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一句,切中学人之大病!悲心深重!且听末学慢慢道来:
一般而言,执有之人,不仅深爱这个色身,乃至不舍世间五欲之乐,执取“财色名食睡”。这样的境界,世间贤达早已破斥:比如道家的“超然物外”,南唐李后主的“梦里不知身是客”,苏东坡的“常恨此身非我有”等等;执取“身外之物”,并非佛法主要破斥的对象。仅是最粗浅的观行就能了知。
而诸方大师,却将“看破放下不执着”等等世间法所注重的内容,推为佛法的“高妙之义”。实在是“浅化佛法”“世俗化佛法”。但是,利在可以摄受广大初机学人,且以念佛法门传授。因而末学很少言及,此间借题发挥而已。
不执“我”为实有,方是“小乘解脱道”之第一步:“断除我见”。以此为基础,能了生死。却不能成佛。若是真学小乘,当以“断我见”为教学之内容,不应当以“超然物外”“看破放下”为内容。
较为“有智慧”的人,将这些“执有”经历过后,不再采信的人;可能会开始接近佛法;这时候,“一切法毕竟空”一句就会害了这些人。不解其意之故。以为无有“法界实相”。如是死在句下的人,不仅是初学。诸方大师亦受其害。否定真心“不生不灭”“能生万法”。以为真心也仅仅是“性空唯名”“假名安立”,即造诽谤正法之极重罪。远超上述“执有”之人。何以故?“执有”之人,不会做这样的诽谤。以其粗浅智慧,难以诽谤深妙之法故。而“执空”之人,否定“真心”这个佛法的根本,又因真心即是“诸佛法身”,同时也诽谤了究竟义的佛!因此,同时成就诽谤正法,诽谤诸佛之极重罪。岂能与“执有”之罪同日而语?
再进一步,补救为“不执空有二端”亦有大病,何以故?“执”者、“不执”者是谁?必定是能分别的“意识觉知心”。是“能执”“能不执”“能放下”的妄心。这样修学,还是在妄心境界上;绝非究竟义!若以为在意识心上“不执二端,不执着一切”,推究而言仍然是“执空”。实质上仍然是意识心境界。虽能淡化“我见”,若以此为究竟,以为“佛法无非一个空字”,必定轻视佛法甚深微妙之义,成就大慢心。
如上,何种知见方为“正知见”?谓:
真心无论执与不执,无论放下与否;无始劫以来从未有过这些念头。这个真心,是不生不灭,永不落于空有二端。而能出生一切万法的“真实”法。是一切众生本具,也是一切众生最究竟的皈依处,是为“佛”“法”。
妄心无论怎样的不执,怎样的放下,乃至入定,一念不生等等。无常来时,永断不起。岂是真实之法?修之何用?强令妄心“一念不生”,无非木石。岂有精进修学之用?
“宁可执有如须弥山,不可执空如介子许”。为救执空之人不谤正法,不坠断见外道,不起慢心而能“借假修真”。救人于无间地狱之报,乃至以“执有”而教导。更说执有即便大如须弥山,其罪也远远轻于执空小如芥子许。故末学顶礼赞叹如是深切之悲心!
其次,执有之人,因“有我罪非轻”;虽难断“我见”。但是,尚有可能因深信“西方实有”而愿往生净土。得弥陀世尊摄受。执空者,不信西方实有;以其否定正法,诽谤正法之罪,远超“五逆十恶”,弥陀世尊亦不能救。
愿一切学人,建立“空”即是“空性的真心”这个见解;早日“证空”,即能发起般若智慧,即能如实现观“空有不二”。莫受“执空”之地狱人笼罩,同坠恶涂也!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