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自乔任梁风波发生以来,其死因的谣传成为微博热搜,一度引起搜索引擎截瘫,讽刺与指责布满网路。风波持续发酵,乔任梁所属经纪公司表示网路暴力导致其焦虑症不断加重,其生前好友陈乔恩因没有发抒发追思的微博被网友质疑。网路暴力重新引发人们的讨论,其中有很大部份人觉得社交环境的匿名性让““键盘侠”们有恃无恐,散播谣言、中伤别人,因而再度敦促实现微博真正的实名制。正好在考研期间,曾阅读过2015年3月出版的《国际新闻界》,其中刘锐老师关于微博实名制所遇见的苦恼以及挑战作了剖析,提到了各方的观点,让我印象很是深刻,因而即使这篇论文发表于三年前,年代稍为有点久远,但还是找下来分享论文的一部份,希望你们能重新拜读,有新的思索。
(部份)
强国家弱社会背景下的新浪微博实名制研究
刘锐
微博是新浪公司于2009年开始营运的一款社会化媒体产品,因为新浪具有丰富的网路媒体内容运作经验,新浪微博采用名人战略获得了成功。2010年以来,新浪微博早已在类似产品中获得了先发及规模优势,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最主要的社会舆论集散地之一,具有极强的用户粘性。新浪微博开始在中国舆论史上饰演重要角色。正是因为微博抒发的政治性较强,同时兼顾匿名性和自组织特点,在微博舆情风波中才能第一时间确定消息来源及发言者身分,是政府孜孜以求的目标。
壹
微博实名制的苦恼与挑战
2012年11月,杭州市颁布了对微博推行实名制监控的地方规章。自2012年3月16日起,微博强制施行实名注册制度,前台的用户名爱称不受影响,但后台必须实名认证,没有实名认证的用户将被强制拦截,不能再发言、转发。这是上海对2011年末《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的进一步落实,规定中明晰微博的个人注册信息须要使用真实身分。新浪、腾讯、搜狐、网易的微博业务都属于规范之列。对于这一规定,社会人士形成了强烈的舆论大跌:
☑对微博实名制合法性的指责
网友“上海行政和民生律师”(2011)觉得微博实名制不符合法律规范:“当前深圳市的规定,是不合法的”。广州市微博实名制规定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通细则》、《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而制定,以上皆非法律。且《电信细则》生效于2000年9月,那时无微博,不能成管理微博法律根据。”他还以《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电信细则》、《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等为根据,作出了法律技术剖析:“北京市的这四个部门颁布的该《规定》到底有没有权来规定所谓的‘微博实名制’?该《规定》的内容越权非法,且这只是个位阶特别低的行政文件,发布后还要进行备案,在备案审査阶段还可能因其非法性而被撒销”。
中国传媒学院院长王四新曾在他的微博发表评论,觉得微博实名制很可能修宪,但是施行程序必须公开、争议。“微博实名制的合法性基础,起码从宪法第35条的规定来看,很可能有问题的。服务提供商、政府管理部门会以此而获得更大的控制微博用户的力量,而大量用户的身分信息等便会直接在公权利机关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手上,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问题的关键之关键在于,谁能保证提供商和管理部门不滥用自己的权利?最应当考量的是那些实名数据干哪些用?谁能用?如何用?须要通过哪些样的法律程序用?我不反对实名制,但必须制订一系列的法律说清楚这种问题,明晰围绕这堆数据的政府、运营商、个人的权力和义务。要制订法律就制订完整的。否则,后果很可能十分不堪。”
在以后的国新办发言人的答记者问中,明晰表明微博实名制有法律根据,而且并未详尽说明。总的说来,微博实名制属于一个行政规章,它存在的问题也是中国互联网新政的弊病:1、政策制订者与执行者之间存在着利益相关性,颁布这个新政的部门就是管理部门,存在着部门利益的痕迹;2、立法层级低,但是一定程度上与较高层级的法律冲突;3、程序不够透明,谁也不晓得这个规定是怎样颁布的,居民也没有机会参与听证;4、缺乏配套法律,假如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和信访法没有颁布就直接颁布这一法规,或带来严重社会后果。
☑对技术可实现性的疑虑
不仅对微博实名制的法律根据提出指责,还有一些人从技术、成本、程序等角度对微博实名制的可操作性提出了指责。非常是在美国因网路安全拟取消网路实名制,以及中国2011年末的用户信息数据库窃取风波过后,微博实名制的安全性就值得忧虑了。
好多人觉得,微博实名制时机未到,国外缺乏维护信息安全的技术和法治基础,虽然是第三方管理用户信息也可能造成外漏;可操作性不强,缺少有效的诚信机制和信息核査体系以保证后台实现真正的实名;实名制不应当是自上而下强制性的,应指出公民自愿,真正实现言论自由。据悉,网路上流行的身分证号码手动生成器也对微博实名制构成了恐吓。窃取他人身份证号码在微博实名制施行过程少将成为普遍现象。
王四新觉得,微博实名制的缺点之一是其对营运成本的要求。假如将维护现今的“可实可不实”的状态确定为一个基数,包括营运商的成本包括处理违规信息的成本。“政府要强行让营运商对每一个用户的资格进行初审的话,其营运成本会有大幅度的降低。这对于营运商提升服务质量来讲,其实起到是制约的作用。”
目前微博实名制的实现主要是以手机实名制为基础的,采用身分证号码与手机绑定的方法进行验证,而且这些方式比较常规,很难像户口制度那样由国家权利机构强行施行,更即便假户籍的存在也不在少数。
☑对微博抒发权的疑虑
联合早报(2011)强调,施行微博实名制“受较大影响的人士恐怕有四类:一、被当局纳入黑名单的异见人士,她们将更难使用不同名字注册帐号;二、想公示地方高官劣迹证据(比如公款消费帐单、淫秽相片等),又害怕被严打报复的网民;三,借助微博严打政治对手的体制内“深喉”;四、想发牢骚又不乐意负责任的民众。其中,真正人数庞大的,当属第四者。”
与Twitter相比,微博之所以在中国这么受注重,如今围绕是否实名又造成这么大的争议,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传统媒体在公共领域社会抒发功能上的缺位引发的。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好多用户并非将微博视为虚拟世界,而是现实场所的诱因。微博中除了只有谣言和事实,还有观点。源于观点认同的差别,实名者未必能言,不实名者言未必是禁言。实名制只能说明我们对言论自信心不足。谣言不可能彻底消失,不要将谣言归结于微博;并不是不追究诽谤者的责任,对个人的伤害其实要去追究,只是这与微博实名与否并无关联;谣言是言论自由的副产品,不能为了谣言而损害言论自由。
王四新觉得:“微博实名不实名,涉及到人们利用这个平台说话的时侯,是不是有选择说话方法的自由。如强行实名制,就没有以匿名的形式说话的自由,而一旦无匿名方法说话的自由,许多想讲又略微有点害怕的话,就很可能‘胎死肚里’—实名制不是让人讲更多的话,不利于微博产生“开放、自由和饱含活力”的言论生态。”
网路匿名抒发是一种须要被保护的公民权力,中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则追査民事犯罪的须要,由公安机关或则监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査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对于中国社会特定的发展阶段来说,网路是一个重要的公共意见的抒发渠道。虽然实际上并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匿名,然而网民自觉得处于匿名的状态,在这些状态下,她们的抒发会更自由。其实由此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而且自由抒发下的互联网在中国社会的民主进程中的作用是不可忽略的。
社会化媒体实名制会带来网路审査,既包括别人的也包括自我审査。短发龙(2012)强调,“实名认证乃至近来施行的实名制,会使抒发真实意见的成本越来越高,无形之中加强了用户自我审査力度。‘少惹麻烦’的态度会导致真实意见被焦躁”。个体公民相对于国家暴力机器的力量来说极其渺小,在此等威慑力量之下,假若没有相关法律的强制性保护,公民无法抒发自己的利益诉求。
贰
微博实名制的赋权与吞并
☑新浪微博前台加V实名认证
早在2009年微博这一社会化媒体开始盛行时,新浪微博就采用了加V实名认证的模式。最初的新浪微博加V认证是一种被动身分认证,即用户提出认证要求后,新浪初审加V。后来在业务迅速发展,在角逐市场先机的动机下,新浪微博采取了主动认证的方法,即营运团队列举一份社会名流的名单,每位职工都有一定的任务量,要将那些名人拉到新浪去开微博,这样为新浪微博积攒了“第一桶”人气。新浪的“群众运动”是硬性规定,任务每周完成一次,每位职工定额完成一个名人和两个记者的工作量。并且光注册不算,必需要保证“拉来”的用户足够活跃,同时通过实名、上传头像以及发7条留言的要求,方算合格。当时几乎所有中国的著名媒体高管和知名记者都被列入到这一名单中,若名人没有时间,新浪微博的工作人员还可以代为开办微博,但是代为发布信息,许多人都“被微博”了。在某种程度上,加V认证的名人战略是新浪微博获得先发优势的保证,吸收新浪博客营运经验,使用名星和名人将用户吸引到这个平台上来,并以俯视的角度“围观”自己的偶像“开坛说法”。新浪微博前台加V实名认证缔造了大量的网路意见领袖,有助于提高加V用户的言论传播能力,由于在匿名制条件下,他人对博主的身分不敢确认,因而缺少必要的信任。当微博博主被实名认证后,他在微博空间中的话语权都会大大提高,由于他将现实生活中的身分、±也位、职业等诱因带到了微博空间中,相当于复制了现实社会的社会结构。加V认证的用户中似乎不乏政府、体育、娱乐等方面的社会精英,同时公共知识分子、媒体人也在微博空间中把握了一定的话语权,再加上企业主等大量中产阶级实名用户的加入,更是拓展了网路公民社会的力量。从新浪微博的名人认证范围可以看出各类职业的社会经济地位,什么类别的用户具有社会威望;而农户、工人、学生都不在认证之列,这已然构成了媒介歧视。
有了名人的榜样在前,普通用户对加V趋之若鹜。由于这代表着一种身分,而微博也成为个人广播台。个人申请加V的条件相对严苛,必须是有一定著名度的演艺、体育、文艺界人士;或是在公众熟悉的某领域内有一定著名度和影响力的人;或是著名企业、机构、媒体及其高管;或是重要新闻当事人。同时还须要在微博中使用实名,提供确切详尽的身分说明介绍,准确可验证的即时联系方法,如邮箱、单位和个人电话,以及身分及工作证明的扫描件,证明系本人申请。假如是机构官方帐号还须要盖有白色私章的函件。
因为微博认证代表着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有网友“@刘明-刘志祥”甚至将实名认证视为一种公民权力,觉得新浪拒绝其实名认证是一种社会歧视。“我甚至觉得不应当有专门针对名人的实名认证机制。名人原本就垄断了大量的话语资源平台,微博理应成为相对草根的自主交流平台。推进身分认证的背后是各大网站的商业利益,倘若各大门户网站在妥善解决利益分配后产生一个微博联盟,公众将才能愈发平等公开地进行对话。”
加V认证的负面作用是带来了“谣言”大V和过度的商业营销。因为微博逐步成为一种“全民游戏”,被加V认证是一种影响力的表现,非常是与口碑营销结合上去的时侯,实名认证的用户更可能“一呼百应”。互联网上甚至出现了大量代理新浪实名认证的商户,其广告词是“即使你有十万的粉丝,也不如新浪的实名认证V的符号标志”。
根据当下的加V机制,前台加V实名制除了复制和强化了现实社会中的科层关系,更重要的是这种认证方法具有致命的漏洞。这首先是由它的认证流程决定的。其实它的认证规章做得很严格,并且执行上去却很随便。加V流程存在的漏洞有:每位职工都有拉名人来注册的工作量,在拉来名人的同时难保不夹带私货;具有初审通过加V权限的职工太多;微博营运商出于隐私考虑默认容许模糊加V认证信息;初审不严格;用户提供的认证信息部份真实部份虚假等。通常违法操作加V的渠道有:走职工“快速通道”加V、找关系“夹带”加V、证明材料作假、找网路行销公司操作等。加V只要有关系或花钱买才能完成。
因为营运商不可能去核实每一个用户的真实资料,给了好多人可趁之机,谎称一些机构和个人达到其目的。其中影响最为巨大的是“郭美美”事件,郭美美被新浪微博认证为“
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总监”,但是在网上炫富,迅速炒红。这给中国红十字会带来了巨大的信任危机,被国民怀疑成为一个道德沦丧的赢利机构。后来证明,中国红十字会并没有协会这一机构,新浪微博因为未尽到监管责任也被迫向公众致歉:“经査,用户‘郭美美baby’原认证说明为艺人,后经本人申请将认证说明修改为‘红十字会商业总总监’,此过程中新浪微博没有进行严格初审”。此风波给中国红十字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微博实名制语境下的封号之荡
出于营运安全的考虑,新浪微博构建了特别建立的文字内容过滤机制,再加上基于微博平台进行社会抗争的风波越来越多,于是微博平台的审査机制趋紧也不足为怪。据悉,在微博实名制条件下,“转世党”也面临被剿灭的危险。“转世党”一词被百度词条(2012)收录:“现在流行的转世党的别称是在微博上,指这些被常年禁言或直接删掉ID的网友,重新注册新ID,在原用户名后加上二世、三世等字样,在新浪微博上‘转世’多达数百次的萧餘,当是转世党的代表人物了。”
萧翰是中国政法学院班主任,属于实名上网。在新浪微博未进行身分认证之前,他可以不断注册新的帐号去进行言论抒发。同时微博平台还可以将用户关小黑屋,限制其发言,但用户亦可以通过“马甲”逃避规制。微博实名制以后,转世党基本被剿灭的危险,每位人只有一个固定的身分,一旦被封杀就被剥夺了在微博空间中的抒发权,缺少救济机制。因而说微博实名制对言论自由没有影响不能组建。
微博监管还曾采用过黑名单制,屏蔽个别用户的发言,它的问题是,一旦被监控人发觉,她们会公开昭示说被关小黑屋,并会重新注册账号回避监控。现在有了实名制,监管方就可依照实名,制止某人注册,除非注册人借用他人身份或伪造身分;针对实名关小黑屋,换马甲没用。其实,实名制增强了注册时的难度,大大减少了对异见分子的监管难度,或则说要让一个人不能发声更容易了。微博上所谓的“极端”异见分子要说话就难了(郑治,2011)。
张鸣从新浪微博出走主要是出于对新浪微博无故删帖的悲哀。几乎每一个用户都有在新浪微博和博客被删帖的遭受。相比微博的事后检査,新浪博客设置了关键字过滤机制,于是每位博主都须要学会识别和规避关键词。在微博时代,因为信息繁杂,外部搜索引擎不容易检索到,因而在新浪微博发展的早期管制比较松。在经历了几次大的基于微博平台的新媒体风波过后,国家相关部门开始注重微博平台上的言论抒发,新浪微博也遭到了更大的营运压力,言论检査也日趋从严趋紧,这促使习惯了自由抒发的博主有众多不满。
☑后续发展
2012年3月16日是政府规定施行实名制的日子,但微博营运商并未推出更为严厉的认证举措,与往日没有任何差异。由于微博实名制只是针对新用户施行,对老用户网幵一面,虽然没有实名认证也能发表、评论并转发。据悉,新浪微博的实名注册虽然也有所放松,没有与国政通进行合作,而是只要与手机号绑定的用户就获颁授“身份通”勋章。栢当于把实名制这一包揪丢给了联通通讯营运商。微博实名制虽然对网路水军有一定限制作用,而且“僵尸粉”现象依然存在。微博空间中的社会抒发仍然众声喧嚷,微博平台依然对我们的公共抒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3年,联通社交平台开始盛行,基于陌陌、手机APP的“无线舆论场”开始产生,微博的用户下降遭到巨大冲击,在此背景下,微博实名制也逐渐放松,市场和科技的力量“打败”了行政的力量。并且新浪也因此付出了深切的代价,其读书频道“涉黄”被吊销了网路出版许可证和视听节目营运车牌。虽不能说明两者间有直接关系,但也可见政府和商业媒体的“合作”并非亲昵无间。
到了2014年,不再有人谈论微博实名制这一话题,新浪微博实现了上市,“钱景”光明。政府对微博大V进行了严打,反谣言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技术仍然在进步和变革,国家的整治逻辑却没有变。市场化的网路媒体给了网民发声的基础设施,但对社会化媒体的管理也产生了政商联姻的监控网路。
微博实名制的获益方是政府和企业,政府获得网民身分信息的成本大大增加,用户自身的反省性监控提高,大大减少相关把关人的工作量。微博实名制还有利于新浪严打在它的平台上进行商业推广的营销帐号,维护新浪的利益。实名制对新浪的商业发展利小于弊,弊病在于降低了认证成本,用户也可能会流失一部份。但这对新浪也是商业机会,实名制要求用户向新浪提供个人资料,才能提高微博广告系统的目标性,并搜集有用信息,帮助新浪进行消费监控。当新浪引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应用,这种用户数据都会特别有用。在这一案例中,营运商作为一个杠杆,用户和政府都在对其施加压力,成为权利的斗兽场。但在强国家弱社会的情势下,营运商成为整治权利的中介,消费者相对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