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一般特指党内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涵养政治生态,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发挥法治在政治生态领域重要作用,使涵养政治生态的过程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过程,成为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过程。
一、净化政治生态,运用法治惩恶
政治生态是政党政治的产物,而执政党的权力运用,是考察政治生态好坏的核心指标。这也使得法治的权力制约原则完全适应于政治生态领域,并且为其提供具有强制力的约束保障。当权力不受节制扩张直至超出必要边界时,政治生态系统紊乱便不可避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当权力行为突破底线、逾越边界时,要做的就是发挥法纪强制力作用,如同自然生态平衡被打破时,就必须拔掉烂树、治疗病树、扶正歪树;人的肌体出现病灶、损害健康时,就必须刮骨疗毒、扶正祛邪、治病救人。法是健康政治生态的守护神,法治惩恶就是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手段,用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尺子精准裁量,清除破坏政治生态的害群之马。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老虎”“苍蝇”一起打,运用的是法之利器,发挥的是法之“惩恶”功能,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一些地方政治生态领域还存在问题,一些毒素还出现变种。比如,一些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换了马甲,出现“调门高行动少”“低级红高级黑”现象;一些地方“亲清”政商关系受到破坏,个别公权力执行者蜕化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持续发挥法纪惩戒作用不能有丝毫放松,“强高压”“长震慑”“钉钉子”“紧螺丝”的“靶向治疗”始终是不可或缺的必然选项。党员干部要懂规矩、知敬畏、明底线,把握为官做事尺度,永远做政治生态的健康因子。
二、修复政治生态,运用法治养元
政治生态修复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同时还应当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政治生态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因此所需的滋养须臾不可间断,而保障这一稳定滋养源泉的,只能是法治而不是其它。法治只为政治生态系统内向上向善物质提供滋养保障,对有毒有害的东西,法治不仅不会保障其滋养,还要斩断其根须,堵塞其通道,消除其空间。法治养元的意义还在于,依托法治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保持良好政治生态状态的稳定性;保持政治生态内部各要素影响力的稳定性;保持政治生态影响力的稳定性,实现党内对党外、党员对群众、党风对民风、政治对经济社会的营养输送和光合作用。
三、维护政治生态,运用法治固本
法律是治国理政的基本规则,法治思维说到底是将法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党的领导是政治生态建设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下大气力补齐党的建设方面的制度短板,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且具有鲜明的纪先于法、纪严于法、纪法贯通特点,充分体现了党的先进性要求。特别是党的政治建设、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处分问责、廉洁自律、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一系列党内法规的出台,为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良好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制度依据。需要指出的是,思想建党重在坚定理想信念,固本培元,补钙壮骨,制度治党重在解决长远和根本问题,其共同指向是“固本”二字,一柔一刚,同向同时发力。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如出台《监察法》,修订《公务员法》,以及防止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容易出现权力寻租领域的法规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各有侧重,具有溢出效应与涟漪效应,共同为维护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常态化保障。
四、提升政治生态,运用法治扬善
法治的正向激励是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内生动力。法治的本质在于良法善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善治是良法的结果。党的十八大以来,“良法”建设成就卓著,法治“扬善”作用进一步彰显,“善治”局面进一步形成,形形色色人情网、方方面面潜规则正在加快失去市场、通道和土壤。当法治的正向激励功能得到发挥,政治生态内各成员之间良善内心确信得以树立,“大气候”“小环境”相互衬映,此时,一个鼓励干事创业、允许纠错试错、褒奖担当作为的从政环境,一个才智涌流、千帆竞发、只争朝夕的生动局面,就呼之而出、行之必成。
(作者:周易茗 系中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共湖南省委党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