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收集资源网

论文论国际法上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问题快递公司问题件

网络 2022-11-26 22:02

凭阑人.金陵道中_拯救陌生人:国际社会中的人道主义干涉_凭栏人金陵道中

论文论国际法上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问题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1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论国际法上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问题摘要人道主义干涉很早就被提出但是时至今日国际法学界也没有对这一概念有统一的认识本文首先对人道主义干涉这一概念进行了简短的介绍和分析提出自己的看法对其进行分类然后在这一概念框架下重点探讨人道主义干涉在国际法上是否具有合法性笔者认为从当代国际法视角来看经联合国授权的集体人道主义干涉和区域性国际组织在组织条约框架下对其成员国的干涉是合法正当的而未经授权的单边人道主义干涉和区域性国际组织对非成员国的干涉因为没有国际条约上的依据也不是一项国际习惯法规则在国际法上找不到合法依据是非法的关键词人道主义干涉合法性国际条约国际习惯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ThoughtsabouttheLegitimacyofHumanitarianInterventioninInternationalLaw[Abstract]HumanitarianinterventionhasbeenproposedforalongtimebutuntilnowitstillhasnoexactconceptAfterabriefintroductionandanalysisontheconceptofhumanitarianinterventiontheauthorfocusesondiscussingwhetherhumanitarianinterventionislegitimatedornotaccordingtomoderninternationallawTheauthorholdstheideathatcollectivehumanitarianinterventionauthorizedbyUnitedNationsislegalandunilateralhumanitarianinterventionwithoutauthorizationandlackinglegalbasisundertreatyprovisionsandcustomarylawisillegal[KeyWords]humanitarianinterventionlegitimacyinternationaltreatiesinternationalcustoms3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目录一人道主义干涉的概念界定5一国际法学者对人道主义干涉定义的分歧5二本文所使用的人道主义干涉的概念及其例外61人道主义干涉的概念62人道主义干涉的例外71应邀请的武装干涉82保护在国外国民的武装干涉83各种经济制裁行动8三人道主义干涉的分类9二经联合国授权的集体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讨论9一集体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依据10二集体人道主义干涉的合理之处10三集体人道主义干涉的具体例证11三非经联合国授权的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讨论11一联合国以外的国际组织所为的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讨论11二单边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讨论121单边人道主义干涉合法性的几种观点122单边人道主义合法与否的评析131人道主义干涉和国际条约的关系评析132人道主义干涉和国际习惯的关系评析18四结论20参考文献22致谢234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一人道主义干涉的概念界定人道主义干涉对我们而言早就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早在19世纪国际社会就频频出现人道主义干涉的例子进入20世纪后特别是冷战结束后人道主义干涉更是常被提及20世纪90年代也被称作是人道主义干涉的十年1关于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国际法之父格老秀斯较早提出并影响颇大他指出如果国内司法管辖表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现为对人类的残暴其排他性就不复存在其原因在于任何人都没有遭受残暴行为的理由当权者应该为其残暴行为接受处罚2也就是说承认秩序不一定永远优先于道义但在目前的国际法学界对于人道主义干涉这一概念争议颇大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一国际法学者对人道主义干涉定义的分歧国际法学者对人道主义干涉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1人道主义干涉是指一国几国或国际组织主要为了保护目标国的国民免受其国际公认的人权被大肆剥夺而对该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2人道主义干涉是当某些国家在他国的国民的基本人权被该国政府剥夺时而由本国政府向这些个人提供的包括武力帮助在内的跨国帮助3人道主义干涉是指一国或几国在没有联合国有关机构的授权或未经目标国合法政府的邀请为保护他国国民以及定居在该国的第三国国民的基本人权特别是生命权而对该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4人道主义干涉必须是对如下情况做出的反应存在实际或威胁拒绝剥夺基本1宋杰《保护的责任国际法院相关司法实践研究》载于《法律科学》2009年第5期2李晓峰陈士平《从国际法角度对人道主义干涉的再思考》载于《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5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或根本人权的情势同时无辜平民由于交战双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遭受饥饿3为了挽救上述局势以国际社会的名义实施综观上述对人道主义干涉的定义各个定义分歧点主要在于保护对象干涉主体干涉国与联合国关系以及干涉方式等方面比如前三种观点对于保护对象的认识各不相同第一种观点认为保护目标国国民第二种观点认为保护的应是干涉国在他国的国民第三种观点认为应保护他国国民或第三国国民在干涉方式方面有的观点认为人道主义干涉包括了非以武力的干涉而有的观点则只承认武力干涉为人道主义干涉二本文所使用的人道主义干涉的概念及其例外1人道主义干涉的概念《中国大百科全书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词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把人道主义定义为关于人的本质使命地位价值和个性发展等的思潮和理论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哲学范畴人道主义一词正式出现于十四世纪末西方资本主义萌芽时期但它作为一种思潮和理论却是在十五世纪以后它是资产阶级在十四到十六世纪文艺复兴中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教神学的有力思想武器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在对外侵略扩张中打出了人道主义的旗号为其对外扩张寻求国内支持对于人道主义干涉这一概念很多学者注重从人道主义这一名词入手但我们同时应当注意对干涉一词的界定也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应当注意国际法上的干涉和干预是有区别的干预一词相对中性国际组织和地区组织3转引自庞玉良《从科索沃战争看国际法上的人道主义干涉问题》外交学院2001年硕士学位论文6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4发起的维和行动经常用干预一词来表示而干涉相对于干预在国际法上有更为严格的意思是指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对另一个国家对内对外事5务的强制或专横的干预意欲对该国强加某种行为后果也就是说有力专断胁迫的干预才能构成干涉而普通的简单的干预并不是干涉干涉强调手段的强迫性1986年国际法院在尼加拉瓜境内针对尼加拉瓜的军事与准军事指出根据定义干涉以对一国的强制为先决条件所以仅仅是终止援助发展中国家或违反经济条约并不包括在干涉一词中根据以上对人道主义和干涉的理解人道主义干涉应当是从非政治立场出发为终止一国大规模的侵犯人权的行为未经该国许可而运用强制手段尤其是军事手段的一种干涉其前提是一国国内存在大规模的侵犯人权行为该国已失去控制能力或者本身从事之根本目的不是改变一国的对外行为6而是要改变其对内行为由此笔者赞同对人道主义干涉下这样的定义当一个国家不愿或无力保护其国民的最基本人权或者该国家本身给其国民极其不人道的待遇该种行为超出人类理性和正义所能容忍他国或者国际组织为人道7主义目的对该国单方面实施武力干涉2人道主义干涉的例外上述定义把下列的行为排除出人道主义干涉4张维娟《论人道主义干涉和禁止使用武力原则》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5黄瑶《法律关键词》法律出版社第19页6张春潘亚玲《有关人道主义干涉的思考》载于《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年第7期7邵津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版308页7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1应邀请的武装干涉上述定义中指出单方面实施武力干涉而应邀请并非单方面另外提到人道主义干涉就不得不说人权和主权的关系人权和主权的话题在国际法学界争论不休但对于应邀请的人道主义干涉而言二者的矛盾就迎刃而解因为在理论上一国自愿限制其主权并不违反国际法但也需注意这里的应邀请必须是应合法政府的邀请若发生内战应一方请求干涉则并不在此列2保护在国外国民的武装干涉上述定义中保护对象是人道主义灾难国的国民并未指向干涉国国民正如维勒所说人道主义干涉是拯救陌生人而不是本国公民另外在《联合国宪章》之前的时期这种干涉的合法性不容置疑法理基础在于一国国民是该国本身的延伸是同国家领土同样重要的一部分国家存在的理由就是8保护它的公民为保护本国在国外的国民而进行的武装干涉和人道主义干涉的性质根本不同所以这种干涉也应当被排除出人道主义干涉3各种经济制裁行动上述定义中特别提出了武力干涉这就把不属于武力干涉的各种经济制裁排除在外对于那些违反了联合国决议或国际法的国家包括因内战而引起人道主义灾难的国家联合国越来越多的通过经济制裁给他们以惩罚而这种惩罚并不是人道主义干涉8王敏《人道主义干涉与国家主权原则》山东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8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三人道主义干涉的分类在讨论人道主义干涉合法性之前将首先对人道主义干涉做一分类丹麦国际问题研究所在2004年作出一项报告《人道主义干涉法律和政治分析》把人道主义干涉分为经安理会授权的人道主义干涉和未经联合国授权的人道主9义干涉前者即集体人道主义干涉也就是说在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之下国际社会对某一特定国家进行人道主义干涉比如1992年12月3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974号决议授权使用武力以恢复索马里的和平稳定法律和秩序后者包括单边人道主义干涉和联合国以外的国际组织所为的人道主义干涉单边人道主义干涉就是说一国或数国没有经过安理会授权而单方面的以人道主义为理由对他国进行武力干涉国际组织所为的人道主义干涉是指某一国际组织尤其是区域性组织未经安理会授权以人道主义为理由对他国进行武力干涉最典型的当属北约国家对南联盟的武力干涉有些学者对此种分类持10否定态度笔者赞成这样的分类下文将主要

凭栏人金陵道中_拯救陌生人:国际社会中的人道主义干涉_凭阑人.金陵道中

探讨单边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二经联合国授权的集体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讨论有学者认为集体人道主义干涉和单边人道主义干涉的行为性质不同并非属于人道主义干涉范畴如前所述本文对人道主义干涉的定义较宽承认集体人道主义干涉是人道主义干涉的一种冷战后存在集体人道主义干涉的实例如1991年干涉伊拉克1992年干涉索马里1994年干涉海地1992年和1995年干涉南斯拉夫联合国安理会9转引自俞新天《从未来战争大趋势看中国和平崛起对外战略》载于《国际展望》2004年第11期10同注释69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通过了多项决议值得一提的是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182号决议第一次承认在不存在对国际和平威胁的地方为了减轻大规模人道主义灾难的目11的存在人道主义干涉的集体权利集体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较之单边人道主义干涉学界对其争议较小实践中在一国境内如果有非常严重的侵犯人权的情况发生比如种族灭绝种族屠杀以及因内战或种族原因而引起的大规模饥荒暴行瘟疫等灾难大量的难民涌入别国危及到国际和平与安全时经安理会授权以联合国名义12进行的人道主义干涉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能得到大多数国家的支持这主要是因为集体人道主义干涉主要是基于对严重的国际犯罪的制裁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并且有清楚的法律依据另外干涉国滥用这种干涉的危险可以排除或降至最低一集体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依据《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款规定了禁止使用武力原则但有规定了该原则的几项例外其中包括第42条该条规定安理会如认为第41条规定的办法不足或已证明不足时得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联合国宪章》是由各国联合签署并表示受其约束的上述两条就是集体人道主义干涉的国际法依据二集体人道主义干涉的合理之处国际法学界很多学者坚决反对人道主义干涉的一项很重要原因就在于这11转引自李红云《人道主义干涉的发展与联合国》载于《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12黄瑶《论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20页10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种干涉一旦被作为一种权利赋予给了各国那么一旦这项权利被滥用那将把整个脆弱的国际安全体系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但是如果一国真的遭受非常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那么国际社会是不能不管不问的虽然经安理会授权的集体人道主义干涉可能存在因为大国利益权衡等因素存在着诸如公平效率方13面的问题但是综合考量各方面的利益集体人道主义干涉可以把对国际安全体系的危险降至最低也可以更好的保护人道灾难国国民的基本人权三集体人道主义干涉的具体例证1992年12月3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794号决议授权使用武力以求恢复索马里的和平稳定法律和秩序并授权联合国秘书长和会员国使用一切必要手段以尽快为在索马里的人道主义救援行动建立一个安全的环境这一决议得到了包括中国和美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支持和赞同尽管后来的人道主义干涉并未受到预期效果但是当时的索马里内部冲突确实在国内造成了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由此引发的难民大量外涌对其所在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造成威胁国际社会的干涉行动不仅是对人权进行保护也是对该地区的和平与安全负起了应有的责任三非经联合国授权的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讨论一联合国以外的国际组织所为的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讨论目前国际社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国际组织而和人道主义干涉最为相关的当属区域性国际组织比如欧盟笔者认为如果这种国际组织所为的人道13同注释911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主义干涉是在组织条约框架内对成员国的干涉并且该条约为该组织各国所接受那么这种干涉和上述集体人道主义干涉之所以合法的道理一致是合法的但如果这种国际组织所为的人道主义干涉是对非成员国进行的干涉那么这种干涉合法与否与单边人道主义干涉合法与否的道理一致以下将对单边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进行讨论二单边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讨论下文所称人道主义干涉均指单边人道主义干涉单边人道主义干涉合法性的几种观点1人道主义干涉合法性是指人道主义干涉是否有国际法的依据对于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西方学者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国际法上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英国著名国际法学者布朗利持此种观点他认为几乎或根本没有理由相信人道主义干涉在联合国体制下是合法的而且事实上根本就没有可以证明这种权利存在的14现代国家实践第二种观点认为人道主义干涉基于以下理由符合国际法1保护人权国际法权威论著《奥本海国际法》有关人道主义干涉的论述是如果一个国家对它的国民实行虐待或加以迫害到了否定他们的基本人权和使人类良心震惊的程度就不是单独与该国家有关的事项而甚至为了人类的利益的干涉也是法律15上所允许的2对《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款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狭义14同注释315詹宁斯瓦茨《奥本海国际法》第一卷王铁崖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解释认为宪章并不禁止基于人道方面的考量而使用武力3人道主义干涉是一项国际习惯法它并不因为1945年《联合国宪章》的缔结而失去效力比如方廷尼在《人道主义干涉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其目前在联合国宪章下的有效性》一文中阐释虽然对于在何种条件下能够诉诸人道主义干涉以及人道主义干涉应该采取何种手段存在很大分歧但是人道主义干涉原则本身已经16被广泛接受为国际法习惯的组成部分第三种观点认为虽然人道主义干涉尚未获得国际法的承认但是其正在17形成一种规则安东尼奥卡塞斯在分析科索沃战争时就持这种观点中国学者对人道主义干涉合法性问题也持有不同的观点有些学者的观点非常骑墙一方面认为人道主义干涉属于干涉别国内政的行为对其非常担忧18另一方面又认为不能完全排除存在真正人道主义干涉的可能性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国际法最重要的两个法律渊源下文中笔者将从人道主义干涉和国际条约以及国际习惯的关系角度论证人道主义干涉是否合法并对以上各观点作出相应的批驳2单边人道主义合法与否的评析1人道主义干涉和国际条约的关系评析单从字面来看人道主义干涉和《联合国宪章》确立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抵触的它们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还是可以找到一个契合点下文将展开分析16转引自肖凤成《国际法对人道主义干涉的否定与再思考》载于《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17庞玉良《从科索沃战争看国际法上的人道主义干涉问题》外交学院2001年硕士学位论文18王铁崖主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14页115页13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a人道主义干涉和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款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总之不符的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这是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在国际条约中的最权威表述a可否因保护人权而违背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如上所述奥本海认为可因为保护人权而进行人道主义干涉是否可因保护人权而破坏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这就涉及到联合国的两大宗旨保护人权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之间的矛盾二者发生碰撞和冲突时何者居于首位呢《联合国宪章》是在二战之后世界人民饱受战乱之苦的情况下起草产生的并且宪章的结构及排序也是把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这一种宗旨放在保护人权之前的由此可以推断起草者的首要意图就是维护和平宪章的首要宗旨就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另外虽然二战后因人权保护的兴起而产生了一系列人权保护条约但这些条约无法取代维护和平与安全在联合国宪章中的基础地位比如《世界人权宣言》第29条第3款规定此种权利及自由之行使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反联合国之宗旨及原则而且事实上联合国的宗旨也不能通过战争来实现因为战争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公是对人19权的最严重侵害所以以保护人权作为人道主义干涉的理由并不能排除人道主义干涉的非法性b人道主义干涉能否构成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的例外《联合国宪章》规定了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的两项例外分别是19同注释1614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宪章的第4253条和第51条第42条规定安理会得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第53条规定联合国可以将自己的这种军事执行权授予某个国际区域组织这两条是对联合国强制执行行动的规定宪章在第39条赋予了安理会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安理会认为一国的行为威胁破坏了和平便有权利对其进行武力干涉而人道主义干涉显然不能纳入这一例外之中第51条规定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到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以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这是宪章中关于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的另一例外即自卫权的行使自卫权是指国家在遭受侵略时单独或与别国共同抵抗侵略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自卫权的行使和人道主义干涉有着根本的不同行使自卫权必须实际上受到了武力攻击并且应当有对称性保护的是本国国民所以说人道主义干涉不能纳入自卫的范畴如上所述在《联合国宪章》规则体系下人道主义干涉不能纳入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的例外那么人道主义干涉能否构成一项新的例外呢对此持肯定态度的学者是曲解了宪章第2条第4款的规定他们认为该项规定只是禁止以破坏别国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为目的的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并不禁止以人道主义为目的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笔者认为之所以有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的规定并不是为了限制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本身而是因为一旦使用武力进行干涉那么必然会导致对他国领土的侵犯而人道主义干涉实质上就是在别国领土适用武力势必侵害15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别国的领土完整在实践中各国政府也都坚持对该项原则进行限缩性解释即认为宪章禁止的是任何形式的适用或限制使用武力不论是否以人道主义为目的即使那些使用武力的国家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时也没有要求乡村振兴战略主要内容对教师党员的评价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对该项原则进行扩大解释20而是指出特定情形使自己的行为不违法所以说人道主义干涉不容于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也无法构成该项原则的例外人道主义干涉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际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b人道主义干涉和不干

凭栏人金陵道中_凭阑人.金陵道中_拯救陌生人:国际社会中的人道主义干涉

凭阑人.金陵道中_拯救陌生人:国际社会中的人道主义干涉_凭栏人金陵道中

涉内政原则《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款规定本宪章不得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项这是宪章对不干涉内政原则的规定确定人道主义干涉是否违背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关键就是判断人权是否完全是一国的内政中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人权始终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任何一个国家不管是小是大是强是弱人权问题都只能由政府依靠人民解决外国不得干涉而有些西方学者认为一国国内的人权实践如果21情况严重引起别国的正当关注时就不再是一国的内部事务了笔者认为从目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看来人权只能作为一国的内部事务来处理因为目前国际法上并无统一的人权保护标准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不可能有脱离各国国内司法实践和政府行为而存在的其他人权保障方式人权保护只有依靠各国国内法来保障所以人权属于一国的内政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与人道主义干涉明显冲突的另一项国际法基本原则二20同注释1921同注释1716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者的冲突集中体现在人权和主权的关系问题上有学者指出国际人权法难以解脱的两难困境是如何在着眼于个人权利和自由保障的国际法律规制同国家的22主权与不干涉原则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平衡支持人道主义干涉的学者基本上都是站在人权优于主权这一立足点上那么人权是否真的优于主权一国能否因保护人权而干涉另一国内政有西方学者认为国家主权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构成保护人权的障碍基于此有些决策者在保护人权的名义下对他国进行任意干涉甚至采取武装侵入23行动根本不管对方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国家主权是国际关系中的基本价值24主权独立的国家是现行国际关系体系中的基本单位是维护世界秩序的基础主权是国际法上的一个基本概念现行国际法框架是在主权这一概念下建构的我们如果否认主权这一概念那整个现有的国际法体系便会坍塌主权产生平等所有有主权身份的行为主体不论其大小强弱在法理上都是平等的而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以任何理由干涉别国的内政都是不合法的一旦用武力对他国进行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必然会使该国主权至少在某些地区或某类事务上不再有效如前所述主权很大程度上是人权的保障一旦一个国家主权失效人权便难以得到保障另外如果认为一国发生人道主义灾难别国便可任意干涉那便很容易产生强权政治这对弱国和小国是一种极大的不公也会严重破坏现有的国际秩序破坏国际和平与安全如上所述人权属于一国内政人道主义干涉违背了《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不干涉内政原则这一国际法基本原则而人权高于主权作为人道主义22朱峰《人权与国际关系》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38139页23何阳阳丁锐《浅析人权和主权之关系》载于《法制与社会》2009年9月24罗观刘波《试析人道主义干涉的两难困境》载于《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17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干涉的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c小结如上所述人道主义干涉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确立的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在国际条约法意义上是违反国际法的一种行为2人道主义干涉和国际习惯的关系评析《维也纳条约法》与有关国际公约明确规定公约未予规定的问题将仍以习惯国际法规则为准因此即使人道主义干涉在《联合国宪章》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也存在着人道主义干涉是一项习惯国际法规则的可能性如果它是一项习惯国际法规则那么就具有独立于条约的效力可以排除《联合国宪章》中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的适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1款丑项指出所谓国际习惯是指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所以说国际习惯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各国的重复类似行为二是法律确信即各国普遍承认该项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我们要判断人道主义干涉是否是一项国际法习惯规则就必须证明该行为满足国际习惯的两个要素一些国际法学者认为《联合国宪章》制定以前甚至在19世纪就有很多人道主义干涉的例子比如1830年法英俄等国对土耳其屠杀镇压希腊人进行干涉1866年至1868年奥法意俄等过对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破害克里特岛基督教徒进行干涉等但事实上这段时间的人道主义干涉的例子25即使不是全部大多数也是处于与人权毫无关系的政治动机而实施的也就是25李娟娟《人道主义干涉的非法性分析》载于《经济与法》2009年第12期18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说各国在进行所谓的以人道主义为目的的干涉时通常追求的是本国的利益人道主义不能为这些国家的行动提供正当的理由这些例子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道主义干涉《联合国宪章》制定以后国家的一些武力行为也被一些国际法学者认为是人道主义干涉比如1948年阿拉伯国家在巴勒斯坦的干涉1975年南非干涉安哥拉内战1989年美国入侵巴拿马1991年美英法等多国部队对伊拉克北部地区的干涉1999年北约轰炸南斯拉夫等国际法学家阿库斯特对宪章制定以来的当代人道主义干涉实践进行考察得出以下结论1945年以来人道主义干涉仅在极少数情况下被少数国家援用并且每次援用都被很多国家26指责为非法所以人道主义干涉事实上还未成为国家之间持久划一的惯例还不具备成为习惯法规则所需具备的第一项要素另外国际社会对于人道主义干涉也未能形成法律确信国际法学家布朗利指出西方国家在进行人道主义干涉时奉行两套标准一是进行干涉的多是有能力实施干涉的大国他们的干涉受其政治和战略利益支配具有相当的选27择性二是除非盟国的政权更迭涉及到自身利益他们不会干涉盟国所以说事实上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只能是对那些无力反抗大国干涉的小国的干涉这样的一种事实上及其不公平的人道主义干涉是不可能引起各国尤其是广大弱小的第三世界国家的共鸣的是不可能在国际社会中形成法律确信的三未经联合国授权的人道主义干涉的具体例证1999年3月24日北约国家在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以人道主26转引自庞玉良《从科索沃战争看国际法上的人道主义干涉问题》外交学院2001年硕士学位论文27同上19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义为由对南联盟发起空中打击4月29日南联盟在国际法院对10个北约国家分别提起诉讼代表南联盟进行辩论的英国著名国际法学家伊恩布朗利教授指出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在法律上缺少足够的证据支持另外北约国家的28行动不足以被证明是以人道主义为目的的干涉然而面对南联盟的指控北约国家并没有从法律层面作出正面回答他们认为南联盟在科索沃的种族清洗暴行导致的难民潮对该地区的和平和安全造成威胁人道主义干涉是必要的比如意大利葡萄牙等总之除了比利时认为符合《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款其他国家都只强调行动的合理性和道义性对合法性问题避而不谈退一步不谈合法性只谈正义性科索沃战争的消极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北约发动战争的理由是人道主义灾难但大量的难民潮却恰恰是在北约空袭以后空袭还造成了大量的平民伤亡和民用设施的损失破坏了国际秩序和国际法29是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形同虚设另外其他很多国家对北约的该次行动也表示不满北约空袭行动开始不久俄罗斯驻联合国安理会代表向安理会提交了一份声称北约行动不合法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行动的议案中国支持了该项议案四结论当今国际社会各国政府对人道主义干涉的态度大不相同而在国际法学界也没有形成统一认识甚至对于人道主义干涉这一概念本身也没有一致的看法建立在不同概念之上关于人道主义的讨论也是五花八门笔者赞同把人道主义干涉分为经联合国授权的集体人道主义干涉和非经联合国授权的人道主义干涉集体人道主义干涉和区域性国际组织在其组织条约28转引自慕亚平《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法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920页29慕亚平《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法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第2526页20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框架下对其成员国进行的干涉是合法的而单边人道主义干涉和区域性组织所为的其他人道主义干涉没有国际条约上的依据违背已经确立的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也不是一项国际法习惯规则所以就法律层面而言是非法的诚然联合国是有史以来最完善的政治性国际组织虽然它的集体安全机30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不能由此就承认单边人道主义的合法性单边人道主义干涉不仅不具有合法性其合理性也存在着问题我们只能寄希望于集体安全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而不能把世界的和平和安全寄托于某个或某几个国家作者签名30徐军华《国际法面临的挑战和国际法的发展》载于《武大国际法评论》第三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1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参考文献1宋杰《保护的责任国际法院相关司法实践研究》载于《法律科学》2009年第5期2李晓峰陈士平《从国际法角度对人道主义干涉的再思考》载于《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3张维娟《论人道主义干涉和禁止使用武力原则》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4黄瑶《法律关键词》法律出版社邵津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版56王敏《人道主义干涉与国家主权原则》山东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7俞新天《从未来战争大趋势看中国和平崛起对外战略》载于《国际展望》2004年第11期黄瑶《论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北京大学出版社89詹宁斯瓦茨《奥本海国际法》第一卷王铁崖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0庞玉良《从科索沃战争看国际法上的人道主义干涉问题》外交学院2001年硕士学位论文11王铁崖主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2朱峰《人权与国际关系》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38139页13何阳阳丁锐《浅析人权和主权之关系》载于《法制与社会》2009年9月14罗观刘波《试析人道主义干涉的两难困境》载于《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15李娟娟《人道主义干涉的非法性分析》载于《经济与法》2009年第12期16李红云《人道主义干涉的发展与联合国》载于《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7张春潘亚玲《有关人道主义干涉的思考》载于《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年第7期18转引自肖凤成《国际法对人道主义干涉的否定与再思考》载于《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19慕亚平《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法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徐军华《国际法面临的挑战和国际法的发展》载于《武大国际法评论》第三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致谢23

干涉 主义 武力 合法 人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