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联和对我们的启示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之间关系密切,而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彼此影响,互相推动。这种特点决定了不同时期抢占主流的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发展可能导致迥异的影响,或具有不同的解释作用。同时,国际法学的问题。
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博弈论觉得,当国家在合作中关心的是相对受益,即估算自己所得是否少于别国所获,则属“零和博弈”或“非合作博弈”类型,少有合作余地。而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现实主义者正立足于此,对她们来讲,在合作中倍感不安全的国家总是关心利润怎样分配,它们并不重视参与双方是否都能受益,而只关心谁多受益。假如利润分配不均,得益少的国家总想着消弱对方以改变自己在利益分配中的不利地位。由于国家总是在害怕明天的同事其实今天就是敌军,害怕联合利益的实现对现今的同学有利,其实是在制造一个潜在的极其危险的敌方。此类情况造成的结果是,国家必须密切关注合作伙伴的受益。[11]117无疑,国际法本身是各国参与国际合作的一种方式,是将国际合作关系法治化的表现。假如各国在这些合作上将眼神盯着相对受益,则这些合作为“零和博弈”或“非合作博弈”类型,国际法的发展将步履维艰。其实,现实主义者的这些剖析对于立法博弈的失败或低成功状态具有良好的解释功能。
与现实主义学派不同的是,国际关系理论中新自由主义学派在提出国际合作命题时觉得,作为理智国家关注更多的是本身的受益,而不是其他伙伴是否受益、获益多少,或则此类受益少于或多于本国受益,合作的主要限制在于欺诈。[11]125而在一次博弈中,因为博弈方做出决策时只需考虑眼前利益,而不能期望她们会考虑对方的利益得失。为此,只要能实现自身的最大利益,博弈方常常不惜互相“欺诈”,由于它们看不到博弈的长远利益。但若果博弈重复进行,这些状况将得以改变,由于这时各方关心的不是某一次博弈的结果或利润,而是博弈重复进行后的总体疗效或平均利润,而且各次重复之间互相影响和阻碍。[12]73其实,新自由主义者指出绝对受益的观点以及国际合作的博弈类型的剖析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压缩包密码,对国际立法中国家选择合作的现象具有一定的解释作用。其实,在中观层面,国际关系理论知识不仅仅在国家是否选择合作上具有解释功能,对于其他问题,包括国家立法偏好、遵守与违背合同的行为、谈判战略与策略(如联姻、组建磋商俱乐部等)争端解决问题上选择对抗还是妥协等方面,都可以发挥出良好的解释作用。国际法学者在阐述这种问题时,恰当应用相关的国际关系理论知识与技巧,对于理解这种问题本身无疑有着很大的帮助。
运用国际关系理论知识与技巧解释具体的国际规则的建构等微观问题国际关系理论知识与技巧除了对于剖析国际法发展方面的宏观性问题、国际立法与遵循中的国家偏好等中观性问题,提供帮助,在剖析具体的国际规则的建构等微观方面,也能提供重要帮助。
比如,二战后至20世纪70年代末,发展中国家采取了与发达国家“自由化”立法需求相对抗的举措,包括在涉外经济立法方面,采取严格内资准入、实行国有化、高筑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等举措;在国际层面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压缩包密码,与发达国家展开集团式的斗争,并制订了包括《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决议》(1962年)、《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1974年)等致力完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各类合同,合同内容基本上是围绕“权威分配模式”而展开。对于这种涉外立法与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具体规则的思想来源,我们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