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阵虚火过去后,辩论版又恢复了原有的冷清,心中不禁有些伤感,看来辩论在华师的发展还是需要很长时间的。
最近闲来无事,读些理论书籍,看到一些文章论述和辩论有关的东西,似有一思之得,拿来与大家分享,希望队友和有共同爱好的同学们共同讨论一点辩论的理论问题。
一、辩论的真实性问题
卡尔·多伊奇在国际关系行为主义理论的奠基之作《国际政治的理论体系》一书中,写了一章《辩论》约800字,在此文中,他将辩论分为两种:真实的辩论与虚假的辩论。不幸,我们现在玩的属于后一种。真实的辩论双方立场是可以变化的,即所谓谈判双方,双方运用各种方法来表达自己要求和观点的合理性,驳斥对方要求和观点的不合理性。双方的目的是争取最终达成的共识中对自己更加有利,其目的是得到统一的结论。与其相对应的所谓虚假的辩论是以通过表达和驳斥使自己的观点获得最广泛的接受,他们的目的不是达成一致的观点,而是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至少是相对正确)。前者的例证是国际关系的双边、多边谈判;后者的例证是中学生辩论比赛(原话)和法庭辩论。他文中的态度是只有真实的辩论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行为,虚假的辩论没有实际中的价值和意义。
从以上观点,我们至少可以推出两个结论:
1、辩论(从这里开始,这个此表示我们日常所说的,我们自己参加的辩论活动)的目标是争取更多人的支持,尤其是有评判权的人的支持,而不是解决任何问题,得到一致观点。
2、辩论过程实际上是双方对于继定观点的分析而非综合过程。说白了就是一个解构而非建构的过程, 所以这个过程中不会有任何新的知识被揭示和展现出来,所以,其实辩论本质上是一个虚假的研究过程,或者说是一个非创新活动。
在这个层次上讲,辩论是很悲哀的,因为他似乎就是一个作秀的过程,不会得到任何知识上的收获。也缺乏理论研究的严密性和创造性,可以说是个肤浅的活动,没有任何意义性的结果,所以辩论者的地位永远是很低的,而且不会是改变世界的力量。当然辩论者本身是要尽力改变这个情况的,不过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很遗憾的,他们常常被世人误解,苏格拉底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所以说辩论赛是一种非真实的辩论,但从事辩论的人,比如我们自己却把他当作一种真实的,有价值的目标追求,这注定是一种悲剧的结局,这是辩论的宿命,这也是辩论者的宿命。如果俄迪蒲斯是个辩论者的话,那么他对辩论的理解绝对会非常深刻。其实,我们都是在一种宿命的过程中追求一个我们自己都不知道的结局,都是在寻找归宿的无间道上徘徊和感触。
二、辩论的可能性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废话,要是没有可能性,我们那么多的辩论赛都是怎么开始的?但事实上,我们搞过的很多东西,严格起来根本不能叫做辩论。原因,马上开始分析。
根本的问题实际上在上一部分就讨论过了,我们不能想象,把我们在辩论比赛中的任何一种方法运用到真实的辩论中去,外交人员的谈判技巧要比我们运用的丰富的多,而且有明显不同的体系。就是因为在真实的辩论中不需要一种假定前提的存在,双方可以在意识形态、善恶观念上有根本不同的认识,这都不影响辩论的开展。双方可以不把对方对自己的评价当成什么重要的东西,(事实上,即使给对方留下了什么良好的印象,也会在很短的时间里消除一空)如果非要给真实辩论加上一个什么前提的话,那就是双方都需要实实在在的利益。(至少目前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是这样)
但是,我们的辩论需要有一个共同接受的假定是正确的前提,(也许他并不正确,但至少被大多数人接受)前提的存在赋予了辩论的可能性。在国内,充当这种前提的是所谓的放眼四海而皆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包括本善的人性观,阶级分析方法和生产力决定论等观点)。因为我们的辩论是一种受到外在评价和接受方式的活动,而获得认同的最好方式是迎合而非违背普遍观点,普遍认同的前提决定了辩论前进的方向,我们通过种种已知方式向共同假定前提靠拢,最后获得假定前提。只要推理过程正确,那么这个论点将没有任何问题。这是一般情况。但如果缺乏这个前提,比赛将变成一种鸡同鸭讲的闹剧。
其次,是对等的信息条件。双方必须接受共同的认定事实。就是说本事实可以是不正确的,但必须是双方都承认的。只要承认,那么它就是一个事实。本来福柯就说过,不存在所谓的真理,所有的事实都是与权力结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辩论中存在不可反驳的事实论据,也存在不可反驳的绝对真理性前提,如果这两点不存在,那么辩论将不可能发生。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