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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收集资源网 2024-04-26 21:07

3月10日,“星援APP开发者二审判刑三年”登上微博热搜。

此前3月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蔡坤苗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二审刑事判决书》,其因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二审判刑七年。

饭圈当道,刷数据打榜成为娱乐圈潜规则。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此前在调查中了解到,有商家表示,“只要你想要上这个榜,我能够给你做起来”,不仅微博热搜,抖音、QQ音乐等平台都能刷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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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至2019年6月,针对当时“明星蔡徐坤一条微博转发量过亿”事件,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评论表示:“‘一亿转发量’,你们也真敢刷。”该数据相当于每3名微博用户中就有1人转发,颇为夸张。该风波引起社会关注。当年,该风波的幕后推手“星缘”APP被查。

判决书显示,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间,被告人蔡坤苗未获得受害单位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授权而自行开发“星援”APP,有偿为别人提供不需要登陆新浪微博客户端即可转发微博博文及手动批量转发微博博文的服务。后大量用户以向“星援”APP冲值的方式有偿使用该软件,并通过运行上述软件侵入新浪微博服务器。

经统计,至案发时该软件已有用户使用19万余个控制端微博账号登陆,被告人蔡坤苗获取违规所得人民币6253752.86元。

被告人蔡坤苗于2019年3月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太平桥派出所警察抓捕,到案后如实供认基本犯罪事实。

蔡坤苗供认称,其公司主要经营两款手机应用软件,分别是星援和应援宝。这两款软件均是对接新浪微博的,客户通过这两款软件可以登陆自己的微博账号实现批量转发、双击和评论操作,而且绑定的微博数目没有上限,不用再人工登陆每位微博账号进行重复操作。星援、应援宝两款手机软件通过用户的微博账号、密码登入,登陆的时侯不需要再另行注册。

蔡坤苗称,星援、应援宝两款软件可以推动名星粉丝,提升转发评论的数据量,满足数据的需求。“我于2019年2月份查看后台数据,星援、应援宝共有微博‘大号’用户17余万个,这17余万用户大概绑定了3000余万个微博‘小号’。‘星援’‘应援宝’一共有微博中的名星群管理员×××余个。微博‘大号’是常用的微博账号,有粉丝的老号。微博‘小号’是新注册或注册时间短的帐号,也就是为转发增量而打算的帐号。2019年2月份左右,我查了一下建行帐户,‘星援’累计冲值人民币700余万元,应援宝使用人数比较少,大概冲值有10余万元。”

蔡坤苗供认称,他将犯罪所得主要用于买车和公司开支了,“我在泉州城东中骏世界城买了一处住宅,目前还在建设没有收楼,费用大概100余万元。我还在泉州城东中骏世界城买了两个底商登记在我母亲蔡某名下,费用大概300万到400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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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蔡坤苗把女朋友安排进自己公司,把其中一款软件应援宝获利的钱直接打到女朋友帐户里,应援宝获利人民币10万元左右,这些钱被其女朋友用于日常开支。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审理后觉得,被告人蔡坤苗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情节非常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蔡坤苗到案后如实供认基本犯罪事实,故对其给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款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讨被告人蔡坤苗违规所得六百二十五万三千七百五十二元八角六分给以没收。

“五分之三的数据是买的”?

流量名星有专门“打榜群”

在上海念书,有过多年追星经历的lemon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为偶像花钱打榜、买数据的行为在流量名星的粉丝群中最为普遍。“流量名星须要投票的东西非常多,一般这种名星的粉丝们也很清楚自己粉的就是流量名星,是靠钱和热度砸起来的,流量数据对偶像来讲十分重要,所以多数粉丝也不会拒绝付钱。越是重要的投票,粉丝们也越会有多砸钱的冲动,让偶像就能有好成绩。这也造成有一些店家和网站乐意赚流量名星的这份热度,搞了越来越多的投票。”

在上海工作、曾追过多个名星的王小姐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流量名星的粉丝们专门有“氪金打榜群”,她在追不同的偶像时,多多少少都花过钱。“比如我当初追过当初的一个日本偶像团体,最近在追一个国外新晋小鲜肉,都花了钱。”被问及最多愿意为偶像花多少钱时,她回答“打榜通常不会花50元以上,但算上买周边、看演唱会等,一般每次追星会花约1000元”。

曾经做过娱乐圈明星助理的莉莉对记者表示,流量名星的粉丝一般都有较为明晰的分工。“粉丝群里有专门的打投组,专业负责打投的人士每个人手里都有几十上百个投票号。粉丝们也都愿意花钱,但花钱幅度的多少取决于投票的重要性程度。比如偶像在综艺节目中争位出道,粉丝们为了偶像就能出道集资几百万的都有。”

“其实粉丝对于自己追的是哪些心知肚明。之所以疯狂打榜,就是为了降低所支持名星的单曲销量、杂志销量、代言费用等。而且微博数据好的名星,一般出席商业活动的出场费也会高。在代言上,流量名星背后粉丝们的消费能力大大强于实力派艳星的粉丝,这对于广告主来说是非常好的商机。而且流量明星们的粉丝大多有一种‘养成’心态,即‘这个名星是我捧红’的,这之中给人的成就感是老艺人所难以给与的,二者不具备可比性。”

莉莉表示,目前投票打榜纸质票的数目甚少,大部分是网路投票,在有ID限制的情况下,粉丝们一人只能投一票,竞争力会遭到限制,所以很多人选择订购一定数目的ID去进行打投。“我觉得目前演员明面上的打榜数据,大概有五分之三是通过这样的操作投下来的。”

微博、抖音、音乐平台均有

“机刷”上量是打榜需求

应对粉丝们为偶像打榜的需求,目前市场上早已发展出了稳定的打榜产业链。

微博热搜刷手周周(化名)的朋友圈中,频繁出现的就是各种打榜刷单业务。“高光榜有须要的联系”、“××人气榜有须要的来”、“投票须要的来”。记者发觉,周周的打榜业务囊括了大部分须要听众参与,有榜单排行的热门综艺节目。

另一位从业人员小王(化名)表示,目前大部分刷手一般会采取三种形式,“除了与一些营销公司合作,让她们大V号帮下忙外,刷手还有可以专门刷热搜的软件和真人水军。”小王透漏其手中有以百万计的微博账号。

除了微博热搜,刷手们也将手伸向了抖音等平台。

新京报记者联系到某电商平台店面。“只要你想要上这个榜,我还能给你做起来。”一家店面的掌柜表示。据其介绍,几大音乐平台的新曲榜、流行榜、热歌榜、流行榜,以及抖音的暴跌榜和热歌榜都在其业务范围内。

与热搜榜的刷手相比,“机刷”已经成为了一个“公开的秘密”。“基本上都要机器操作,因为有些歌必须要达到某种量能够上这个榜单。”

不过,关于上述提到平台的推荐机制,该掌柜并未过多透漏。“具体的不便多说,因为只有少部份人晓得推荐机制,所以我们才能做。”该掌柜说。

“因为主要是名星演员须要打榜,所以我们的顾客群体大部分是经纪人和唱片公司,大家都不希望他人晓得自己的歌是如此起来的。”该掌柜称。

随着短视频概念的不断走红,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抖音等软件。该掌柜的业务重心,也由单纯的刷榜向短视频推广倾斜。据其介绍,翻唱名星歌曲,便是演员短视频推广的一种形式。

流量“竞赛”变成网路黑产

盗号刷流量侵害公民隐私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中级合伙人陈晓薇律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在民事层面,流量作假假如达到了“虚构事实”的民事结案标准,且为此获得了相当数额的货款,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民事犯罪。在民商事层面,如果借助流量签订合同等,则有可能构成欺诈。而且流量作假也是一种显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刷榜行为的背后,还可能隐藏着盗号等违法行为。

微博方面表示,目前刷转发、刷评论等脱离常识的数据并非由真人粉丝完成,而主要是利用可登陆多个微博账号的“外挂”软件完成,且“外挂”所承载的帐号来源早已从批量注册的机器帐号“进化”到了窃取用户正常帐号上。针对以上现象中可能存在违规犯罪行为,微博已多次向公安机关提供所把握的证据材料进行报警。

陈晓薇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如果在刷榜的过程中,利用木马等侵入别人计算机,或者借助微博应用端口手段,非法窃取或控制其他人的帐号进行刷榜活动,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则有可能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以及《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则判刑,并处或则单处罚款;情节非常严重的,可能会处三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新京报记者 罗亦丹 编辑 徐超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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