养成它,同属必要,前者可得其牢韧的向心力和纪律习惯;至若组织能力,法治精神,和一般公德则多有赖于后者。

——节选自“欧洲中古社会”

第四章 中国人缺乏集团生活

集团生活,在中国不能说没有,只是缺乏,中西之不同,姿势相对的,不是绝对的。然而我们早说过,人类社会之进化实为生物进化之继续。……盖凡生物之显示,皆为一种互动的趋势或方向,但有相对之偏胜,而无绝对的然否。

——节选自“团体与家庭二者不相容”

第五章 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

伦理社会中,夫妇、父子情如一体,财产是不分的,而且父母在堂,则兄弟等亦不分,祖父在堂,则祖孙三代都不分的,分则视为背理(古时且有禁)。——是曰共财之义。

——节选自“伦理之于经济”

第六章 以道德代宗教

两千余年来中国之风教文化,孔子实为其中心,不可否认地,此时有种种宗教并存。首先是沿袭自古的祭天祀祖之类。然而却已变质;而构成孔子教化内涵之一部分。再则有不少外来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等。然试问:这些宗教进来,谁曾影响到孔子的位置,非独夺取中心地位谈不到,而且差不多都要表示对孔子之尊重,表示彼此并无冲突,或且精神一致。

——节选自“宗教在中国”

第七章 理性-人类的特征

你愿意认出理性何在吗?你可以观察他人,或反省自家,当其心气和平,胸中空洞无事,听人说话最能听得人,两人彼此说话最容易说得通的时候,便是一个人有理性之时。

——节选自“理性是什么”

第八章 阶级对立与职业分途

我们要讨论阶级问题,第一还须问清楚,何为阶级?一般地说,除了人类社会之初起和人类社会之将来,大概没有阶级之外,在这中间一段历史内,阶级都是会有的。

——节选自“何为阶级”

第九章 中国是否一国家

西洋人的意识中生活中,最占位置者为个人与团体两级,而爱中国则为家庭与天下两级。此其大也。有人说,历史上中国的发展,是作为一世界以发展的,而不是作为一个国家。这话大体是不错的。

——节选自“中国之不像国家”

第十章 治道和治世

自这民族融合文化统一的大社会来说,合则为治世,为天下太平,分亦就是路媕娿。三千年来我们一贯精神是向着“社会”走,不是向着“国家”走。……假如不是近百年突被卷入国际竞争漩涡,被迫向着国家走,我们或仍抱天下意识如故,从乎其二千年所以为治者如故、

——节选自“治道和治世”

第十一章 循环于一治一乱而无革命

在此特殊构造的社会中,一个人时时都需要一种自反的精神,如上文所云向里用力者,这是为了自己,亦是为了社会。社会秩序不假强制而只能维持,盖以其形势昭然,人们各自自勉于此,且已习惯成自然也、

——节选自“周期性的乱”

第十二章 人类文化之早熟

归结来说:中国不是缺乏民主,乃是缺乏集团生活,缺乏政治和法律。或者说:中国非因缺乏民主而缺乏其后两点,其缺乏于此,实以缺乏集团生活之故。

——节选自“中国何故无民主”

第十三章 文化早熟后之中国

必从讨论中国民主问题入手,才得揭开他那文化早熟之谜,而揭开之后,首先便要指出由此遂无科学。民主属于人对人的事,科学起自人对物之间。一旦把精神移用到人事上,中国人便不再向物进攻,亦更无从攻得入了。

——节选自“由此遂无科学”

第十四章 结论

社会之发育成长,身心两面源自相关,因亦常相推相引而共进。但由于西洋是从身到心,中国是心到身,中西卒各落于一偏,失其身心应有之配称关系。

——节选自“讨论特征之总结”

原文节选——

第四章第一节:西人所长吾人之短

团体与个人是西洋人的老问题;全部西洋史几乎都表见在这问题上面。他们在这问题上所受教训及锻炼既多,自然有许多长处。这许多长处,亦可分两面来看。关于个人一面的,且容后谈。关于团体一面的,可以约举为四点:

第一,公共观念;

第二,纪律习惯;

第三,组织能力;

第四,法制精神。

这四点亦可总括以“公德”一词称之。公德,就是人类为营团体生活所必需的那些品德。这恰为中国人所缺乏,往昔不大觉得,自与西洋人遭遇,乃深切感觉到。距今四十五年前梁任公先生倡“新民说”,以为改造社会,挽救中国之本。他第一即揭“公德”为论题,已予指出。今在本书讨究工作上,还要不放松地说一说。

先从末后第四点说起,此处所云法治精神,盖就西洋人之执法与中国人之徇情,对照而说。 在大团体中一办公机关,应付众人,处理百事,只有订出律条而拘守之,无论什么人来一律看待。然后乃少费话,免纠纷,公事进行得快,而秩序以立,群情以安。其中虽不免忽视个别情形,而强不齐以为齐,竟不洽情不中理者。却是不如此,大事小事都将办不成。法治之必要即在此。然而在家庭间亲族间就不然了。一家之中,老少,尊卑,男女,壮弱,其个别情形彰彰在目,既无应付众人之烦,正可就事论事,随其所宜。更且以密迩同处,一切隐微曲折彼此无不了然相喻,难以抹杀不顾。而相亲如骨肉,相需如手足,亦必求其细腻熨帖,乃得关系圆满,生活顺畅。此时无所用其法治,抑且非法所能治,虽无所谓为徇情,而凡所斟酌,却莫非情致不同。

徇情的问题,是在较大范围中乃发生的。此因其一面范围渐大,人数渐众,颇非随便应付得了,渐有用法之必要;另一面则亲疏厚薄,其间自有差别,尚难尽舍人情而专用法。中国人的生活,既一向欹重于家庭亲族间,到最近方始转趋于超家庭的大集团;“因亲及亲,因友及友”其路仍熟,所以遇事总喜托人情。你若说“公事公办”,他便说你“打官话”。法治不立,各图侥幸,秩序紊乱,群情不安。当然就痛感到民族品性上一大缺点,而深为时论所诟病了。

次说到组织能力。此所谓组织能力,即指如何作团体一分子的能力,其要素在对于团体之牢韧的向心力,和耐烦商量着向前进行的精神。有人说“中国人不是自暴自弃,就是自尊自大;他或者不要发言权不要监督权,乃至不要自由权作一个顺民亦可以,或者就是要想作皇帝的,乃至想给他皇帝也不作的。”这种情形,确随处可见。

岁月的流逝能使皮肤逐日布满道道皱纹,我心目中的例如近几十年自有“有限责任股份公司”这种组织以来,往往都是极少几个人把持其事,多数股东不闻不问,听受支配。只要分到股息,心满意足,假如亏折,自认晦气而已。除非蓄意寻事,鲜有考研内情,查问帐目的。又如民国七八年以来,各地学生会,其中热心的废寝忘食,真可牺牲一切;但事情必须听他主张。如果他的主张行不去,他的意见没人听,马上心灰意懒,好歹不问了。赌起气来,闹到分裂散伙亦可以;相持不下;将团体之事搁起来不进行亦可以。

又如乡镇地方之事,由地方官以命令行之,大家听从没有话说;或由一二领袖作主,亦可行得通。一旦地方官好意召集众人,以问题付之公议解决,往往就议论歧出,商量不到一处,事情反而办不动。此时再下命令,他们亦不愿听了。 总之,或者受人支配作一个顺民;或者让他做主,众人都依他的。独于彼此商量大家合作,他却不会。凡此种种,例证甚多。时论所讥“一盘散沙”,“没有三人以上的团体,没有五分钟的热气”,大抵指此。

其实,这是不足怪的。中国人原来个个都是顺民,同时亦个个都是皇帝。当他在家里关起门来,对于老婆孩子,他便是皇帝。出得门来,以其巽顺和平之第二天性,及其独擅之“吃亏哲学”(见后),遇事随和,他便是顺民。参加团体众人之中,不卑不亢的商量,不即不离的合作,则在他生活中夙少此训练(尤以士人生活及农人生活为然)。

往者胡石青先生(汝麟),在民国初年尝遍游全球各地。特别是北美、南美、南太平洋多有华侨之处,他都到过。他常爱谈所见华侨故事,而结论说:华侨的才干非他侨民(例如日本侨民)所及,亦非其当地人所及。不论干哪一项事业,皆能有他的表见;乃至当强盗,作乞丐,亦复出色当行。但有一点:这都是其个人本领,而非成功于群策群力的组织。就因在团体组织上不如人,又得不到国家保护,终为日本侨民所胜,为当地人之所欺。——这真是很好例证。处此竞争世界,中国人所以归于劣败者,其最大原因实在此。

组织能力缺乏,即政治能力之缺乏;盖国家正不外一个大团体。四五十年前梁任公先生尝论中国人无政治能力,而辩其非困于专制政体。他反诘说:若谓为专制政体所困,则何以专制政体所不能及之时如鼎革之交,专制政体所不能及之事如工商业如教育等,专制政体所不能及之地如殖民海外,特别是如百年前之旧金山者,均无所表见。另在其《新大陆游记》中略点出其理由说,中国有“族民”而无西洋之“市民”,有族自治或乡自治而无西洋之市自治。西洋之市自治为其政治能力之滥觞,而中国之族自治乡自治则其政治能力之炀灶,虽于中西社会演进之两条路,尚未言之深切着明,而所见正自不差了。

再其次,论纪律习惯。所谓纪律习惯,盖指多人聚集场面,无待一条一条宣布,而群众早已习惯成自然的纪律。在消极一面,例如:开会场中不交谈、不咳嗽,走路不作声响,出入不乱挤,一举一动顾及前后左右而不妨碍旁人等等。在积极一面,例如:坐则循序成列,行则排队成行,发言则当机得时,动作则彼此配合照应,种种细节,难以枚举。无论消极积极,扼要一句话:必求集体行动起来,敏捷顺利,效率要高,不因人多而牵扰费时。试看车站或戏院集票的门窗前,西洋人自然鱼贯成行,顺序而进;中国人却总是争前窜后,虽有警察,犹难维持秩序。其实不守顺序之结果,事务进行反而缓慢,甚至进行不得。只有各守顺序,乃得让大家较快达到目的。西洋人从事实教训上深明此理;中国人事实不够,所以还不明白。又在开会场中,中国人还当他在家里一样,耳目四肢只为其个人用,不曾意识到团体的要求,妨碍公务于不自知,更为习见不鲜。

这些都不是曾受教育没有的问题。若以为西洋教育普及而中国中没有受教育的太多,遂有此不同结果,便错了。要知道这些多半不是意识之事,而宁为习惯之事。习惯为身体与环境间的产物,而养成于实际生活。假若一个人生长在欹重家庭生活之社会,如中国者,纵然受过大学教育,一样犯这些毛病。西洋人之纪律习惯,不是出于它的文化,而宁出于它的武化——即仍为其集团斗争之所锻炼者。好像今日学校里,亦还是寓群育与体育,借着体育上种种运动竞赛以训练集体行动,其理正同。人们的品性,固皆养成于不知不觉之间;但同时亦应承认,公共观念不失为一切公德之本。所谓公共观念,即指国民之于其国,地方人之于其地方,教徒之于其教,党员之于其党,合作社社员之于其社……如是之类的观念。中国人,于身家而外漠不关心,素来缺乏于此。特别是国家观念之薄弱,使外国人惊奇。1932年上海“一·二八”战役中,巴黎晨报记者行经上海不甚远的地方,看见一切如无其事然,不禁大大惶惑,莫名其妙。后来马君武先生曾写一文,举1934年3月16日德国恢复征兵之消息发布,柏林一位六十多岁女房东闻讯欢喜过度,倒地而死之例,以为对照。其实这种不同,绝不是天生地从血里带来,亦不是学说或教育(狭义)之结果,而是社会构造不同,生活环境有异,从而形成之情操习惯自不免两样耳。

来源: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出版社,2005年5月,第59-63页。

选自 团体 缺乏 西洋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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