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是这样。一天不爱买早餐,就在网上百草味旗舰店买了两盒撕碎的面包。
就是那个人。
早上不用买早餐,从盒子里摸一摸就可以吃,不是很好吗?
吃面包的时候,我几乎从不带它,我只是把它撕开,边看手机边吃。
原来,一个清晨,仿佛天使的警告,我在撕面包前看了一眼。
结果...
图片可能会引起不适警告! ! ! !
赌生物职业的尊严,这是一条虫子。
如何做到这一点?考试周学生无处发泄。
我检查了有效期,它没有过期,当然即使过期也不应该发生。
然后去查百草味的营业执照,发现撕出来的面包是预先包装好的食品,也就是说不是百草味自己的工厂生产的,而是别人批发的。
然后我检查了制造商。那是河南的一家公司。好的,我记得你。
当时我主要想到以下几个方面:
1.bug 是从哪里来的?它是从面包里出来的吗?
主要是因为虫丝下面有个洞,足以让我产生不好的联想。
2.密封消毒的包装里甚至还有虫子。微生物含量是否达标?
微生物对环境的要求远低于虫子! !
商业食品杀菌的要求是没有活的微生物,更不用说微生物了,虫子还活着!估计吃了几天会发现里面变成了飞蛾扑火。
3.bug进入的时候是什么状态?蛋?幼虫?
因为面包上有旋转的痕迹,进去的时候基本可以确定不是虫蛹。一般充气包装都是充氮气,氧气浓度小于5%,所以这只可爱的小虫子是怎么来的?有没有活下来变成蛹的?
所以这里充的氮气不达标?
真是让人头疼。
以下为食品安全法原文。
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二)病原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以及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六)具有腐败、酸败、霉变、污物、异物、掺假或异常感官特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遭受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经营者收到消费者索赔的,应当实行第一责任制,先赔付,不得推卸责任;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在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如果是经营者的责任,生产者应当赔偿,之后有权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损失外,还可以要求赔偿十倍或三倍的价格。乘以生产者或经营者 Gold 的损失;增加的补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误导消费者的缺陷。
嗯,没关系。
第148条是星规,很多遇到各种问题的人都会提到这一点。
可能是因为你可以获得一千美元的赔偿。
但实际操作起来并不容易。大家都知道,食品安全维权的难度很大。首先,你很难证明责任方确实是生产者。其次,这种事情很麻烦,很难说清楚。 , 吃什么的变数太大了。
但对我来说,一个相对有利的条件是我还没有打开包裹。
不可能和我有任何关系!
所以我去了客服。
考试周学生党起得很早,客服还没上班。
我心情很不好。我把照片和食品安全法都扔了,所以我去复习了。
毕竟是考试周
虽然我现在很平静,甚至有点想笑,但当时我真的很生气,想哭。
其实我和客服沟通的时候一直在哭。很懦弱的体质,一吵架就哭。
早上8:00发,中午11:00终于回复
一开始给的计划是补偿一盒钱。
当我整个上午都检查食品安全法时,什么都没做?我还不够生气!
然后我给出的计划是,我会退回装有蠕虫的盒子并补偿我十个盒子。
emmmmm
我忘了提这个,tm 我已经吃完两盒了!这是最后两个!鬼知道之前有没有问题!
但是客服坚持先给我最多十盒钱,还让我把面包寄回去,待会再说。
别大惊小怪,如果我寄回去,谁知道我以后会不会说,嘿!
于是来知乎查了一下,遇到了一个很不错的食品安全人员。我告诉我的大致意思是不建议寄回去,因为它会失去主动权。
但是小哥又说了,这种情况是十倍以上,因为法律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商家:我不知道!
但话又说回来,是的,但总是有很多。
百草味是相当的品牌,知名度也不错。操作方法还是很多的。尤其是在这个互联网媒体发达的时代,还有其他方法可以做最坏的打算。
我平时是个佛,但一生气,就很严重,很吓人。
从那以后已经过了一天,毕竟我在考试周仍然在苦苦挣扎,负担不起。
我真的愿意!只是没有客服! !对于您坚持不将其寄回给我们而我们只会浪费它的情况,我们无能为力。
还在生气。
客服真的很烦,给了我很官方很敷衍的态度,我当时气得火上浇油。
你应该等到为期两天的考试周结束后,直接把它交给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至少心情好。
第一次发现有字数限制,后续在这个链接里。
食品安全权益——面包里有虫(下)——阿莫的文章——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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