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正值经济大萧条的时代,赫胥黎出版了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书中将“快乐”当成最重要的价值,而且政治的基础不是警方、不是选举,而是精神药物。每天,所有人都要服用苏麻(soma,一种合成药物),这能让他们感到快乐,而且不影响生产力和工作。
赫胥黎的世界似乎对大多数读者来说都非常可怕,但又很难解释原因。所有人永远都是快乐的,这到底能有什么问题?
赫胥黎笔下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世界,背后有一项基本生物学假设:“快乐等于快感”。在他看来,快乐就是身体感觉到快感。因为我们的生化机制限制了这些快感的程度和时间,唯一能够让人长时间、高强度感受到快乐的方法,就是操纵这个生化机制。
然而,这种对于快乐的定义还是受到一些学者质疑。在一项著名的研究中,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发现,大多数人对生活的看法其实会有所矛盾。
让我们以养小孩为例。卡尼曼发现,如果真要计算哪些时刻令人开心,哪些时候叫人无聊,就单纯的数字来说,养小孩可说是非常不愉快的事。很多时候,养小孩就是要换尿布、洗碗、处理他们的哭闹和脾气,这些都算是没人想做的苦差事。然而,大多数家长都说孩子是他们快乐的主要来源。难道这些人都是脑子有问题吗?
但还有另一种可能:调查结果让我们知道,快乐不只是“愉快的时刻多于痛苦的时刻”这么简单。相反,快乐要看的是某人生命的整体;生命整体有意义、有价值,就能得到快乐。正如尼采所言,只要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几乎什么都能够忍受。生活有意义,就算在困境中也能甘之如饴;生活无意义,就算在顺境中也度日如年。
不管任何文化、任何时代的人,身体感受快感和痛苦的机制都一样,然而他们对生活经验所赋予的意义却可能大不相同。如果真是如此,快乐的历史很可能远比生物学家想象的要来得动荡不安。
如果我们将生活切成以一分钟为单位来评估当时是否幸福快乐,中世纪的人肯定看来相当悲惨。然而,如果他们相信死后可以得到永恒的祝福,很有可能就会认为生活真是充满了价值和意义;相对而言,现代世俗子民如果不信这一套,就觉得人到最后就只有死亡,迟早会被遗忘,没了任何意义。如果用主观幸福感问卷问道“你对生活整体是否满意”,中世纪的人很可能得分会相当高。所以,我们的中世纪祖先会感到快乐,就只是因为他们有着对来世的集体错觉,因而感觉生命充满意义吗?
没错!只要没人去戳破他们的幻想,又为什么要不开心呢?从我们所知的纯粹科学角度来看,人类的生命本来就完全没有意义。人类只是在没有特定目标的演化过程中,盲目产生的结果。人类的行动没有什么神圣的整体计划,而且如果整个地球明天早上就爆炸消失,整个宇宙很可能还是一样这么继续运行下去。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是不能排除掉人类主观的因素。但这也就是说,我们对生活所赋予的任何意义,其实都只是错觉。不管是中世纪那种超脱凡世的生活意义,或是现代人文主义、民族主义和资本主义,本质上都完全相同,没有高下之别。
像是可能有科学家觉得自己增加了人类的知识,所以他的生命有意义;有士兵觉得他保卫自己的国家,所以他的生命有意义。这么说来,所谓的快乐,只要我自己的想法能和身边的人的想法达成一致,我就能说服自己、觉得自己的生命有意义,而且也能从这个信念中得到快乐。这个结论听起来似乎很叫人难过。难道快乐真的就只是种自我的欺骗吗?
如果快乐是在于感受快感,想要更快乐,就得操纵我们的生化系统。如果快乐是在于觉得生命有意义,想要更快乐,就得要骗自己骗得更彻底。还有没有第三种可能呢?
以上两种论点都有一个共同假设:快乐是一种主观感受(不管是感官的快感还是生命有意义)。自由主义将“个人主观感受”奉若圭臬,认为无论是好坏、美丑、应不应为,都是由每个人的感觉来确定。
自由主义政治的基本想法,是认为选民个人最知道好坏,我们没有必要由政府老大哥来告诉人民何者为善、何者为恶。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基本想法,是客户永远是对的。自由主义艺术的基本想法,是各花入各眼,看的人觉得美就是美。自由主义的学校和大学,叫学生要为自己多想想。广告叫我们:“做就对了!”
就连动作片、舞台剧、八点档、小说和流行歌,都不断在洗脑着:“忠于自我”、“倾听你自己”、“顺从你的渴望”。对于这种观点,卢梭的说法称得上是经典:“我觉得好的,就是好的。我觉得坏的,就是坏的。”
如果我们从小到大不断被灌输这些口号,就很可能相信快乐是种主观的感受,而是否快乐当然就是每个人自己最清楚。然而,这不过是自由主义独有的一个观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