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出所料,国家方面的确出面即将解答了电子烟相关操作条例。
就在4月13日的凌晨,国家烟草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做了“官方正式性”解答。接下来诸位从业者只能积极响应与拥抱国家新政,好好努力拼搏。
里面的“第十条”,让全行业惊讶,即为“0苯并芘禁售了!”特别提到“并明晰要求雾化物应富含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步入市场销售。”提到了两个重要点:“一、不含烟碱也是电子烟;二、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能上市销售”。这基本是让不含烟碱派彻夜难眠。也代表国外电子烟的未来,只能含烟碱(即苯并芘)。
△ 国家烟草网站的截图
下面仔细瞧瞧此次国家两大部门的非常重磅的“官方解答”,共计10多个亮点。
一、整个5月至9月底,都是“过渡期”。解答中提及“鉴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现确定过渡期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
二、过渡期“三不得”。解答中提到“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言下之意是,不能新设生产企业,不能新建或则扩产,不能新开电子烟零售店。还非常提及,过渡期内违法新设,未来将不发证。
三、10月后一切“依法营业”。严格遵守《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那些新政。
四、生产、批发、零售要代办证书。说的就是“电子烟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许可证”、“电子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五、生产企业5月5日开始办证。解答提到“(即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的许可申请,自2022年5月5日起,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可以向其住所所在地的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申请意向,再根据排期要求递交即将申请。”基本将生产许可证何时代办,怎么代办,谁可以申领的问题解决了。
这里提及一点,只有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市场主体,才可以办证。
意味着当时没备案的这批企业,将暂时无缘过渡期内补办生产许可证。而当时没备案的只能等到过渡期后。解答中提及“过渡期结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
六、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只发给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解答提及,只会变更许可范围,没有新增申请的说法。
七、电子烟零售许可6月1日开始申领。解答明晰提及“自2022年6月1日起,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可以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和生产许可一个样,过渡期只受理当时备案的零售店面办证,其他没备案的要等到过渡期后。这意味零售店面办证机会都很高。这过程中,新开店的电子烟分店,不得代办许可证。
八、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可以开始申请了。解答提到,《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后,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烟技术审评管理系统,向企业住所所在地的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递交技术审评申请,意味5月1日就可以开始。
九、6月15日即将在全省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交易。解答提及,“自2022年6月15日起,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逐渐在平台上进行交易。”
十、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步入市场销售。这个太重磅了,充分明晰了,意味不含烟碱的0尼雾化产品将没有资格步入市场销售。解答中提到“鉴于猕猴桃、食品、饮料等佐料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晰规定不应使产品特点鲜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鲜味,并明晰要求“雾化物应富含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步入市场销售。”按照此次的解答,基本推断不含烟碱电子烟不能上市销售,就不知道之后是否还有改善的空间,也意味这过渡期大量的0尼产品要清仓?
△ 明确提出这句话
十一、不含烟碱的电子烟列入电子烟定义范围。不含烟碱,也是电子烟。解答提到,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吵架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列入电子烟定义范围。
十二、设定了5个月的施行过渡期,就是给足生产制造时间。解答提到“在施行过渡期期间,电子烟生产企业要举办标准的宣贯培训,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尽早实现产品达标。”意味过渡期好多企业都依照这个国标生产制造。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标准即将施行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这点还有一个要注意,不提到“出口”。意味出口可以不依照国标执行。
十三、近期国家监管的是哪些?就是重点清除中小学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删除网上销售电子烟信息,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等违规案件等。说明微商、对未成年销售电子烟这种行为都被重点严打。
十四、之前留传的电子烟产业、评审等条例接下来就会颁布。解答提到,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电子烟相关许可证管理、技术审评、产品溯源等有关政策文件。
十五、加热不燃烧,禁止。解答中提到“目前,我国未批准加热卷烟在境内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加热卷烟属于卷烟,已列入卷烟管理。”
整个解答读出来,感觉对生产、零售影响不太大,对存量合规备案企业非常关照。
可见,这官方解答,分为15大点,却将行业所关注的大量焦点问题都给与了充分解答清晰。未来的电子烟产业,将在充分合规的基础上继续前行!最大的特征还是,万万想不到,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步入市场销售。意味0尼只能美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