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微商似乎很简单,每天发到朋友圈,等着商家上门。就读于医科大学的小文(化名)入行,开始销售性保健品。她本来想挣点生活费,没想到自己卖的“美国黑金”等产品竟然含有国家禁止的西地那非。昨天,她因涉嫌贩卖有毒有害食品在六合法院受审。现代快报记者发现,对朋友圈微商交易的监管依然困难。
案例一
女医科大学生在网上销售违禁保健品
小文今年21岁。她在安徽的一所医学院学习。去年初,她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卖性保健品,就想试试。通过微信搜索,她找到了家,成为了经纪人。她每天都在朋友圈上做广告。有人买东西,她把品种、数量、收货地址等信息发给尚佳,尚佳直接发货。她收了客户的钱,然后打电话给尚佳。,赚取差价。她还先后开发了8名下线代理。
去年7月,南京市民王先生(化名)通过小文的经纪人购买了3盒“美国黑金”。但吃了一粒药后感觉不舒服,怀疑是假货,于是报了警。警方将产品送检,其中含有违禁保健品西地那非。警方将特工逮捕并绳之以法,小雯和她的另一名特工也被警方找到。
小文解释说,去年3月至11月,她在朋友圈发布性保健品广告,每天3至6个广告。据了解,“伟哥”是正规药店的处方药,售价100多元。还有一盒装16粒的“美国黑金”,小文从前家拿了35元,80元卖给代理商,代理商300元卖给客户。价格的悬殊让很多人选择从微商那里购买。
在法庭上,小雯表示,虽然她学医,但对性保健品了解不多,也不知道西地那非是国家禁止的。我家条件不好,只想做个微商赚点生活费,没想到触犯了法律,后悔了。检察官建议判处 6 个月至 1 年零 6 个月的徒刑,并处以缓刑的罚款。法庭没有宣判。
案例2
微信点蛋糕,孩子拉肚子
朋友圈最受欢迎的产品是“手工”、“天然”和“私人定制”的产品,尤其是食品。今年5月,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台山分局接到投诉,市民王女士通过微信订了蛋糕,孩子拉肚子。
“消费者是在微信上买的,然后去线下店里取款,孩子拉肚子后去店里投诉,商家不理她,她就投诉给我们。” 台山分局执法人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这家蛋糕店是一家没有相关营业执照的微信小店。实体店位于单身公寓内。
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销售食品需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制作蛋糕必须符合相应的布局、设施、程序等规范,而且这家实体店内没有任何东西,没有消毒区,专门的洗手台和操作区。做蛋糕时,没有工作服、口罩、手套、帽子等。执法人员发现,店主租用的单身公寓不允许用于食品经营,也无法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店主还承诺不开微店。
执法人员表示,这起投诉案正好有实体店,可以过来查处,如果没有,就很难解决。微商和微店不一定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你被踢出朋友圈,或者干脆取消,你的权益就很难维权了。
监督
个人微商交易,法律法规存在盲区
微商是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监管难度很大,也很混乱。目前,已有法律法规对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一是新《广告法》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上发布广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在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工商部门可以查处。此外,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传销查处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注意打着微商幌子做传销。 ,
对于微商交易的监管,法律法规尚有空白。据工商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如果是拥有微信公众号或订阅号等实体店的商家,并且已经在工商部门注册过,工商部门也可以进行监管。它。但是,如果是个人注册的微商,没有实体店,也没有营业执照,监管起来会很困难。
“微商生意,很多人说是熟人生意,因为是朋友和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法律法规很难认定是否属于商业行为。” 该人士表示,如果出了问题,工商部门就难了。解决。双方均为自然人,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微信朋友圈的范围相对有限,只能通过互相加好友的方式进行交易。默认情况下,双方相互认识,工商部门不能依靠调解。这种情况下,只能请警方调解,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微商市场,工商部门、工信部、公安等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国家工商总局也把探索微商监管作为今后的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