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海淀法院官微消息,因觉得“短视频人气助手”软件及“melon_block”微信公众号针对快手平台提供快手粉丝、播放量、评论数据等刷量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快手将运营商重庆香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庭,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原告快手公司诉称,其是国外著名短视频、直播软件,是一个为用户提供记录生活、分享生活的短视频平台。
快手为用户提供了一种付费推广服务“粉丝头条”,即用户可以通过订购粉丝头条服务将在快手平台发布的内容进行推广而降低视频的爆光度。
快手称该服务是快手平台正当的商业营运模式,由此获得的收入是快手的合法利润。同时,快手平台的粉丝量等经营数据是其营运决策的重要商业数据支撑,对于快手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而西瓜公司营运的软件“短视频人气助手”及“melon_block”微信公众号, 通过用户现金冲值积分,再以积分直接订购针对快手平台用户的虚假粉丝量、视频播放量、双击量及评论次数等多种服务,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快手平台的正常经营机制,直接影响上诉有偿推广服务及其利润,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快手公司觉得,其投入巨大成本经营宣传快手平台及“粉丝头条”,香瓜公司为牟取不法利润施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应当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