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功能转型
当前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功能,是针对传统的国家安全威胁和机械化战争理论而设定的,随着信息时代新的战争形态的到来,这些针对机械化战争时代,以军事技能训练为重点,仅仅着眼于树立单纯的军事领域安全的国防教育功能,已经不能适应21世纪初国家安全面临多重威胁,战争领域向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扩展的国防建设现状。因此,当前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功能必须转型。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功能现状
当前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在功能上属于“技能训练型”,重点在对大学生进行国防理论知识普及和基本军事技能训练上面,在树立大学生国防意识方面还做得不够,在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过程中表面化军事色彩过重,掩盖了国防教育的意识教育功能,这就制约了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在功能层次上的提高。
就目前的现状而言,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功能还未完全开发出来,在培养大学生爱国主义精神上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是:
第一,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有技术才能而缺乏奉献精神。比如:2002年南京大学学生处的调查显示,该校大学生在人生价值的取向上,明显地偏向于自身,表现出较强的个人主义倾向。57.9%的人在回答“学习的动力来源”时,选择的是“谋求个人美好生活”,在回答“择业的主要考虑因素”时,63.4%的人选择了“有利于个人发展”,而无一人选择“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加上长期以来对国防建设中“牺牲”、“献身”等事迹的宣传,使大学生误认为参与国防建设就意味着牺牲个人利益,不能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统一起来实现双赢,使得大学生对参与国防建设有畏惧感。因此,如何让普通高等院校的大学生正确理解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联系,在国防建设和大学生个人成长中找到一个和谐共赢的方向,为大学生积极参与国防建设奠定思想基础,是当前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功能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第二,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有爱国热情而缺乏忧患意识。很多大学生都认为国防教育很重要,但是大多数都是有爱国热情而无忧患意识。没有认识到国防强大的本质在于科学技术振兴,对国家科技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了解甚少。认为国防只存在于军事领域,在当前的和平环境中,“国防”离自己的生活还很遥远。如何使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深刻理解综合国防观念,将大学生爱国的积极性发挥出来,引导他们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安全建设服务,又是当前在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功能上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未来的国防建设科技含量必将更高。科技的发展依靠人才的支撑,普通高等院校是为国家提供高素质人才的基地,其国防教育的功能定位从小处看关系到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质量,从大处看就关系到国家科技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质量。因此,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功能必须转型。
功能由“技能训练”向“意识培育”转型
我国普通高等院校的国防教育应该由以往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军事训练为重点的技能型国防教育向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科技兴国为重点的意识型国防教育转型。
目前,几个世界军事强国的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均是以国防意识教育为主要功能。
比如美国认为教育的兴衰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国防教育的实质就是将教育等于国防。美国的《国防教育法》在第一编“总则”中宣称:“国防有赖于掌握由复杂的科学原理发展起来的现代技术,也有赖于发现和发展新原理、新技术和新知识。”首先,美国军事科技的发展急需大批具有雄厚基础知识和掌握先进科学理论的人才,这些人才的产生要依赖于高等教育,为此其《国防教育法》将数学、自然科学和技术教育与国防相联系。其次,美国为保持世界霸权地位,在加紧对其他国家特别是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方面进行渗透的同时,也打着援助和交流的招牌进行文化渗透,因此其《国防教育法》规定了要发展和加强高等学校对语言和世界各地区的研究计划,设立“国防外国语奖学金”,后又将之改为“外国语和地区研究奖学金”,支持外国语、地区研究和国际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教育。总之,为了加强国防,该法把外语、数学、自然科学和技术教育并列为核心教学内容。
在俄罗斯,普京当选俄罗斯总统后发布的第一批政府令中,就明确计划在大学增加民防课程。如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把国防知识作为历史、地理和文学教学的重要内容,使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接受国防教育”1]。
借鉴发达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经验,结合我国现状,21世纪初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功能要由当前的“技能训练型”向“意识培育型”转型,需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1.培养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
爱国主义教育是国防教育的核心,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对象是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形成阶段的青年学生,通过国防教育使他们明确自己肩负的重任,从更深的层次去理解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这对于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大有裨益。因此,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转型中要更加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的核心地位。
2.根据新的时代特征,培养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综合国防观念
战争是政治的继续,现代战争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全球化的加深,正慢慢地演变为各种不同的形式。前苏联在二战中抵御了德国法西斯的侵略,但在上个世纪的90年代初却于一夜之间土崩瓦解,国之不国,何也?不是军事手段摧毁了这个大国,而是政治、经济、国防为基本内容的综合国力的崩溃使之轰然倒塌。国防不再只是军事这个平台的产物,战争也不再只是刀枪的对抗,现代的战争已经延伸到了文化、经济、科技、外交等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行各业,因此只有建立起“士民工商兵皆各尽心,联合为用,以争胜于学战、农战、工战、商战、兵战之世界”2]的全民国防,才是21世纪需要的国防建设形式。普通高等院校的大学生是国家未来最主要的建设者,将要奔赴国家的各行各业,学、农、工、商、兵都可能是他们未来的职业选择。所以建立起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的综合国防观念,是21世纪初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主要功能。
3.以科教兴国战略为中心,建立普通高等院校的国防科研意识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坚持勤俭建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1]
从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看,军民技术日趋融合,高新技术两用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国外军事装备技术中85%采用的是民用技术,纯军事技术只占15%。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创新体制,已经成为世界上主要国家共同的政策取向。目前,美国军事装备技术的军民通用性已高达80%以上,80%以上的科学家和工程师都在直接或间接地为美国国防服务2]。
普通高等院校是全社会知识最集中的地方,是培养国家科研人才的摇篮,也是“寓军于民”国防科研体系的人才培养基地。因此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功能之一应是培养大学生在专业技术的学习中渗入民用技术向军用技术转变的学术思维,建立起“寓军于民”的国防科研意识,为建立寓军于民的国防科研体系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结构转型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结构现状
在教育学中,教育结构被分为教育活动的结构和教育系统的结构两个基本大类,本文所涉及的结构转型,主要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系统的结构。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系统处于社会大环境之中,需要与社会系统中的其它子系统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并在交换过程中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化。一般说来,开放渠道单一、较封闭的国防教育系统,其内部各部分和要素的活力低,演化过程缓慢,不能随着外界系统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因此,对社会发展、教育发展和国防发展往往起着抑制的作用。相反,开放渠道多、较开放的国防教育系统,其内部各部分和要素较为活跃,因此,国防教育系统与社会其它子系统的交流密切,能够及时调整,以适应急剧变化的外部世界,立足于国防系统和教育系统之中,充满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具体而言,当前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系统的结构存在以下问题,抑制了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开展。
1.开放渠道单一,只对国防系统和教育系统开放
当前我国的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结构只向社会教育系统和国防系统开放,处于从属地位。这种单向控制的结构,导致了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目标的片面性和垂直型。
比如,改革开放以前,受到“早打、大打、打核战争”的影响,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受到国防系统的强控制,片面强调军事训练,以致冲击到基础课程的学习,直接影响了国家的人才培养结构。到了改革开放以后,国家转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上,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淡化了战备色彩,受到教育系统的强控制增多,在教学任务繁重的压力下,对国防教育有所放松,使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处在一种附属学科的教学地位,甚至远离普通高等院校的教学。影响了大学生国防意识的教育,导致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大学生的国防意识淡化。
2.与社会结构、教育结构、国防结构形成恶性循环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系统受到教育系统和国防系统的共同控制,地位不明确,因此不论是教育系统,还是国防系统的转型中,均未对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系统进行变革。而开放渠道的单一,也使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很难受到外界环境变化的影响,更不能自动适应外界的变化,只能被动地等待国防系统或教育系统对它进行改变,这样就很难适应时代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转型并不是朝夕之间就可以见成效的,所以这样的转型滞后,往往在当时看不见危害,但是却会给未来的国防建设事业留下难以弥补的不良后果。
同时,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滞后,往往会造成国防后备人才知识结构的滞后,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和国防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而这样的结果,反过来又会阻碍社会结构和国防结构的发展。这样就造成了人才培养上的恶性循环。
3.各要素呈封闭状态,无法优化自身的结构
由于普通高等院校内部各要素的组合,是在国防和教育系统的强控制下形成的,故其结构内部自身的组织机制难以启动。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在学科地位、教学观念、教学条件的诸多限制下,其内部各要素很难有一个符合自身运行规律的运转机制,只能按照教育系统或国防系统的硬性规划运行,各要素处于比较封闭的状态。
国防系统和教育系统桎梏着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而其内部的要素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又积极地要求活动,因此这种内部对“破”的要求,和外部维持“现状”的需求之间就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而这种内外的冲突必然会导致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系统结构内部各要素的不和谐及不稳定。
结构由“封闭”向“开放”转型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国防建设要求“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提高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国家要求“优先发展教育,建立人力资源强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既要为国防建设服务,又要为国家教育服务,为了完成好这样的双重命题,就要求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结构的转型。
针对当前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结构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结构转型主要应着力于以下三个方面:
1.对社会系统中的各子系统实行全方位开放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属于社会大系统中的一部分,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社会的军事、政治、科技、文教、经济子系统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在当今国家安全领域扩展,国防向综合国防转变的时代,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需要对其他的社会子系统全方位开放。在与其他系统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结构的各要素才更容易受到军事、政治、科技、文教、经济等的作用和影响,从而能够更好地适应外界环境的变化。在社会结构、教育结构和国防结构的进化中,随着新环境的变化,不断地对自身结构进行分化重组,以适应新的要求。
2.与社会结构、教育结构、国防结构形成双向促进的关系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为了适应社会军事、政治、科技、文教、经济等领域的发展要求,需要主动地对自身结构做出相应的调节。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结构模式,应逐渐从被动接受国家具体指导,过渡到根据国家对国防教育发展的宏观指导,主动地、科学地选择自身发展的方向,保持自身运行规律。
随着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其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更加符合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需求,在社会和国防建设的过程中,更好地协调相互间的关系,促进社会结构、教育结构和国防结构更加和谐健康地发展。
3.各要素不断地对自身结构进行优化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结构在外界环境的变化中,能够利用自身的适应机制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在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背景下保持自身结构组合的合理性。对于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结构而言,各要素之间的和谐主要是靠其组织机制来协调,而对外界环境的变化需求,则主要依靠其适应机制来调整。
建立自身的组织系统,使我国普通高等院校的国防教育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体系,提高该体系的开放程度,主动反映外界的变化并对自身做出相应的调整。就可以推动自身和社会其它系统的共同进步。
因此,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结构转型,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开放程度,建立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自我适应机制,将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放在整个社会向信息化转型的大背景下,整体思考才能体现系统结构的效果,实现“整体的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的效益。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要素转型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要素现状
组织机构现状
当前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基本机构如下图4-1所示。
从图4-1可以看到,当前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机构是两个班子的双向领导,这样的领导机制,虽然突出了国防教育“国防”和“教育”的双重职能,但两个班子的领导容易造成职能分配不清和权责不明,从而导致两不管的局面。事实上当前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就处于这样的尴尬地位。
国家教育部
总参谋部
国家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
全军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
省市教委学生军训办公室
省军区、警备区学生军训工作
办公室
普通高等院校人武部
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军训教研室
中央军委
国务院
图4-1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组织机构图
1.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组织机构的隶属关系不明确
在这里引用《从“名正言顺”论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发展模式》这篇文章中的一组数据,以便更好地了解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机构情况。
表4-1 2005年95所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在所在学校的所属关系情况表
隶属情况
单位数
百分比(%)
武装部、军事教研室一个单位两个牌子
27
28.4
武装部与学工部合并
39
40
武装部与保卫处合并
18
18.9
国防教育划归思政、体育系列
5
5.2
其他
7
7.3
合计
95
100
从表4-1的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职能部门主要是普通高等院校的武装部或军事教研室,且武装部的职能存在弱化趋势,但国防教育教研室或者军事教研室却并未随着武装部职能的弱化而增加,国防教育的教学只是被合并到了其他教学系统中,国防教育的学科地位仍然是“名不正言不顺”,地位不明。
从表4-1的统计数据中,还能看出,在大多数的普通高等院校中没有设国防教育教研室。与国防教育工作最相近的只有军事教研室,我们都知道军事教学与国防教育虽然有相通之处,但其教学内容和目标并不一致,因此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并不能简单地将军事院校的军事课内容搬进普通高等院校的教室。而另一部分普通高等院校将国防教育划入思想政治或体育系列的做法,则更是将国防教育的功能片面化,只强调思想教育或只强调体育训练都是将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功能片面化、局限化的表现。所以现在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现状可谓是机构设置混乱、各自为战,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
2.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组织机构的称谓不能准确反映其职能
自国家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以下的各级地方机构中,国防教育的提法已经淡化,其重点仅仅局限于“学生军训”,国防教育工作就直接以“学生军训工作”命名,这样的名称容易让人望文生义,认为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仅仅就是对大学生进行军事训练,造成了目前许多普通高等院校将国防教育功能简单化、局限化,把国防教育看成临时性、季节性工作,而将国防教育中的国防意识教育职能弱化,致使大部分的普通高等院校对国防教育积极性不高,将其作为政府分派的强制性任务来完成,在过程中流于形式,没有达到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理想效果。
因此,要确保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就首先要建立一个权责明确的组织机构。
课程建设现状
当前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课程建设刚刚起步,离现代国防建设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其课程建设需要加大转型的力度,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的质量。
1.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学科地位没有确立
长期以来我国普通高等院校的国防教育一直是以学生军训为主,以至于在人们的观念上,就将国防教育与学生军训等同起来。由于学生军训大纲规定军事理论课时为36个学时,军事技能训练为2—3周,因此很多人就将普通高等院校的国防教育作为一种季节性的活动来加以完成。始终将普通高等院校的国防教育作为一种政治任务来完成,而不是作为一门学科来建设。对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学科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认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课程称谓不统一。目前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课程的称谓是五花八门,有的称“军训课”,有的称“军事训练”,有的称“军事理论课程”、“军事理论教学”等等,这看起来是一个简单的称呼或概念问题,实际上却反映出对普通高等院校的国防教育学科建设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
② 对课程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反映出种种片面性:一是认为地方院校的毕业生,不会从事国防事业,因此没有必要在地方院校中建立国防课程;二是认为要求大学生在就学期间学习一些军事课程知识,无疑会加重他们的学业负担,分散他们的精力;三是认为在普通高等院校中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开展军事课程建设的时机不成熟,困难太大;四是认为普通高等院校军事课程建设的内容,无非是对大学生进行军训,搞点基本的军事技能训练如此而已等。认识不到位,课程建设也就提不上议事日程。
因此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转型必须尽快确立国防教育课程在普通高等院校中的独立地位,引导和保障课程建设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
2.国防教育教材不统一
教材建设是反映课程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一流的课程水平必然要求一流的教材,但是,当前的情况却不容乐观。
当前,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教材林立,各个省市甚至很多高校各自用自己的教材,各自为政。据笔者初步统计,仅2000~2007年出版的有关“高校国防教育”的教程类图书就有20本之多,名称各异,有《高等学校国防教育教程》、《高校国防教育教程》、《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大学国防教育》、《大学生国防教育》、《普通高校军事理论教程》等等。有地方院校编写的,也有军队院校编写的。虽然各个版本书名不同,编者不同,但内容都大同小异,完全可以做到规范统一。
3.当前国防教育课程满意度较低
笔者通过实地问卷调查所获取的统计数据了解,当前大学生“获取国防知识的主要途径”(多选题)中,选择课堂的为32%,选择书本的为45%,选择网络的为77%,选择电视的为23%,选择广播的为34%,选择讲座的为8%。而大学生“认为当前的大学生军训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主要有,31%的学生认为军事技能课太少,21%的学生认为国防形势讲解不够,24%的学生认为国防教育理论与实践脱节,9%的学生认为国防理论课太少,只有15%的学生认为很合理。
这些情况说明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对国防教育的课堂内容和形式比较不满,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授课形式和课程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大学生的要求。因此要提高大学生对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兴趣,培养他们的国防意识,就必须对课程建设进行转型。
师资队伍现状
2000年,《中国国防报》记者对西南地区25所普通高等院校进行问卷调查统计显示,140名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中,大专以下学历占64.3%,本科占32.1%,硕士研究生占3.5%,博士和博士后为零;最大年龄58岁,最小年龄27岁,平均年龄41岁。职称评定情况为:初职15人占10.7%,中职22人占15.7%,副高职4人占2.9%,正高职为零,无职称者98人,占71.5%,取得省部级以上学术成果的仅1人。
2004年,据国家教育部体卫司有关资料表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队伍中研究生学历占10%以上,但仍不到20%。据厦门大学吴温暖教授的调查显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队伍中,本科学历所占比例最大,占72.09%,但值得注意的是,有4.65%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学历。
2005年,江苏省高校国防教育研究会对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的基本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各高校135名教师中,大专以下学历占13.3%,本科占53.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占24.4%,不明确的12人占0.08%;初职13人占9.6%,中职40人占29.6%,高职32人占23.7%,无职称者50人占37%。其中,专职教师仅有28人,占20.7%,兼职教师65人,占48.1%,外聘教师42人,占31.1%。
图4-2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师资力量统计图
从图4-2中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的学历层次明显提高,但同时也要看到,国防教育教师的学历结构参差不齐,文化程度不尽相同,有大专及以下、本科和硕士以上,其中硕士以上所占比例偏少。因此,就目前的统计数据判断,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师资队伍的学历水平偏低,难以适应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学的要求。
另外,在普通高等院校中,专职教师偏少。占主体部分的还是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没有真正形成一支完全意义上的国防教育的师资队伍,更缺乏具有重要影响和突出成就的学术骨干,尤其是中青年学术骨干。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师资队伍各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不仅对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学科建设发展不利,而且阻碍了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整体的健康发展。
经费、设施和设备保障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四章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根据开展国防教育的需要,在财政预算中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国防教育经费和社会组织、个人资助国防教育的财产,必须用于国防教育事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挪用、克扣”。
但目前我国的国防教育经费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保障秩序、各种指标要求十分混乱。从湖南科技大学刘大维、汪强2006年对全国102所已开展国防教育的院校所做的调查显示: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下达经费的学校人均经费达到上级要求的只占16.7%,基本达到的占51.6%,经费缺口较大的占31.7%。可见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经费存在被挪用等情况,导致国防教育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缺,各项设施、设备无法落实,阻碍了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开展。
课程质量评价现状
当前普通高等院校的国防教育已经列入了必修课程。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曾采取过不同的课程质量评价标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还是缺少一种正规的常态性课程质量评价机制,导致国防教育走过场的现象存在。总结起来还是制度建设不完善,评价标准没有很好地与奖惩制度联系在一起,评价的结果对教师和学生没有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因此,当前需要更完善的国防教育课程质量评价体系。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要素转型的构想
组织机构由“模糊”向“明晰”转型
权责明确的组织机构是确保21世纪初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转型成功的重要基础。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核心是爱国主义教育,军事理论课程和军事技能训练是其重要的教学形式,所以在国防教育的组织机构建立中,应该以国家教育部为主,国防部为辅。这也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所明确了的。但是如何分清双方在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中的权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却没有做出更多的解释。如何确定各自的职能,分清各自的责任,笔者对此提出如下构想:
1.明确国家教育部门的职能和责任
国家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学科建设和教学实施,要将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放在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系中,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加以建设。负责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师资的培养和教学的开展,要鼓励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为其提供与其他学科同样的教学科研场所和经费。同时,国家教育部门要对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的爱国主义和国防意识教育承担责任。
2.明确国防部门的职能和责任
国防部门主要负责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中教师的军事理论培训和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负责为教师的军事理论培训提供教学条件,为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提供教官和训练装备、训练场地。同时,国防部门对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的军事素养和军事技能训练效果承担责任。
3.明确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机构名称
当前自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以下,省市学校国防教育机构一般都以“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命名,普通高等院校内一般以“学生军训工作教研室”命名或直接归属于高校人武部、体育教研室等。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工作的严肃性。学生国防教育被称为“学生军训工作”是有历史渊源的,1955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要求“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在学校内接受军事训练”,此后各类法规和文件都提到“学生军训工作”。但这是在特殊时代的特殊产物,在20世纪50年代,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的确就是“军训”,其内容也几乎全是军事技能训练。随着时代的变迁,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内容已经有了很大的扩展,不仅有军事技能训练,还有军事理论课程等与国防教育相关的内容,但其名称一直还是叫“学生军训工作”,已经名不符实。为此,笔者认为,“学生军训工作”应该改成为“学生国防教育工作”,与之对应,“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学生军训工作教研室”也应该改成为“学生国防教育办公室”和“学生国防教育教研室”。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组织机构转型后应如图4-3所示:
国家教育部
总参谋部
国家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
全军学生国防教育办公室
省市教委国防教育办公室
省军区、警备区学生国防教育
办公室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研室
中央军委
国务院
图4-3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组织结构图
课程建设由“附属”向“独立”转型
课程建设历来是教育转型的开端,百年前,教育从学四书五经全面转向学文、史、地、数、理、化,就是从课程建设的转变开始。当前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课程建设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国防建设的需求,亟待一次成功的转型。
1.确立国防教育的学科地位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要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进行建设。国防教育课程要在普通高等院校中长期坚持、蓬勃发展,取得更大成绩,就应该确立国防教育课程的独立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机构设置才能得到保障,才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教材的编写,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才有可能真正提上议事日程,国防教育水平也才会在更高层次上提高,并不断提高国防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所以,确立国防教育课程在普通高等院校中的独立学科地位,并且将其纳入课程建设总体规划,是课程建设的首要任务。
确立国防教育的学科地位,一方面要在思想上重视,国家要下发文件确立国防教育的重要性和应有的学科地位,将国防教育作为硬指标与院校的评估联系起来;另一方面要重视国防教育的教研室建设,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设立国防教育教研室,有条件的还可以设立国防教育系、院
2.形成统一的国防教育教材
普通高等院校军事课程不能照搬军事院校或军队使用的教材,应组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权威专家,共同编写一套适合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实际情况的教材,并统一下发使用。
在教材建设上应当注意几个方面:一是注重爱国主义和国防意识的培养。要理清爱国主义和国防意识的教育与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个人发展的关系,将树立综合国防观念作为教材编写的重要内容。二是难度适当,要激发学生的兴趣。叙述要深人浅出,概念阐述要准确,原理要科学;适当增加一些必要的基础知识与新的国防知识,使选编的内容具有系统性和新颖性,吸引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学。三是处理好国防教材内容“变与不变”关系。所谓不变,是指国防历史、国防思想等基本知识,其内容基本是不变的,这也是学生必学的。在编写这部分内容时要反复推敲,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写出少而精,具有鲜明特色的章节。所谓“变”,是指国防科技、现代武器装备、国际形势等部分内容,它是国防理论课中带有一定特色的部分,其内容是不断发展与变化的。因此,要紧密跟踪世界科技的发展,特别是国防科技的前沿,要把最新的资料补充进去,让学生了解当代科学技术的新成就、新发展在国防上的新应用。四是国防理论课教材的编写,在总体上应体现较强的思想性,要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有别于其它教材的鲜明特点。在组织教材的编写、审查、出版和评估工作中,尽快完善管理体制,以便提高教材质量,从而保证高校国防教学的顺利实施。
3.将专业课与国防教育结合起来
普通高等院校设立的各种课程与国防有着密切的天然联系,理工类普通高等院校可以开设国防科学技术方面的选修课程如:材料、信息、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高科技在国防领域的应用等课程;文史类普通高等院校可以开设国防理论科学研究,如:国防历史、国防思想、国防法律、国防地理、国防战略及其他国防基本理论的选修课程。从而在国防教育课程体系构建上,摆脱目前比较单一的以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为主的课程体系,向学生充分、及时地介绍与其专业相关的各种国防理论、国防学术、国防科技的最新成果及发展动向。在具体教学内容上可以广泛涉猎军事思想、兵法谋略、新概念武器、国际国内安全形势等领域,这样既可以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国防课程的学习,培养他们关心国防现代化建设的意识和兴趣,也使国防课程的发展具备了肥沃的土壤,使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更加具有生气。
4.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加强学生军训基地建设,建立教学模型库和实物展示室,让学生直观了解武器装备的外观、性能。组织学生到部队、军事院校进行参观和交流,增加对部队和国防发展成就的了解,树立对国防现代化和军队现代化的信心;利用课外时间组织大学生开展国防教育实践活动,如走访慰问当地老红军、老战士,参观学校所在地的国防教育基地,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大学生去部队参观学习,体验军队生活,了解我军先进军事装备及现代高技术战争的战略战术。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满足大学生对军事知识的渴求,进一步提升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效果。
5.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在教学方式上,要积极引进和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如充分运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工具,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具体方法如下:
⑴ 采取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国防理论课在课程设置上,将必修课、选修课、讲座课相结合,通过选修课、讲座课的开设,促进国防教育必修课的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教学实施上,以学校和部队相结合,以学校为主,部队协助,通过军事院校、部队单位的专家帮助,规范和完善国防理论课教学;在授课方法上,以讲授与讨论、自学相结合,使教师的上课方法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
⑵ 采用先进的现代化教学手段。采取多媒体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把声音、文字、图像、影像等信息融为一体,使教学过程生动直观、形象逼真,内容丰富多彩、方法灵活多样,有效地增加课堂教学的信息量,增强讲课的吸引力,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另外,为满足学生的课外自习,将国防理论课程及相关国防知识进入普通高等院校的校园网上,使学生随时能与教师共享资源。
⑶ 遵循大学生心理特征,注重时效性教学内容的讲授。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思维敏锐,创新意识高,求知欲强。为此,在国防教育教学上,要重点突出时效性内容的讲授,把课程内容与国内外军事动态紧密结合、与热点问题紧密结合,把最新的情况和大学生最关心的问题充实到课堂教学之中,使国防教育课程教学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6.建立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学科研制度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研室要制定组织教学法研究制度,研讨授课提要、思路和重点,讨论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改革,以及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课件的研制等。同时,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研室要制定学术研究制度,组织参加国防理论学术研究活动,聘请国防教育的专家到校做学术交流报告等,从各个方面为提高师资业务水平创造条件,从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
师资队伍由“兼职”向“专职”转型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指出:“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教师是关键。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但是当前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教师队伍仍然是以兼职教师和派遣军官为主,虽然这支教师队伍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但在人员学历结构和教师综合素质上,距教学要求有较大差距。
笔者认为要使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师资队伍成功转型,由一个以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为主学历层次较低的教师队伍,向一个以专职教师为主学历层次较高的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队伍转型,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合理确定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的编制
要完成教师队伍由兼职、外聘教师为主向专职教师为主的转变,就需要合理确定国防教育教师的编制。继国务院、中央军委办公厅2001年提出“普通高等学校聘任军事教师的数量,由学校根据配备教师的有关规定和学生国防教育、军训任务确定”2]后,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3年关于印发《2003—2005年全国学生军训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进一步提出:“普通高等学校专职教师的配备,要根据军事训练特点和军事课教学工作量,按照公共课程教师配备有关规定,选拔德才兼备、热爱军事课教学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担任”3]。可见当前已经在制度上确立了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的编制问题,但是具体的编制数量却是由各个高校视具体情况而定的。笔者认为在这样弹性的制度下,还存在着一定的“落实”问题。因此,应该由国家教育部门根据各高校的学生数量确定国防教育教研室教师的编制数量,并督促落实,如果不落实就需给予一定的惩戒,比如将落实情况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的教学评估。
2.选配和培养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专职教师
⑴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选配应具备如下标准: ①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国防教育事业; ② 有较高的国防教育专业水平,能够积极承担国防教育教学任务; ③ 需参加省级以上的国防教育课教学学习班的岗前培训。
⑵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应采用两种培养方式: ① 吸纳军队院校硕士以上优秀毕业生,经过专门高等教育学培训合格,以确保胜任高校教学; ② 选拔地方院校硕士学位以上优秀毕业生,送军队院校进修军事理论并下放部队熟悉军营生活,以确保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的基本军事素养。
3.设立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职称评定体系
尽快设立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职称评定体系,使国防教育教师在职业发展上没有后顾之忧,以此推动学科的正规化建设,并促进科研发展和学科骨干的培养。
4.建立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师考核制度
按普通高等院校教师考核的规定、标准和方法,在国防教育教师政治思想、教学质量、教师工作、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奖和工资挂钩,通过物质和精神激励,调动国防教育教师教学和科研的积极性,有效地保证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学的质量。
5.大力培养国防教育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从政策上、职称上、资金上给予扶持,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学术环境,大力培养国防教育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吸引国防教育教师将更多精力放在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学术修养、提升教学水平上,引导国防教育教师队伍和学术研究健康发展。
6.重点建设中青年教师队伍
把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制订出中、长期国防教育教师培养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高等学校三级教师培训制度,有计划、有目的地培训中青年教师。方式上可以采用在职深造、短期培训、交流学习、外出(包括出国)考察等多种手段,开阔视野,提高国防教育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的综合能力。
7.借助军队院校教师和学术资源优势,形成军地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教师队伍建设模式和教学模式。军队院校在专门军事学术领域具有较大优势,地方院校在长期的教学和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因此,可以开展军队院校教师与地方院校教师交流,形成信息共享、相互促进,共同发。
经费、设施和设备保障由“混乱”向“规范”转型
任何教学活动,都应该在一定物质条件下进行,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起步,迫切需要国防教育经费、设施和设备的落实。设施设备既包含国防教育硬件的落实,也包含国防教育软件的落实。
在硬件方面:主要有军训基地建设、教学设备的购置和更新、办公设备的配套、办公环境、器材库室、计算机、网络设施、多媒体教学设备等。
软件包括:教材建设、教学软件和管理软件的开发,国防资料、书刊等资料的充实和更新等。
笔者认为,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经费、设施和设备保障,主要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从而确保经费、设施和设备保障由“混乱”向“规范”转型。
1.规范国防教育经费的来源
笔者认为经费保障根据组织机构的安排,应该由教学和军训两个部门共同负担,在思想教育的课程建设中如教材、师资、教室设备、资料库的建设上应该由教学部门即教育部门负担。而在军事训练的耗费上可以由国防部门提供教员、场地和装备。具体而言经费的出处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教育部门每年的预算中专门拨出给各所高校的国防教育经费,第二类是由国防部门每年的预算中专门拨给各个军事训练基地,负责相应的学生军事训练任务。
2.确保国防教育经费的落实
⑴ 加强普通高等院校领导的国防教育学习。尤其是加强普通高等院校领导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学习,引起高校各级领导对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重视。确保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能在政策上得到支持,从经费上得到保障,使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设施设备有计划、有目的地逐年添置与更新。
⑵ 建立国防教育专项经费审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规定“国防教育经费和社会组织、个人资助国防教育的财产,必须用于国防教育事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挪用、克扣”。同时也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挪用、克扣国防教育经费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虽然该法中有经费的使用规定也有处罚办法,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审计制度导致虽“有法可依”,却难以执行。
3.加快完善国防教学设施和设备建设
国防教学设施和设备建设是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发展的必备条件,没有良好的教学设施设备,很难达到高质量的教学效果。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理论抽象、内容复杂。在教学中,沿用传统的板书已很难将抽象的理论形象化、复杂的内容简明化。要解决国防教育教学设备不能适应现实教学需要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制定长远规划,分步实施,逐步进行建设,减少一次性大投入给学校带来的经费上的压力;二是,探索与本校其他院、系协作的新路子,对教学设施进行分工建设,共同使用,形成区域性教学设施的大配套和大循环;三是,充分利用高校原有的国防教学设施,通过附加硬件设备,扩大软件系统来增加多媒体教学的功能,从而有效地解决经费不足与教学需要之间的矛盾;四是,依托普通高等院校所在地的学生军训基地,解决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军事训练装备和场地建设的困难。
课程质量评价由“临时”向“常态”转型
国防教育课程质量评价也叫国防教育课程质量评估,是在对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评定时,以定量的数字或定性的文字表达来体现教学质量的一种常用方式,也是衡量课程质量,促进课程建设的一种手段。
2002年6月,教育部、总参、总政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大纲》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包括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状况、课程建设以及学校对课程的定位等方面”2]都须在评估的范围内。因此笔者思考了如下几方面的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课程质量评价制度,以求实现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质量评价由“临时”向“常态”的转型。
1.将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纳入普通高等院校教学评估体系
将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建设情况列入普通高等院校教学评估体系中,作为教学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防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都需要依照普通高等院校教学工作评估体系的标准制定和执行。在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中,将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融入学校的教学思想观念。建立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学习思想,将教育的重要地位提高到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建立起与自身办学特点相吻合,与社会特点和国防需要相关的国防教育教学观念,并明确学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建立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学检查制度
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研室要会同高校有关部门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到课情况、教师的授课情况、学生的课堂纪律以及对教学的反映、教学设备的使用状况等进行检查,做到国防理论教学的每个环节都顺畅运行,确保国防理论教学建设正常进行。同时,定期组织学生和国防教育教师之间的评教评学活动,以及国防教育教师之间的教学观摩活动,在评教评学和教学观摩中不断吸取意见,提高教学水平。
3.建立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科研评估制度
对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研室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定期评估。依照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的科研人员水平、争取的科研项目数量、学科的科研平台效果以及产生的科研成果质量,对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研室进行检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研室进行打分和定位,将教研室的科研经费与教研室的科研评估结果挂钩,以此激励普通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研室将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多出科研精品,不断推动国防教育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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