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直播数据造假问题备受关注。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第二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带货直播”的虚构关注度和流量。江苏省常熟市赖某沙因聘请专门在直播中走红的“水军”快手刷浏览量软件,被罚款2.3万元。
南都记者此前报道,在利益驱动下,直播数据造假行业已经形成了从上游云控软件开发到下游刷工作室的完整产业链。50元可买10000浏览量,2元可得10000点赞。有媒体统计,国内各类刷单平台有1000多家,其中头部月营业额超百万,相关从业者数以百万计。
一位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一些开发公司提供的云控软件,可以让一台电脑一键控制数百部手机,还可以模拟真人通过点赞、看视频等方式操作活跃账号。有的带货主播刷数据是为了提高坑位费,有的节目主播是为了冲榜,从平台获得更多的流量支持。
杭州互联网法院在本案中提到,直播平台设置排名算法规则,热度越高排名越高,直播热度聚集的平台流量自然会出现倾斜。目前,直播场控软件已经从初期的不实名虚拟账号批量培育运营,到获得平台批量授权后集中使用在线直播刷、刷等真实账户。
“在助长直播流量造假的同时,增加了平台治理的难度和成本,也滋养了网络账号租赁和交易黑灰色产业链快手刷浏览量软件,应依法加强监管。” 法院还指出,利用直播现场控制软件获取虚假信息的交通行为将面临负面的法律评价。
据悉,此类行为将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项法律的规范。值得一提的是,自2021年5月25日起,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也明确了直播间运营商、直播营销人员不得编造或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
撰稿:南方都市报记者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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