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充斥着争夺利润的资本的社会中,政府应该怎样维持他的统治?
许多学经济学的读者,大概都做过“自由市场”的课堂实验。这个实验有很多变种,其中一个是随机挑选数量相同的卖家和买家,两者各自握有不同面值的两类商品(比如不同面值的钱和货物),买家和卖家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交易,而最终的交易均价与买卖双方握有商品的均值是一致的。
这个实验展示了自由市场是如何在信息混沌的情况下,快速收敛到价格与价值一致结果的过程。然而,正如本书中一直指出的,所有熵减系统的行为,一定是有边界约束的。我们来逐一看一下,这个实验之所以有效的边界条件,具体有哪些。
1. 买卖双方必须是可映射在同一维度的。
买卖双方必须可映射在同一维度,意思是双方必须在同一时空中,并且意识上有共鸣点,如此才可能存在交集,使之可以彼此交流。或许会有人举出延迟交易或者网上交易的例子作为反驳,但应该注意,延迟交易首先实际上是一种以牺牲交流效率为代价实现的交易,其次即使是延迟交易仍然需要一个时空作为平台,只是这个时空的粒度更大些而已;网上交易虽然看似将交易双方的时空隔阂打破,但是如果交易者任意一方不能接入这一网络,则不论该方是否有交易意愿,是否有可供交易的事物,市场行为都不会发生。
第二个可映射在同一维度的意思,是交易双方的熵减层级不能相差太多。当其中一方的熵减层级高于另一方时,高层级的一方完全可以选择更高效率的掠夺而非合作,如此市场行为自然也不会发生。例如,原始的人类酋长部落只会进行内部的分工,而不会进行内部的易物交易,内部资源的分配由酋长主导完成,只有在部落之间才会进行易物交易。当然,当一个高熵减系统的上下层联系因时空间距过大等原因变得交互效率过于低下时,高熵减系统中的下层是可能与低熵减系统进行交易的。在美洲殖民初期,欧洲早期登陆者和美洲土著的和平交易,就是一个例子。
2. 买卖双方交易的事物,必须是可量化的。
如果说交易双方还只要求可映射在相同维度,那么他们交易的事物,要求就要更严苛些。双方交易的事物,必须是可量化的。这首先就要求这些事物必须是同时空的,并且要求这些事物的某种同一映射的特质是可以同质到可以计量比较的,当然至少其中一方可方便分割会更好,如此才能达成更高的交易效率。当然,连月球居留权这种目前看来颇为缥缈的事物都能以期货形式进行交易,人们似乎可以推翻这一条件。但是08年的金融危机已经清楚地告诉我们,违反交易的基本规则实际上使得这一交换行为演变成为总收益为零或负的危险游戏。虽然短期内风险可以被包装掩盖,但最终零和游戏中掠夺的本性总是要暴露出来的。
3. 买卖双方,必须彼此承认交易的事物有交易价值。
这一条件,至少在交易达成的瞬间,是要求有效的。这就要求在交易达成前,供交易的两种事物有明显的异质性。双方都可以从对方提供的事物中,获得己方稀缺甚至没有的秩序。毫无疑问的,当两者手上用于交换的事物完全一样时,即使有再强烈的交换意愿,双方都不会进行交易;而当两者各自拥有对方所在环境中极少见的事物时,交易溢价就更容易达成。如果在交易达成前,一方已经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了相类似秩序的满足,那么即使该方不彻底中止交易,至少也会大幅削减交易数额。
4. 自由市场必须通过牺牲实现最大福利(秩序交换)的可能性,实现高效率的交换。
“自由市场”实验中,几乎不可能所有买卖双方均达成交易。原因是,买卖双方的分布是随机的,持币较多的买家和持货较少的卖家会率先出清,而剩下的买卖双方此时都会获知逼近货物价值的最终价格,因此基于这一报价而无利可图的买卖双方都会停止交易。这样一来,如果买卖双方从持币持货数量一一对应本可以实现最大量的秩序交换,此时所有人却只能实现少得多的秩序交换,而且这些秩序交换也极不均衡地分配在不同的买家卖家手中。通过前期“交易溢价”,自由市场确实可以依靠少数交易逼近最终价格,这就是以牺牲达成最大福利换取高效率交换的潜在逻辑。
5. 最终的价格形成,必须由首笔有效交易触发。
同样是“自由市场”实验。如果讲师故意在交易谈判开始前,提示“以前一般交易均价是多少”,然后刻意将该值报低或报高使之远远偏移实际均值,并要求买卖双方不许将交易达成的信息公布给其他交易方,那么最后的成交量便会锐减,直至逼近0。成因与第四个条件相似,握有严重偏离报价的商品的买家或者卖家,将因为“囚徒困境”直接放弃交易。而由于没有有效交易发生,人们没有办法通过“交易成功”这一信息知悉交易双方是否在可收敛的同一谈判边界内,后续向理想报价迭代的交易就难以进行,最终趋近价值的价格也就难以形成。特别是,当交易双方甚至怀疑“交易成功”这一信息的真实性时,交易更不可能发生。这可以解释在经济临近波谷或波峰时交易量突然停滞而非缓慢减少的现象,此时“看不见的手”就会瘫痪失效。
从以上条件可知,自由市场需要有效率地进行价格匹配,而且损耗可以被买卖双方接受,就要求市场规模(或者说流动性)足够大到容许以有限的交易次数完成价格匹配,而后续仍有交易可以按匹配后的价格交易。而作为卖家,所谓的“超额利润”只能来自价格未匹配前的损耗。因此,不论是什么原因使得市场的流动性或者透明性变低,那这个市场的相对规模就会变小,卖家自然有更大的概率取得“超额利润”。这一解读的其中一个案例就是商业垄断,也能解释为什么富人对舆论管控如此感兴趣。政府有权力和义务改善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性,这样底层低熵减系统才能更加良好地进行秩序交换和向高熵减层级的跃升,而不会直接威胁到政府的权力集中和最终存续。当然,如果选择和势力集团合流也能在短期内增强政府执政的稳定性,但是势力集团会获得更大更集中的熵减流进行更高熵减层级的跃升,这对政府试图长期维持自身权力集中和自身存续都是不利的,终究不过是饮鸩止渴。
作为另外一种熵减采集的机制,政府维持自身的存在,边界条件的要求事实上比市场要低得多,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很多原始社会有族长制的原始政府,却未必有以物易物的原始市场。作为熵减层级更高的存在,政府可以在自己统御的地区直接向臣民低成本地采集秩序。特别是同时统御广袤而彼此差异巨大的区域的政府,可以通过直接征收的方式实现远超初级市场调配所能搜集的秩序量,而无需满足市场交易所需的严苛的诸如交易双方同维度、可交易事物可量化等要求。但是,和所有熵减系统一样,政府向底层直接征集秩序,必然有征收远超维持所需的冲动,并有能力予以实施,如此就会使得底层熵减系统因遭盘剥过剧而走向衰败,进而导致政府自身的毁灭。
与政府直接征集中秩序只是单向流转相比,市场条件下进行交易的底层之间是可以将冗余的秩序换取稀缺的秩序的,底层个体也能因此获得更多样的秩序,因此底层会有向更高熵减层级进化的趋势;同时,当底层个体意识到存在不同边界,而这个边界与个体现存的边界有较强的相关性时,这些个体就会有更强的迁移动力和能力进入新边界。也就是说,相较于单纯直接的秩序征集行为,政府维护市场,将有助于促使底层向高熵减层级演进;也会促使底层加速填充新边界,从而促进新的熵减流的产出。这两者均有助于政府就长远而言获得更庞大的熵减流,从而有能力实现更复杂而有力的秩序引导行为。
目前人类社会常见的熵减流采集方法,是政府构建市场运作所需的基本条件,由市场实现高效率但有浪费的熵减流转,从而规避政府对底层过度盘剥导致的不可持续现象。但是,正如一些国家的崛起历史所揭示的,在市场构建的过程中,合理地运用政府直接征集、集中调用底层秩序的能力,可以有助于减少市场构建所需的时间成本和秩序成本,毕竟市场形成所需的基本条件是如此严苛,如果任其自然发展而不加引导,希冀这些条件全部在同一时空中凑齐比中彩票更为缥缈。进一步地,在市场基本条件行将失效时,由于拥有直接征集调用底层秩序的能力,政府有能力也有义务通过政府行为重建这些条件,如使交易双方同维度所必须的立法执法行为,使可交易事物可量化的统一度量衡行为和质监行为,实现可交易的异质事物在同维度交互的跨地域交通和信息维护行为,补偿内部熵减流流转使之逼近最大化的社会福利行为,实现市场交易的初始标价引导和市场交易信息公开的行为,等等。
作为更高熵减层级的一方,政府更倾向于采用管理而非引导的方式提升熵减流。这是因为,管理倾向于将采集熵减流的权责,集中交给当下更有效率的下层系统。这样一来,由于采集效率的提升,政府短期内可以获得的熵减流会明显的提升。但是应当注意,这种方法,将使得其他在当下环境下缺乏效率、而在其他环境下效率更高的下层系统,因为不能获得熵减流而走向消亡。一旦整体环境边界变化,当下负责采集熵减流的主体下层系统采集效率就很可能明显下降,政府一方面无法快速地削减自身维持所需的熵减流,更重要的是找不到可供培养的可替代下层系统,只要环境边界变化频仍,或者变化到新状态的维持时间很长,这个政府就很可能崩溃。不光是政府,凡是高熵减系统都会有这种倾向,这是高熵减系统往往更不能适应变化剧烈的环境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