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年前的今天,大西洋西岸。一群从对岸乘桴浮于海来到这片新土地的清教徒们向他们的母国、向全世界发出了令人震撼的呐喊:“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同意而产生的。”这段呐喊代表着一个崭新国家的喷薄而出,它就是美利坚合众国。两百多年来,这个由当年那群清教徒们创建起来的国家,一直以各种方式诚挚地实践着那篇激动人心的问世告白所宣示的这个不言而喻的真理。
因为这段在全世界深入人心的庄严的历史性文字,还因为今天美国政客们一直挂在嘴边满世界到处兜售的价值观话语,美国被无争议地誉为西方民主国家的典范。中国的知识精英和普罗大众,也总是惯于把美国这个国度和民主这个概念条件反射似的串联在一起,即便他们有些或许未必认同美国的民主价值或者民主体制。然而,如果我们将管窥美国建国历史的视野自《独立宣言》之后不断继续拉伸,特别是聚焦于1787年那场催生了美国宪法、决定了今天美国政治框架基本面貌的费城会议,我们就不会对印象美国下如此一个简单的结论了,而且,我们的结论可能还是颠覆性的。
有一个历史事实必须要明确:1776年的《独立宣言》以及随后在它的精神鼓舞下展开的八年独立战争,仅仅使得这片新大陆和对岸的大不列颠解除了政治联系,“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造物主的意旨,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而已。但是,当“它们和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从此全部断绝”之后,他们又陷入了莫名的迷惘、困顿。在经历了近五年的“自然状态”之后,十三个殖民地的五十多名代表们聚集到当时最大的城市——费城,商量着他们与不列颠割袍断义之后应当何去何从。他们偷偷摸摸地闭门开会,整整开了116天。在这116天间,他们反反复复地争论、争执,甚至争吵,有甩袖子的,有瞪眼珠子的,有飞唾沫星子的,但是没有砸凳子的。这群人后来被称为美国的国父,他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因为他们完成了一项人类历史上从来不曾有过的工程——通过会议和谈判的方式来组建一个新的国家,而这个新国家将实践十年前的《独立宣言》所阐释的那段不言而喻的真理。
“政府的权力必须经被治理者同意”,《独立宣言》中的这段话无疑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逻辑。但是,如果说“同意”就是一人一票多数决出国家的各级主政者,如果说“同意”就是选出一个凌驾于一切之上的代表机关让他们去代表人民行使不容置辩的权力,如果说以人民同意为核心逻辑的民主就是这么简单的仅仅耗费时间与物力的技术操作,那么当年那些美国国父们也不需要花上一百一十六天的时间反复地辩论不休了!这样的方案,用恩格斯的话说,中学生的知识水平都够了!那些国父们有许多隐隐约约的忧虑,比如,根据所谓神圣的直接普选原则一人一票产生国家元首的话,那么竞选者只需要把那些土地面积大、人口数量多的殖民地搞定就可以了,而那些在土地和人口上占劣势的小块殖民地的人民就吃亏了。再比如,根据所谓公平原则一人一票按照人口比例选举民意代表的话,前面说的那些小国寡民的殖民地恐怕就在国家议事大厅中没有一席之地了!显然,单纯依靠选票这种技术操作无法达致《独立宣言》所载明的真理。
回到我们前面所说的颠覆性的结论,如果我们不带历史成见去看,应当承认,当年美国国父们的这些隐忧恰恰是对民主的疑虑,确切地说,是对朴素的、缺乏准备的、没有支撑的民主的隐忧。我们也可以这么说:他们在这一百多天的会议中苦心孤诣、匠心独运地设计国家架构的时候,最最警惕地就是担心美国成为民主国家。事实上,在当时的美国国父们看来,民主总是和激情、动荡、暴政联系在一起。他们认为新国家所要捍卫的目的价值就是《独立宣言》所宣示的那个不言而喻真理的前半段话:造物主所赋予的每个人的不可剥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民主,充其量只是一种手段而已,而且是一种值得怀疑、需要节制的手段。这就是他们在那场长达一百多天的马拉松式闭门会议上念兹在兹、讨价还价的动机与动力。他们所渴望建立的国家,首要的价值就是自由,就是让每个人决定自己的命运。而民主,是让大家来决定大家的命运。所以,很多时候,民主往往是自由的敌人。不难发现,两百多年前的美国人对于民主的理解和今天我们中国人对于民主的理解可能大相径庭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许多中国人今天所憧憬的那种民主,恰恰就是当年美国国父们所警惕的民主。这是当代中国人理解民主概念时必须厘清的问题。
不能不说,美国的国父们是深具前瞻力的。在美国联邦宪法诞生两年之后,在支持过美国独立革命的法国,以齐声攻陷巴士底狱为嚆矢,爆发了如火如荼的大革命,随后就是在人民民主图景的憧憬下,法兰西上演了一幕幕城头变幻大王旗的血雨腥风。因为在欧陆革命中的丑恶甚至恐怖表演,在此后的一百多年历史间,民主这个纯粹的概念在西方思想语境中投下了浓重的阴影,直到希特勒法西斯的横空出世,作为一种政治话语权的需要,这个概念才获得咸鱼翻身。这也是我们今天理解民主成长史不容回避的画面。
《独立宣言》问世六十年后,马克思捧出了那篇被誉为历史唯物主义集大成的纲领性文献——《德意志意识形态》。在这部不朽著作中,他斩钉截铁地说:“现代国家最完善的例子就是北美”。这里的北美,当然是指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并且,马克思预言这个新生的国家将会成为“最先进的国家”,将会“大大地昌盛起来”!不能不佩服马克思卓越的洞识与远见,这个被马克思看好的崭新国家,这个和辽阔的太平洋与大西洋左拥右抱的国家,仅仅用了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就站上了世界上的巅峰。这不能不归功于当年美国国父们的智慧。
美国的建国历史以及它的民主发达历史给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诸多重要教益,这里只提两点:第一,民主并不是绝对自在自为的正义,并不是压倒一切的价值。民主只是手段,不能把手段当成目的。还是托克维尔那句话:“没有比以人民的名义发号施令的政府更难抗拒的了。”这句话包含着两种完全背反的价值逻辑,希望读者自己去理解。第二,既然民主是手段,它应当忠诚地服务于每一个人的自由,尽可能地尊重和照顾每一个人的意志和利益,不能让一人向隅,那么,对话、协商、妥协、折冲,就是民主的题中应有之意。参与了制宪会议并且构成了制宪会议不可或缺角色的富兰克林曾经说:“手艺人制作木头桌子的时候,如果木料的边缘厚薄不一,不合格,他们就两边各削去一些,让各方严丝合缝,桌子就稳了。按照这个道理,双方都应该放弃一些要求,才能联合起来,商量出一个解决办法。”这句话,对当下的中国具有特别重要的启迪。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要以协商为核心机制,以协商民主协调和促成各个利益主体和价值团体之间的平等、坦率的对话,而不能操弄民粹,尽管这样做也许会局部或者暂时地化解改革的阻力,但结局肯定是饮鸩止渴。
历史总是给中国以幸运。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的历史征程中,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置于优先战略价值,同时致力于“有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这种政治改革的逻辑契合历史的秩序与人民的福祉,体现了这个百年政党卓越的战略定力和洞见。
作者徐剑锋,男,1976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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