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扬弃中华传统文化的现实选择与实践路径。今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注入新的理论要素、实践要素、时代要素,将其内生性的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出来,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服务。
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正确的理论指导,决定文化创新发展的正确方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文化自觉、坚定的文化自信、强烈的文化担当、崭新的文化使命,为我们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勾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弘扬者和建设者。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必须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深入总结中国共产党批判继承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经验,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把源自中华民族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当代中国文化,使其交汇熔冶在一起,推动形成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深刻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历史规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新时代给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新的机遇和挑战,也赋予其新的任务和自觉,我们只有充分认清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因子和历史传承规律,才能使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焕发出新的光彩。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传统文化从来没有中断过,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社会条件的变迁,始终保持着一种历史适应力和巨大生命力,变化而不失根本,守正而不拒创新,这种特质是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强大内在动力。鸦片战争以后,西方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社会与中国文化发生了历史性转折。中华传统文化扬弃,成为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一方面,中国传统的封建主流意识形态依然试图保持自己的思想统治地位;另一方面,随着帝国主义侵略而进入中国的西方文化,对传统文化特别是中国人的思想意识产生了巨大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有人主张“全盘西化”,有人幻想“用夏变夷”,各种思潮纷纷登场。五四运动实现了中华民族自鸦片战争以来第一次全面觉醒,也开启了中国历史、中华文化发展的新篇章。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对几千年来特别是近代以来中华传统文化的发展、传承、变迁规律作出总结,对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十分重要。
提炼与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把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展示出来,将其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展示出来,才能真正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首先,要坚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要素。例如,“以民为本”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中华早期思想谱系中的“大同”理想,后来被儒家表述为“天下为公”的思想,提倡“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弘扬“天下为公”“公而忘私”。这些都可以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其次,提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比如,道法自然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理念,强调天地万物的产生有自然规律。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当代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往往把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由本国转移至发展中国家,加剧了生态危机的全球化。在这种背景下,道法自然更凸显出重要价值。再次,要在比较、分析、整合的基础上批判继承、综合创新。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立足新时代,在“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中注入新的时代元素。把提炼和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既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征,也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特点,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时代风采、世界价值,凝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力量,为世界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因子融入社会实践和社会创造。首先,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要求,把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协同推进机制,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切实防止拜金主义、封建迷信、黄赌毒等落后腐朽现象死灰复燃。其次,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文艺创作。在中华民族历史上,有很多值得永远铭记的人物、事件,都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文艺创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资源。再次,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与现代文化产业、现代文化科技结合起来。利用现代科技,加强对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宣传推广,让收藏在宫殿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全社会都关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法规政策体系。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法规、政策体系,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与民族复兴相伴随。首先,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立法工作。在《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基础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法可依。其次,加强对传统文化古籍的整理与研究,加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管理体系。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建立健全有关体制机制,并在人员配置,财政投入,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保障体系。再次,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人才培育制度。逐步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人才的数量,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队伍建设等。
大力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首先,要科学认识西方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历史规律,科学总结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对待传统文化的经验与教训。其次,要积极借鉴国外传统文化保护利用的有益做法。如法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德国对鲁尔区等老工业区的改造利用,日本的传统文化保护立法及宣传,印度的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建设等。再次,要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结合起来。例如,可以由中国政府发起设立“国际中华文化联盟”,在世界范围内评选和奖励中华文化研究推广领域的突出贡献者,充分彰显中华文化的全球影响力和感召力。当然,加强中外文化的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不是去照抄照搬别国的模式,而是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既拒绝封闭僵化“尊孔复礼”的文化复古,也反对西方国家“普世价值”的文化自负,让世界上各种文明协商对话、和谐共存,让中华民族以更加自信、更加自强、更加自主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让中华文化同各国人民创造的多彩文化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精神指引。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