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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调查取证为何保健品“坑老”行为屡屡发生?

网络 2022-09-23 21:04

不配合调查取证

为什么保健品“骗老”屡见不鲜?有的销售人员只见过老爷子几次,有的从来没有见过面,却被老爷子说服了?

在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看来,老年人容易落入保健品骗局的主要原因有两个:老年人多孤独是因为缺少孩子的陪伴,难以承受推销员打出的感情牌;老年人往往难以辨别推销员的“钓鱼”方式。保健品诈骗通常以健康讲座、送礼等形式进行。渐渐地,老年人可以放下心理防备,建立信任感,使用流行的专业术语晦涩难懂,老年人很难辨别真假再购买产品。

“由于缺乏针对性的科普文章,或者宣传和影响力不足,以及老年人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缺乏,很容易被保健品的夸大宣传或免费体验所吸引制造商。他们经常在他们身上工作。任超说。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我国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研究》显示,近年来,保健品骗子屡屡出手,这与市场监管和社会监管不严。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的日常监管主要包括现场检查、核验票检、抽检、群众举报等。监管方式比较简单,监管力度不够。同时,我国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发展还不成熟,难以推动行业自律的建立。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银江表示,从​​相关部门收到的投诉举报情况来看,老年人遇到问题普遍不会主动反映问题,他们中的大多数只有在孩子或家人发现后才会抱怨。一些老年人不愿意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给违法经营的查处带来了困难。此外,一些不法商家采取错开工作时间、不断变换地点等方式,为老年人开展非法经营活动,也增加了保健品的治理难度。

老年礼品保健_唯品会中老年妈妈连衣裙_老年人吃什么保健品比较好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郭晓明律师表示,在保健品出现“不良”行为后,维权难度很大。一方面,有的老年人法律意识​​薄弱,有的甚至被骗后还为骗子说好话,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不配合; .

据公开报道,还曾出现过这样一个案例:在维权过程中,执法人员组织调解,最终促成退货还款,但售货员却打出了情感牌,通过发送“关怀” ”、“经商难”等手段,让老人背着家人向执法人员提出改变执行或放弃维权的要求。

执行与强力一击相连

多管齐下

有关部门正在采取行动,整治保健品“老坑”问题。

近日,全国打击养老金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重点整治诈骗老人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涉老“保健品”、非法集资等,加强分级分类处置,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和执行力。联动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为规范行业发展、铲除养老造假土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202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 对使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犯罪的定罪和处罚作出规定,进一步组织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网​​络。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用保健品“以老换老”案件频发,犯罪性质恶劣,群众已经表达了强烈的反应。 《解释》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符合诈骗罪规定的,依照诈骗罪定罪处罚。销售的食品不合格,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按照从重定罪处罚。

针对保健品监管难点,陈银江认为,通过加强联合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可以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打击保健品“老坑”现象,需要各级市场监管、公安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因此,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联合监管机制,构建多部门间信息化、网络化的执法监管体系,同时融合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手段,提高保健食品的效率。安全监管,降低监管系统运行成本。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消费者因虚假广告受到欺骗、误导,因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广告主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找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可以提前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要求赔偿。消费者也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任超看来,老年人及其家人可以借助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力量进行维权,避免维权中个体权力分散的不对称局面。

陈银江建议,社会共治是解决保健品“老死”问题的重要手段。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保健品违规经营的监督曝光,形成全社会对保健品的监督引导形式。诚信守法经营者的舆论引导;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鼓励和便利老年人遇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依法维权。司法机关应当执行民法典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要求。侵犯不特定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将被依法严惩,让他们“痛得不敢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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