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邓说在淘宝上购买的产品的订单号是204741874061393。
因为我当时没注意默认填写收货地址、收货人、电话号码,查到后立马修改了这些信息,然后联系卖家修改收货地址,但是没有不告诉卖家修改收货人和电话,导致货物被别人签收。
过了几天,我想了想为什么我还没有收到货,所以我和卖家谈了,我说我不想要退款。但是卖家不让退。我去查物流,货物签收了。然后我问卖家,对方说订单号错误。
于是我去淘宝维权,但是维权无效,因为卖家发了一张收据图片。淘宝声明如下:您的订单号是204741874061393,淘宝核实您的收货人姓名不具体。根据《淘宝争议处理规则》第二章第三节第十六条第四款,买家只填写收货地址,不填写收货人或者填写的收货人信息不具体,如果货物是在收货地址签收淘宝漏发处理规则,收据视为买家本人签收。因此,淘宝无法支持您的退款申请。请在24小时内操作支付卖家。逾期淘宝代卖家处理货款。请注意。
当时我很傻。我没有收到货物淘宝漏发处理规则,但我不得不把我的钱给别人。另外,在收货的时候,快递员要给收货人打电话,而我的电话号码当时没有被卖家更改,所以卖家按照我提供的默认电话号码和默认姓名下单,导致这个命令叫陈晨。中国人签名。
根据《2012Q3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及投诉监测报告》,淘宝(含天猫、淘宝市场)、苏宁易购、酷巴购物网、国美商城、当当网、亚马逊中国、易迅网、新兴业、一号店、腾讯电商成为“2012年第三季度十大网购热点投诉”。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维权专家姚建芳提醒网购者在下单前要仔细核对订单信息和发货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文本/语言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