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参加过拼多多讨价还价活动吗?你有没有像小智一样,每天在群里打地鼠,跳出拼多多讨价还价的链接,邀请你“帮忙砍刀”?有没有被降到最高99.99%,却从来没有降过0.01%?
那么,你并不孤单。很多互联网大V,甚至专业人士都遇到过拼多多的类似套路。
2021年3月17日,一位名叫超级小杰的斗鱼主播参加了拼多多的免费手机讨价还价活动,但在直播间数万用户的帮助下,他还是没能砍下来。主播说他连小数点后六位。虽然他知道这是骗局,但他还是第一次真正做到了小数点后六位。
2021年3月,上海律师刘某也参加了拼多多“免费持有”活动。在讨价还价期间,为了成功,他邀请了几个朋友讨价还价,但“拼多多”却一直建议可以免费拿掉“0.09%”的差价。于是,他作为律师向长宁法院起诉“拼多多”,要求“拼多多”承担网络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还表示“拼多多”亲自下场,两个主管部门对我进行了两次实名投诉,但他誓言“此案不调解,诉讼将不能撤回。”
目前,长宁法院已宣读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拼多多不构成原告刘某主张的欺诈行为,但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因此,责令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刘某。损失400元。
让我们看看法院的裁决是怎么说的:
争议焦点一:原告购买“讨价还价加速包”进行讨价还价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原告刘某称:为了讨价还价成功,他在第六次砍价时花了9.9元购买了讨价还价加速礼包。不过,礼包只砍掉了0.03元,与“拼多多”宣称的“最高100%价格”相媲美。3-8人帮剪”,出入严重,构成欺诈。
法院认为:从加速礼包的购买路径和使用规则来看,购买礼包只是参与议价活动的一种选择,并非必要选择。也就是说,购买“讨价还价加速包”不等于“讨价还价成功”。其次,根据“拼多多”邀请的每个人实际可砍的金额,“砍价加速套餐”砍价0.03元与“最多3-8人帮忙砍”的效果描述基本一致”,据此,法院认为“拼多多”在本项中不构成欺诈。(小编OS:这样算下来,拼多多每人受邀只能砍不到0.01元)
争议焦点2:原告参与“免费保留”活动是否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
原告刘某称,“拼多多”活动页面向消费者展示的信息不完整,故意隐瞒“最后0.1%讨价还价阶段”所需的真实受邀人数,违反诚信原则。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正确的。
被告拼多多辩称,其并未隐瞒真实信息。虽然在原告手机上看到的进度条相差0.1%,但经过拼多多工作人员在后台查看后,原告之间的真实差异为0.09996427%,而且需要邀请的人数也是随机生成的系统。其实这个数字是四舍五入的,因为手机屏幕有限,无法显示小数点后的所有数字,也会影响客户体验,消费者可以结合其他页面的披露信息来展示页面的百分比。核实。
法院认为:与普通商品交易不同,“拼多多”讨价还价活动要求用户在特定时间(24小时)内持续参与投资。
被告人“拼多多”作为此次活动的主办方,在以“只有0.1%的免费外卖”和“99.9%的截断”等方式提示讨价还价进展时,应考虑披露方式是否直观、清晰. ,这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很容易理解。尽管被告声称消费者可以结合其他页面披露的信息来验证页面显示的百分比,但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普通消费者很难自行发现和理解上述差异,所涉活动的既定活动情景和价格谈判情况。因此,从平衡发起者(运营者)和参与者(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看,
争议问题三:被告是否需要对原告知情权的损害承担责任?
原告刘某声称,自己在参与拼多多“讨价还价活动”中花费了大量时间和人力成本。
被告拼多多认为,“讨价还价后免费获得”的活动原本是被告给消费者的额外礼物。无论消费者讨价还价是否成功,他们现有的财产都不会损失。
法院认为,由于被告拼多多对议价进度披露不准确、含糊不清,以及议价规则设置不便,导致部分消费者白白浪费时间、精力、人脉、流量等费用。 . . “虽然这些损失不构成对用户财产的有形损害,但从损失的内容来看,无疑具有财产属性,应该受到保护。” (编者按:法院判决申明请人帮忙的费用也是财产,受法律保护)
法院进一步指出,规范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构建清晰的网络交易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开展“新活动”时,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活动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存在歧义的,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了解自己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据此,法院认为,拼多多侵犯了原告对“免费持有”活动的知情权,应当对侵犯知情权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芝士独角兽点评:律师以“生蚝摇树”的勇气赢得了这场官司。当然,它展示了法治的力量,也给无良商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但是,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今天的原告不是专业律师,而是普通消费者呢?如果不是这位律师是认真的,普通人谁会选择和拼多多这样的大公司为了一件小事上法庭呢?毕竟个人的力量很小。
在拼多多“免费拿”风靡的日子里,以消费者协会和市场监管部门为主的监管力量未能及时介入,未能及时提起公益诉讼,令人十分遗憾。,也是一个警钟,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