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某中年女性在一家美容院做一个“生殖护理”项目,直接导致输卵管切除,永久丧失生育能力;
成都某女子花3万多做美容项目,回去之后面部开始“流黄水”、发痒、肿胀。然而美容机构的回应却是:这位顾客自身的皮肤太敏感,和我们的产品是没有关系的;
(图源东方网)
有人盘点过医美事故,其中就包括,在深圳、杭州等地多家不规范的美容院,都曾发生过多起非法注射导致“顾客”双目失明、肉毒素中毒事件;
(被毁容女子)
还有更离谱的,一个小姑娘接受了两次“徒手整形”,交了62000元,整形大师用祖传“送你美丽拳”,在她全身上下拳打脚踢、百般蹂躏。
小姑娘被打得鼻子歪斜、咬合不正、颧骨突出,痛不欲生。这是整容还是“作法”?
这样的悲剧,可以说多到数不完。可惜的是,悲剧一直都在发生。
冒着毁容的危险,就是为了美?
之前消费者协会有统计,美容领域连续多年都是消费者的投诉热点。中国整形行业兴起了近十年,每年因为美容毁容的投诉多达两万起。
也就是说,十年间被各种美容院毁掉的脸,就有20万张。惊人的数字背后,都是女性在美容“敛财链”上作出的贡献。当然也是“以身试法”后的惨痛代价。
我相信很多人并非不知道其中的隐患,只是ta们仍然愿意为“高消费”买单。
1.对女性来说,不管有多“惨痛”,她们对“老”的恐惧,就跟男人怕“秃”一样,不论年龄和现状,只要提及,就能戳到她们的痛点。
“怕老”是她们的终极议题。所以才拼了命也要定期去美容院调养身体,抓住任何让自己变年轻的机会,身体上、脸上,办法用尽。
做一次按摩动辄几百,加点精油就上千,脸上被揉搓几次钱就打了水漂,在变美的路上,她们从来不会吝啬。出了问题,被美容院的推辞弄得五迷三道,还真的相信是自己的皮肤有问题。
前段时间阿娇在微博上po了自己的“拔罐排毒”的治疗过程,整个背部就像烧焦了一样,刮痧对身体有好处没错,但我和网友们的疑问一样:这么用力过猛,真的没问题么?
“越红,说明排毒效果越好。”这是很多美容院的说法,也就给了很多去做身体护理的女性“心理暗示”,看着自己青一块红一块的身体,似乎还很有成就感,不排毒怎么变年轻?
2.人傻钱多。上面说的已经算是“护理届”的小儿科,更有女性去做什么全身保养,子宫保养,巨额消费后也就能买一个“安心”。
那些借钱做天价护理的就不说了,一般来说,能消费得起的大多是经济上比较宽裕的 , 钱多还闲,一天到晚就琢磨着怎么去“整一整”自己,用那套“对自己好一点”的理论,瞎折磨自己的身体。
更有甚者,冒着签署“免责协议”的风险去做医美手术的。确有其事,之前听说有个姑娘割双眼皮割成了大小眼,想要重新做,美容院直接说签完协议再做,还称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
如果这种免责协议,是基于现有的医疗水平和不可控的因素,当事人也认可的话,是生效的。当然,如果协议内容很宽泛、并不明确,一旦有诸如“在整个手术过程中出现问题全部由本人承担”这样的条款,而且在操作过程中是美容院的失误,美容院也是必须承担责任的。
(尊而光律所张梅律师解读)
3.宰人也是利用了女性的弱点,美容院的“几步走”就能把她们圈得死死的。用几个权威的证书、几款有着高大上名字的产品、几个“促销”和套餐,搭配你身体目前的“大问题”,就能直击人心。
一堆“教授”、“专家”的洗脑过后,她们就乖乖就范,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躺在护理台上任人宰割。
身体不是“试验田”
借用某网友对“美容院”的评价:运气好的,你还能控个油洗个脸;运气稍微不好,很可能就是血光之灾。
尤其是那些没有判断力的女性,面对“医美”的诱惑和美容院的“怂恿式”、“预付式”(先一口气把钱交了,分几次去做护理)消费陷阱,很有可能到最后人财两空,悔之晚矣。
说到这里,关于“怂恿和预付式”消费陷阱,我们尊而光律所的张梅律师给女性们给出了建议:
针对美容院“怂恿式”消费的问题,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来说,消费者是有知情权的,如果在整个过程中,美容院纯粹为了刺激消费者去消费,用一些夸张虚假的宣传手法,但是对于消费者购买的美容服务、内容价格、以及产生的作用没有说清楚的话,那么这个是可以让消费者去消费者协会投诉的。(可以留下对方虚假宣传单或者广告)
而“预付式”消费,如果顾客和美容院存在协定,比如会员卡啊,VIP啊,预付定金等等,也是讲求“合同要素”的,实际服务的内容也必须和事先的协议一致。
另外我想说的是,这里并没有诋毁所有的整容/美容机构的意思,也没有全盘否认身体护理的好处,只是想划个重点:你的身体是自己的,不是美容院的“试验田”。
往粗俗了说,美容院说你“病了”,有病就去治,但绝不该在美容院治。
你以为的专家,可能是技术不过关的人员,在你身上胡乱整一通,即便你做好了承担风险的准备,那你能为未来不可逆的后果负责么?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追求美没有任何问题。只是现在“毁容院”太多,你带着“让自己焕然一新”的心思进去,说不定出来真的就“脱胎换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