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收集资源网

本文办公厅(“拼多多”平台公司)被诉著作权侵权案件

网络 2023-01-13 22:59

RISK MANAGEMENT

前言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电子商务为经济发展及消费增速增添了新的驱动力,众多企业开始寻求搭载互联网模式探索发展互联网电商企业,中国因此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大国。但电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都收到过知识产权侵权的站内通知,或者发现自己主营的某某商品宣传照片、视觉设计或者美术设计效果被其他商家在未经授权或者未通知作品所有人的情况下被用作其他用途,由此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呈现爆发趋势。时代演进、科技进步,著作的种类在不断增加,版权(copyright)一词已经不能涵盖所有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客体的需要。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法办[2021]146号),收录了具有典型意义及代表性的著作权纠纷的案件,供各级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参考借鉴。本文以笔者经办的几十件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公司)被诉著作权侵权案件中选取其中一例,举例说明电商平台涉及著作权侵权诉讼时的法律风险防控。

案情简介

原告(电商孙某)在淘宝上经营网店“某某风车潮流男装”多年。原告为宣传推广及销售本人所经营网店的服装,于2019年9月9日,拍摄一组男士风衣系列摄影作品,2019年12月4日在阿里巴巴原创保护平台“八载平台”()对该系列摄影作品进行了首发认证,之后发布在自己的网店上用作商品宣传。2019年年末,原告发现被告一(倪某某)在被告二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寻梦公司”)经营的“拼多多”平台上开设的“某某驿站服饰”网店低价销售与原告同款的商品,重复盗用了原告用于商业宣传的10幅摄影作品,严重侵害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寻梦公司作为平台运营商,未对网店销售商品进行严格审查。该涉诉标的物项下商品虽然于2020年10月25日由店铺进行了修改,删除了涉案作品,但此前商品已售出15,561件,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932,095.74万元,因此原告请求判令两被告倪某某与寻梦公司: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并撤销全部侵权照片及链接;2.倪某某赔偿经济损失XX万元;3.寻梦公司对第一、二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争议焦点

寻梦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经过审理,查实被告一倪某某未经过原告许可,擅自在其运营的店铺使用原告摄影作品,使公众能够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侵害了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倪某某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关于赔偿数额,鉴于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均难以认定,在综合考虑作品类型、独创性程度、创作难度、侵权作品数量、使用方式、侵权持续时间等因素酌情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被告一倪某某发布的被诉商品信息不存在明显违法情形,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二寻梦公司明知或应知倪某某实施了侵权行为。故原告要求被告二寻梦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

润朗风控建议

一、理解“避风港原则”适用规则,避免电商平台涉网络侵权诉讼

“避风港原则”起源于美国1998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最早适用于著作权领域,之后被我国立法所借鉴。简单来讲,“避风港原则”就是指当发生网络侵权案件时,网络服务提供者(ISP)只充当提供空间、搜索、链接、存储服务的中立者角色,不对网页内容进行制作、编辑或者采取控制措施,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ISP)被告知侵犯了第三方的著作权,而没有采取删除等措施,就被视为侵权。在我国,“避风港原则”最详细的规定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明确了通知-删除-反通知-恢复的操作流程,《侵权责任法》继续沿用“避风港原则”将专利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能够在互联网上得以体现的权利落入本法保护范围,即只要构成互联网侵权,电商平台在接到通知后就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本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进行了更为详细和完整的规定,是对“避风港原则”的升级和完善,包含了被侵权人的通知条款,以及内容上传者(网络用户)的反通知条款。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如果被侵权人没有通知ISP采取处理措施,即使上传的信息侵犯到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时,基于ISP只是提供网络服务技术的中立者角色,不知或者不应当知道其传播的信息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就不能因为只提供技术从而要求ISP承担他人利用ISP提供的技术服务产生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这就像在信息海洋中为ISP提供了一个避风港。

本案庭审过程中,被告二寻梦公司答辩理由是,在网络店铺入驻拼多多平台时签订的《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V4.0》中已经告知对方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并审核了相关身份、资质文件,拼多多平台已公开《知识产权维权投诉指引》方便权利人有效投诉,对于拼多多平台数十万家入驻网络店铺、过亿的商品、服务信息,寻梦公司无法做到全面、实质性的审查,并且寻梦公司在原告未提起诉讼时,已经采取屏蔽、删除商品链接,已经尽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ISP)的法律义务。因此,当电商平台即网络服务提供者(ISP)在接到通知后,做到及时屏蔽、删除商品链接,避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遭到进一步侵害,否则需要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做法已经被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予以规范和认可。

二、健全电商企业内部风险监控策略,预防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目前我国对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已有不同程度的监管和防范,但效果依然不够明显。手机、IPAD等移动电子设备摄影技术的便利、图片以数码方式存储的便捷、更加低廉的拍摄成本,通过互联网途径传播、复制、加工他人图片更为容易。网络盗图现象恰好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成本远远低于不正当竞争的风险成本的现状。

除了国家法制层面的监管外,电商平台还可以在用户的入驻协议中通过设计监管条款的方式,履行一定的监管义务,提前化解电商平台交易中可能出现的侵犯知识产权风险,从而使事前监管责任常态化。如本案中,被告倪某某入驻拼多多时签署的《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V4.0》,协议中包含如下信息:1、商家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及相关合作方查询并核验商家信息;2、甲方仅为商家与消费者达成交易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等服务,甲方并非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交易行为的参与方;3、商家保证商品来源真实、合法,未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等条款。

淘宝降权是啥意思_淘宝卖家降权是什么意思_淘宝著作权是什么意思

因此,站在电商平台的立场,在提高知识产权合规审查意识、建设高度自律的知识产权合规审查团队,从根源上预防因权利人提起的侵权诉讼而自陷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同时,还应当熟悉与涉诉产品相关的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产品、该产品正当来源的渠道及知识产权监管要求。对于可能出现知识产权涉诉风险的产品,电商平台可以在早有预防的前提下,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文件向ISP进行备份;对于已经在电商平台上进行公开销售的商品,ISP监控到其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时,应当及时采取下架处理措施,防止侵权范围进一步扩大,从而避免电商平台被牵连涉诉的风险。

三、搭建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投诉处理通道,降低侵权研判风险

早在2015年2月,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国内首部规范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要求电商平台针对互联网上知识产权风险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2019年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同样明确了电商平台应该配合权利人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义务。因此,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投诉服务通道搭建工作必然是顺应公权力行使监督和引导职责的内容之一。

通常我们关心的问题是:哪些侵权行为可以向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投诉服务通道进行投诉?电商平台投诉流程是什么?维权效果又如何?笔者查阅了阿里巴巴等四家具有代表性的电商知识产权投诉处理中心网站,均包含详细的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管理规则(可下载格式文本)、投诉流程、投诉处理进程及处理周期等信息,可以为其他电商企业在处理知识产权投诉维权过程中提供借鉴经验,如下所列:

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该平台受理对淘宝、天猫、1688、全球速卖通、国际站、一达通等进行统一的投诉处理;

京东中文维权管理系统();

苏宁易购知识产权举报处理中心();

拼多多维权投诉指引 (pinduoduo.com)

淘宝著作权是什么意思_淘宝卖家降权是什么意思_淘宝降权是啥意思

RISK MANAGEMENT

结语

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飞速发展,知识产权维权的重要性日渐凸显。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当尽早做好知识产权战略部署,通过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团队等工作,预防知识产权涉诉风险,在加强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培训及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还要构建科学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信息的敏感度及利用意识,有效应对知识产权风险,为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提供有力保障。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作者简介

淘宝卖家降权是什么意思_淘宝降权是啥意思_淘宝著作权是什么意思

张汭

润朗民企风控团队

推荐阅读

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获取更多民企风险防控知识

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侵权 知识产权法院 网络服务提供者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