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哲学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其一:特指语言学哲学,是对意义,同义词,句法,翻译等语言学共相进行哲学思考,并且对语言学理论的逻辑地位和验证方式进行研究的学科,它是科学哲学的特殊分支,与物理学哲学,心理学哲学,心理学哲学等并列的学科。
其二:语言哲学,包括基于自然语言或人工语言的结构和功能的任何一种概念的研究。举例来说,亚里斯多德关于存在的哲学思考,罗素的特称描述语理论,莱尔关于心灵概念的著作,都在这类研究的范围之内。
最后,语言的哲学,是对关于语言本质,语言与现实的关系等内容的哲学性质的论著。
这三大类又可划分不同小类,语言是哲学的工具所以有很多哲学家都在研究语言哲学,以使其更加严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