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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WHO)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网络 2022-09-26 14:05

昨天早上,我收到一封来自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邮件。内容是与客户沟通近期疫情不可抗力声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截至2020年1月31日,中国大陆31个省市全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同一天,世界卫生组织(WHO)将新型冠状病毒爆发指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目前,大部分航空公司已停飞部分或全部往返中国的航班,后续情况随时变化。航空公司可能会发布新的航班取消公告,恕不另行通知。

由于上述情况是不可预见的,超出了货代公司的控制范围,具有“不可抗力”的特点。因此,会向客户发送一封信函,通知可能不提供运输代理服务。如果是疫情造成的后果,货运代理可以免责。服务合同的责任。说白了,你们的货我可能发不出去。如果它给你造成损失,不要怪我。. .

每个人都听说过不可抗力。地震、海啸、罢工、动乱等社会异常现象等自然灾害均属于不可抗力,但具体内容是什么?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如何正确应对?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和大家一起讨论。

什么是不可抗力?

首先,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不可抗力的定义。中国法下的不可抗力制度主要体现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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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段合理的时间。

由此可知,不可抗力的“三不能”特点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逾越。

当前的“COVID-19”疫情符合这三个特点。我们也可以参考2003年的“非典”。由于两次疫情非常相似,我们可以借鉴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的意见。

在疫情背景下,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市相继发布关于推迟企业复工、推迟开学的通知。除保障基本经营、疫情防控、人民生活必需品、重要国计民生、特殊订单等必要的相关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复工。

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温州等地也实施了最严厉的禁令。除生活必需品外,当地人员不得外出,外籍人员不得进入。

浙江甬台温地区是中国重要的制造业中心,也是大量外贸出口企业聚集的地区。即使企业能在2月10日复工,也可能面临用工短缺(甬台温地区工厂用工主要是农民工)、原材料匮乏、物流能力紧张等实际困难。届时,当地企业面临的情况可能是人进不去,货出不来。

今年的春节假期比往年要早。不少企业已经从1月中旬开始放假,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毫无准备。

根据长期供货合同和合同规定的交货提前期,海外客户的订单有的在节前下达给国内企业,有的在节假日下达。当前形势下,国内工厂面临复工后无法按订单到货日期履行合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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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丑话放在前面

面对无法履行合同,企业需要考虑向客户说明具体情况,声明不可抗力,免除客户因无法提供服务或货物而造成的损失责任。

文章开头的邮件是货代公司向客户发出了预警,这也非常符合外企对业务的严谨工作态度。

西方有句谚语,“不做最坏的打算,就会得到最坏的结果”。直译成中文是“如果你不做最坏的打算,那么你会得到最坏的结果”。“的结果”。先为最坏的情况做打算,然后才能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不要惊慌。

尽早通知客户潜在的合同履约风险可以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中国是世界制造中心,全球供应链非常依赖中国制造。因此,世界各地的买家都高度关注中国当前的疫情。

如果国内企业能够将自己目前的困境以及可能出现的订单发货延迟、部分发货甚至无法发货的情况告知客户,至少可以得到客户的理解。

企业及时通知客户因疫情无法交付订单,可避免后者扩大亏损。客户也可以从其他国家的供应商处购买商品,以尽量减少损失。这是负责任的公司应该采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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