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点击广告的商业模式与奖励观看广告的平台之间有什么区别?本文带你专业解读人工刷单商业模式为何构成不正当竞争
作者 | 王占江哲元刘云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编辑 | 朱宇
介绍
近期,亚马逊账户欺诈事件[1]屡见不鲜,引发了关于欺诈问题的新一轮广泛讨论。上个月,腾讯诉蚂蚁帮平台不正当竞争刷卡诈骗案刚刚一审宣判[2]。本案中,被诉平台利用平台服务模式连接计费用户和网赚用户,通过聚集大量网赚用户手动完成点赞、分享等所需的点击、浏览或注册行为由发行用户在其他平台上满足发行用户增加流量的需求,受控平台向其收取手续费以实现盈利。关于刷量的黑灰制作,有不同类型的案例涉及机器刷牙[3]或委托刷牙[4]。但本案涉及人工交易平台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在国内尚属首例。人工就业点击是否属于刷量存在争议。本文主要就人工刷单平台商业模式的合法性表达以下粗浅看法。
一、刷量行业——从机刷到人工刷
随着各种互联网市场主体对流量的追求,以及流量变现行业的强势发展,网络黑灰行业发展了一种作弊业务,以满足市场对流量的迫切需求。据相关统计,目前我国各类刷单平台已达1000多家,国内刷单行业从业人员已达900万人以上。[5] 一开始,各种社区平台上开始出现大量人工接单和派单群。需求方以人际网络为渠道,聘请真正的“投手”完成刷单任务,即最有价值的“人肉刷单”。. 《人肉刷牙》是刷单行业最高级别的流量诈骗手段。需求方聘请大量网友充当“射手”,合力打造虚实相传的“人肉流量”。
但“人肉流量”的接单者相对分散,刷量效率难以提升业务量的爆发式增长。为此,市场上出现了量产流量的“群控”刷模式[6],以弥补人工刷的效率低下。因此,这种高精度的画笔模式一直受到黑灰行业从业者的青睐。[7]“群控”,即通过系统自动集成技术,实现一台电脑控制多部手机、多账户的批量操作。然而,“群控”刷机模式面临着刷机企业日益增多的人机对抗策略。所以,总的来说,人肉刷的流量含金量很高,其用户IP、账号、设备都是真实的,没有汇总。即使被刷的一方采取及时对抗,也很难识别。
另一方面,人工扁平化交易平台,从制定平台规范、设计并提供全流程交易服务、人工参与审核任务、处理用户投诉、提供促进交易的各项功能服务,让原“无限期居住”。” 网赚用户被吸引、聚集、稳定,能够持续高效地进行交易,将原本散户式、小团队式的刷单活动变成了有组织、标准化的平台式运营,大大扩大了网赚用户参与规模在交易量和交易量中的交易量。人工量交易平台克服了“人流量”分散、“群控”易识别的缺点 模型。通过平台服务模式,聚集了大量从事刷单交易的网赚用户,为网赚用户提供了绝佳的机会。交易便捷,一方面解决了碎片化、小群刷交易效率低、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困境,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类似群控方式面临的技术对抗. 因此,此类人工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不仅突破了分散“人刷”的局限,还避免了“机器刷”的技术对抗,大大提高了刷交易的效率,备受推崇由黑市和灰市。的青睐。聚集了大量从事刷单交易的网赚用户,为网赚用户提供了绝佳的机会。交易便捷,一方面解决了碎片化、小群刷交易效率低、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困境,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类似群控方式面临的技术对抗. 因此人工刷链接浏览量,此类人工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不仅突破了分散“人刷”的局限,还避免了“机器刷”的技术对抗,大大提高了刷交易的效率,备受推崇由黑市和灰市。的青睐。聚集了大量从事刷单交易的网赚用户,为网赚用户提供了绝佳的机会。交易便捷,一方面解决了碎片化、小群刷交易效率低、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困境,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类似群控方式面临的技术对抗. 因此,此类人工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不仅突破了分散“人刷”的局限,还避免了“机器刷”的技术对抗,大大提高了刷交易的效率,备受推崇由黑市和灰市。的青睐。为网赚用户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交易便捷,一方面解决了碎片化、小群刷交易效率低、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困境,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类似群控方式面临的技术对抗. 因此,这类人工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不仅突破了分散“人刷”的局限,还避免了“机器刷”的技术对抗,大大提高了刷交易的效率,备受推崇由黑市和灰市。的青睐。为网赚用户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交易便捷,一方面解决了碎片化、小群刷交易效率低、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困境,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类似群控方式面临的技术对抗. 因此,这类人工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不仅突破了分散“人刷”的局限,还避免了“机器刷”的技术对抗,大大提高了刷交易的效率,备受推崇由黑市和灰市。的青睐。一方面解决了碎片化、小群刷交易效率低、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困境,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类似群控方式面临的技术对抗。因此,此类人工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不仅突破了分散“人刷”的局限,还避免了“机器刷”的技术对抗,大大提高了刷交易的效率,备受推崇由黑市和灰市。的青睐。一方面解决了碎片化、小群刷交易效率低、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困境,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类似群控方式面临的技术对抗。因此,这类人工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不仅突破了分散“人刷”的局限,还避免了“机器刷”的技术对抗,大大提高了刷交易的效率,备受推崇由黑市和灰市。的青睐。
二、 招聘点击产生的“人流量”是虚假流量
流量是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商家争夺的市场资源,流量的基本单位是具有实际消费潜力的消费者。一些应用为了快速获取消费用户,通常会在推广阶段对参与“邀新”任务的用户给予现金奖励,鼓励此类用户利用自己的关系链开发新用户。对于广告主来说,广告投放通常会选择流量大、变现能力强的位置,比如流量稳定、可以“因地制宜”推广的第三方平台。当然,广告商需要为此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广告费、推广服务费等。第三方平台在推广广告商时,因为自己不生产内容,第三方平台通常会在流量大的内容生产者的内容页面上投放广告。为了鼓励平台上的内容生产者创作更多优质内容,第三方平台往往会分享流量主对应的广告,从而起到为广告主吸引流量的作用。第三方平台对主要流量份额的评价是基于“阅读数”、“粉丝数”、“转发数”等真实的消费者行为数据。基于此,在利益驱动下,网络上出现了一批试图通过非常规手段完成邀请任务、达到特定刷单目标的需求群体。
人工刷量交易平台聚集下单用户,根据不同需求设计平台上的产品。它清楚地理解和鼓励订购用户的交易目的。为本次交易而聚集的接单用户并非普通的消费用户。接单用户参与交易的主要目的是完成交易所要求的点赞、分享等点击、浏览或注册行为,获取佣金。换言之,一方面,接单用户出于提高效率的考虑,通常会快速完成点击、浏览等任务,不会花时间停留在任务产品或服务内容上。目标应用或主要流量的消费者和用户的主观意愿,所以由利润驱动部分在短时间内聚集的所谓“流量”也会迅速消失,并转化为第三- 平台上的方应用或广告商的现实。新用户的概率极低。真实流量中的消费者会根据自己的兴趣点击、浏览特定的网页内容或注册应用程序,因此会对网页内容或应用程序产生一定程度的关注。更有可能转化为第三方应用的新用户或广告主-消费者用户,这也是正常市场预期范围内的转化率。综上所述,相对而言,就业点击产生的流量具有转化率低、消失快等明显特征。因此,即使反映这些“流量”的数据是人为而非机器刷单产生的,也是基于刷量交易的目的。通过招聘点击产生的流量仍然应该属于虚假流量的范畴。
蚂蚁支持平台阻碍和扰乱微信公众平台正常业务活动示意图
值得澄清的是,趣头条、中情看店等应用中的金币任务也是付费观看广告的。表面上看和手工刷很像,但实际上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以趣头条为例,任务内容包括“阅读文章金币”和“看广告视频金币”,是趣头条平台上用于激励用户使用其服务的消费激励政策。趣头条平台本身提供内容服务,获得金币奖励的用户仍是接受其内容服务的消费者。此外,对于“看广告视频送金币”的任务,广告主直接与趣头条合作,他们知道并接受“ 人工流量与趣头条、中情看店等付费广告有着本质的区别。. 人工流量与趣头条、中情看店等付费广告有着本质的区别。.
三、 互联网行业和相关行政部门对刷单一直持否定态度
基于前述人工刷单带来的流量虚假性,互联网各平台明确禁止平台用户进行刷单。除微信平台外,知乎、哔哩哔哩、大众点评、小红书、百家号等平台,明确在平台规则中,诱导用户点击、诱导用户关注等刷单行为均纳入平台治理范围。例如,《知乎社区管理条例(试行)》第二条第三款,“发布垃圾信息:用户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知乎社区秩序或进行相关行为的内容,以宣传、曝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2、 购买机器注册账号,或手动操纵账号关注度在社区中造假影响力;3、买机注册账号,或者手动控制账号点击同意,不当曝光求解答。”又如《哔哩哔哩创作公约》第16条,“非官方工具抽奖不能保证真实性的彩票。我们提倡使用官方彩票工具。内容方面,希望UP主带来更多优质内容。,通过作品的公平竞争。我们将限制以下含有以下行为的稿件流通,包括但不限于:...(二)使用互动奖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诱导用户参与互动,从而影响稿件数据(如评论、弹幕、点赞、硬币、收藏、分享等数据)”。此外,在实战方式上,平台也在采用多维度的综合治理方式,如小红书相关负责人表示,“小红书红书社将继续加强技术和数据建设。社区反作弊小组,同时配合警方继续打击作弊行为。识别能力也在快速提升……”[8] “小红书红书社将继续加强社区反作弊团队的技术和数据建设,同时配合警方继续打击作弊行为。识别能力也在快速提升……”[8] “小红书红书社将继续加强社区反作弊团队的技术和数据建设,同时配合警方继续打击作弊行为。识别能力也在快速提升……”[8]
除了行业普遍打击刷单外,相关行政部门也对刷单进行了严厉打击。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通过人工方式实施流量流通。或技术手段伪造、流量劫持、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布的《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还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虚构的用户评价、收藏、点赞……等流量数据”等,对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对经营者自身或其产品的用户评价等,以欺骗、误导消费者或相关公众。[9]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今年5月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在介绍2018年以来互联网审判工作、发布互联网典型案例的同时,提出将通过案件判决从严惩处网络欺诈信用炒作、身份盗用、“刮羊毛”等行为。”等网络灰色行业和不诚信行为。[10]
四、人工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属于寄生经营性质,干扰和破坏了寄生平台发展的流量管理基础,违反商业道德
在互联网行业,运营商通常选择的商业模式包括:一是直接竞争的替代模式,如爱奇艺、bilibili等也提供在线视频服务;二是共生模式,指的是相互补偿、互利共赢,例如平台公司与平台内运营商的关系;三是寄生模式,比如为视频网站提供广告拦截软件,为购物平台提供比价软件。
其中,寄生经营是指寄生经营者依靠平台企业的经营产生和发展,并从平台企业中获利的平台关系。寄生运营商寄生在平台上,获取平台内的目标用户和流量,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更大的收益,这通常对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产生负面影响。
寄生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依附于其他平台,基于其他平台的商业模式,其客户主要来自其他平台;其次,利用其他平台的用户、流量、资源和声誉,获取商业利益,增加竞争优势,属于“搭便车”行为;第三,它通常直接干扰和影响其他平台公司的商业模式。
但人工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围绕着交易展开,交易产生的机会通常是第三方平台奖励平台用户对平台引流或流量变化做出特殊贡献的一种机制。提供平台服务的平台也属于依赖上述第三方平台奖励机制的经营主体,在人工交易平台上在线赚取收益的用户及其所依赖的第三方平台用户为深深重叠。其次,在依托第三方平台运营活动的情况下,人工交易平台主要通过向计费用户和网赚用户的每笔交易收取服务费来获取商业利益,并不断提升平台本身的规模。增加自身竞争优势是一种“搭便车”行为。另外,网赚用户都是以盈利交易为主,接单用户通常很难在第三方平台转化为具有变现潜力的优质消费用户,但他们消费的是第三方平台或广告商基于上述奖励机制。但是,人工交易平台的运营扩大了交易规模,因此人工交易平台对其附属的第三方平台是有害的。综上所述,平台满足了寄生模式的特点,其商业模式是典型的“寄生经营”性质。而接单用户通常很难在第三方平台转化为具有变现潜力的优质消费用户,但他们是基于上述奖励机制消费第三方平台或广告商。但是,人工交易平台的运营扩大了交易规模,因此人工交易平台对其附属的第三方平台是有害的。综上所述,平台满足了寄生模式的特点,其商业模式是典型的“寄生经营”性质。而接单用户通常很难在第三方平台转化为具有变现潜力的优质消费用户,但他们是基于上述奖励机制消费第三方平台或广告商。但是,人工交易平台的运营扩大了交易规模,因此人工交易平台对其附属的第三方平台是有害的。综上所述,平台满足了寄生模式的特点,其商业模式是典型的“寄生经营”性质。人工交易平台的运营扩大了交易规模,因此人工交易平台对其附属的第三方平台是有害的。综上所述,平台满足了寄生模式的特点,其商业模式是典型的“寄生经营”性质。人工交易平台的运营扩大了交易规模,因此人工交易平台对其附属的第三方平台是有害的。综上所述,平台满足了寄生模式的特点,其商业模式是典型的“寄生经营”性质。
人工交易平台是一种典型的寄生商业模式。因此,其众多业务经营应对其寄生的第三方公司的利益和市场上其他主体的利益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但实际上,人工交易平台的相关经营行为是以交易为基础,制造大量虚假网络流量,对特定平台公司制定的禁止相关行为的平台规则视而不见,无视行业和行政部门。依然聚集大量网赚用户进行流量、作弊行为,以“作弊”的恶劣氛围进入全行业谋取利益、获取竞争优势。所以,
五、 从利益平衡的角度来看,人工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没有创新价值,损害了其他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和市场竞争秩序
首先,人工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本身没有创新价值。从市场效率的角度来看,人工交易平台为网赚用户提供了获得收益的渠道,表面上增加了网赚用户的福利,但实际上只是在正常情况下转化了第三方平台用户。应该获得的奖励转给网赚用户,这本身并没有降低任何市场成本。相反,与普通用户通过内容生产或实际交易意愿获得奖励相比,网赚用户纯粹通过制造虚假流量从普通用户手中攫取利润,是一种浪费社会资源的表现,对市场生产效率有很大好处。负面影响,降低社会的整体福利。即便对于网赚用户自己来说,他们所从事的就业点击交易也只是一种看似合法有效的形式,以取代已经被打击整顿的刷机量。手段低效,结果无用。
其次,人工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对多个市场主体造成损害。流量承载商业利益,反映流量的数据向外界传递与商业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如产品质量、商誉等。不同的市场主体会根据这些流量数据信息做出相应的市场行为。当大量虚假流量数据进入市场时,会稀释真实流量数据,造成市场信息传递错误,进而扭曲市场机制。对第三方平台公司而言,由于批量交易产生的虚假数据,无法获得真实的市场反馈,从而导致其为推广特定产品或内容而支付的推广资金流入低效率的虚假流量领域,不能发挥作用。预期的推广效果;其次,对于第三方平台的消费者用户来说,如果产品或服务通过人工刷单的方式呈现虚假数据,会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花时间浏览内容质量。与其数据质量不匹配的文章、网页等;第三,对于第三方平台的平台内运营商人工刷链接浏览量,网赚用户可以通过刷流量的方式,根据虚假流量数据从平台或广告商处获取奖励或分享。抢占平台经营者原本属于诚信经营的交易机会和利益,破坏平台公平竞争秩序。也可能会迫使原本合法经营的流量主改用虚假流量购买,
六、结论
信息时代的自由市场允许并鼓励运营商在相同或不同的商业模式下充分竞争,因此对于纯商业模式而言,通常没有问责制。而人工交易平台则依托平台公司的流量共享机制,从每一笔交易中收取服务费来赚取商业利益,属于典型的寄生商业模式。正是由于人工交易平台的寄生商业模式对其寄生的平台公司具有依赖性和危害性,因此与其他商业模式相比,除了遵守一般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外,还应引起更高的重视。
在该标准下,人工交易平台通过雇佣点击、对第三方平台公司制定的禁止相关行为的平台规则视而不见、无视行业和行政部门管控打击等方式产生大量虚假流量。关于刷牙。,干扰和破坏第三方平台的流量运营,违反商业道德。从利益衡量的角度来看,人工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不仅没有创新,反而助长了虚假流量涌入市场,稀释了真实流量数据,这对第三方平台运营商来说非常重要,第三- 方平台消费者和第三方用户。平台运营商造成干扰和影响,破坏了整个互联网行业生态发展的基础,超越了寄生商业行为的合法行为边界。整体人工刷交易应纳入互联网黑灰产品范畴,应为负数。评价,在具体法律适用上,由于该平台经营模式不同于一般的机刷模式,不使用技术手段直接阻碍和破坏寄生平台的经营活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法律不能适用于互联网。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依据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帮助他人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在特殊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