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第一节·法律基本概念
一、法的概念
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特征:
(一)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提现。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三)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四)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五)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二、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含以下7个法律部门: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有关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制度的法律;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法律;有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法律;有关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
(二)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具有两个显著特点:第一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极其广泛。第二强制性最突出。刑法是保证其他法律有效实施的后盾。
(三)行政法
(四)民商法
(五)经济法
(六)社会法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三、法律渊源
我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国际条约和协定。
四、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的特征:1、法律规范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2、法律规范规范主体的行为模式,具有可重复适用性和适用的普遍性。3、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强,确定性程度高。
法律规范的种类:1、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2、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3、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