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人本主义心理治疗方法中,使用最广、影响最大的是罗杰斯倡导的以人为中心疗法。该疗法名称经历了“非指导疗法”、“求助者(当事人、来访者、案主或患者)中心疗法”和“以人为中心疗法”的演变,显示了罗杰斯对人性理解的改变和心理咨询界对此疗法接纳的过程。以人为中心疗法旨在促进和协助来访者依靠自己的能力自己解决问题。罗杰斯强调,咨询过程中咨求关系双方共同营造的成长性氛围(milieu)才是咨询工作的核心,而不是以承担某种角色的单个的“人”为中心。罗杰斯在开创以人为中心的治疗模式、创造团体治疗的新形式、建立良性互动的咨求关系、使用现代化治疗工具等方面均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1. 基本假设
罗杰斯创立以人为中心疗法所基于的基本假设是,人性本善,人们是完全可以信赖的,每个人都具有理解和解决自己问题的潜能;心理咨询师只需要提供一种开放接纳的咨询情境,求助者自然可以通过与生俱来的机体智慧,来引导自己走向自我实现。
2. 心理失调和心理治疗的实质
以人为中心疗法认为,心理失调的实质是自我概念与经验之间的不协调;心理治疗的实质则是重建个体在自我概念与经验之间的和谐,或者说是达到个体人格的重建。(图3-2一株树的“心理失调”)
3. 咨询师的三个立场
以人为中心疗法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以关系为导向的方法。以人为中心疗法反对把咨询过程技术化。罗杰斯认为,咨询关系是求助者发生积极改变的充分必要条件,除此之外没有其它必需条件。咨询关系是咨询过程的开始,是咨询中的主要事件,也是咨询关系的结束。所以说,以人为中心疗法其实是一种“没有技术的技术”和“没有方法的方法”。使得咨询关系具有帮助力量的,是咨询师的三个立场(或称三种态度或者三项技术),即共情(设身处地的理解)、无条件积极关注、真诚一致(坦诚交流)。
4. 以人为中心疗法的实施过程
关于以人为中心疗法的实施过程,罗杰斯提出了十二个步骤,同时强调这些步骤是浑然一体的,不能截然分开。
(1)求助者主动求助。这是一个重要的前提。如果求助者没有改变自己的需要,咨询很难成功。
(2)咨询师说明情况。咨询师向求助者说明,对于他所提出的问题,这里并无解决的答案;咨询师只是提供一个场所或氛围,帮助求助者自己找到答案或是解决问题。
(3)鼓励求助者自由表达情感。不管求助者表达出什么样的情感,咨询师必须以友好、诚恳、接纳的态度,促进求助者的自由表达。
(4)咨询师要能够接受、认识、澄清对方的消极情感。这是很困难也是很微妙的一步。咨询师接受了对方的这种信息后必须对此有所反应,但反应应深入求助者内心,特别注意发现对方暗含的情感,如矛盾、敌意或不适应的情感。咨询师应以接受的态度加以处理,努力营造出一种气氛,使求助者认识到这些消极情感也是自身的一部分。咨询师可以对这些情感加以澄清而不是解释,目的是使求助者自己对此有更清楚的认识。
(5) 求助者成长的萌动。当求助者充分暴露其消极情感之后,模糊的、试探性的、积极的情感便不断萌生出来,成长由此开始。
(6)咨询师接受和认识求助者的积极情感。咨询师不加评价地接受求助者的积极情感,让求助者了解自己,使其无须为消极情感而防御,也无须为积极情感而自傲。这样,就能促进求助者自然达到领悟与自我了解的地步。
(7)求助者开始接受真实的自我。由于咨询师对求助者采取了接受和理解的态度,求助者便能有机会重新认识自我,并接受真实的自我,这为其进一步在新的水平上达到心理的整合奠定了基础。
(8)帮助求助者澄清可能的决定及应采取的行动。新的整合意味着新决定与新行为的产生。咨询师要协助求助者澄清其可能做出的选择。对于求助者此时常因恐惧与缺乏勇气而不敢做出决定应有足够的认识。此时,咨询师不能勉强对方或给予劝告。
(9)效果的产生。领悟导致了某种积极的、尝试性的行动,此时疗效就产生了。由于是求助者自己达到了领悟,自己对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并且付诸行动,因此这种效果即使只是瞬间也有意义。
(10)进一步扩大效果。当求助者已有所领悟,并开始进行一些积极的尝试后,咨询工作就转向帮助求助者发展更深层次的领悟,并注意扩展其领悟的范围。
(11)求助者的全面成长。求助者不再惧怕选择,处于积极行动与成长的过程中,并有较大的信心进行自我指导。此时咨询师与求助者的关系达到顶点,求助者常常主动提出问题与咨询师共同讨论。
(12)咨询结束。求助者感到无须再寻求咨询师的协助,咨询关系就此终止。通常求助者会对占用了咨询师许多时间而表示歉意。咨询师用上述步骤中相似的方法澄清这种感情,接受和认识咨询关系即将结束的事实。
(来源:李不言主编《谁之错:四句话点透心理学》,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