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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网络招嫖“老板”“客服”联系嫖客与女子

网络整理 2022-04-10 23:00

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的便利进行卖淫交易,已构成组织卖淫罪。由于网络隐蔽,警方更难打击。

网络嫖娼一直是警方打击的重点,但在现实中却屡屡被取缔。8月3日,新京报记者暗访了多个社区,发现网上卖淫的隐蔽性更高。提供色情服务的女性会在网名中注明自己的位置,并通过 Qzone 中的照片和视频进行自我介绍和宣传。“中间人”将此信息传递给“老板”(组织妓女)。女方和“老板”协商好时间、地点、价格后,“客服”会联系客户和女方。交易完成后,三方通过网络分配收益。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吴立红,称,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的便利进行卖淫交易,已构成组织卖淫罪。由于网络隐蔽,警方更难打击。

在非开放的QQ群中进行交流和交易,新人必须由熟人推荐。曾经提供色情服务的芳子(化名)坦言,为了不被警方盯上,他们每隔三五天就会换一个“老板”。客户甚至组建“经验交流QQ群”,交流提供色情服务的女性信息,分享她们的经历和照片。

卖淫窝点隐藏在社区中。

色情网站充斥着诱惑

今年5月初,李红(化名)无意中浏览了一个色情网站,发现了很多关于嫖娼的信息。他在上面加了一个叫“小七”的QQ,简单交流后,对方给了他一个QQ空间密码,让他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小七”介绍自己是客服,“老板”是一个叫“可乐”的人。

在空间相册里,李红浏览了几个女生的照片,选择了一个叫“小月”的女生。双方商定了800元的价格。李红在约定的时间到达地铁一号线玉泉路站。打了四通电话后,他按照提示找到了“晓月”所在的位置。

那是丰台区小屯路附近的一个住宅区。可能是为了避免敲门打扰邻居。“小月”的房间没有锁。李鸿伸手推开了假门。

房间里的女人看起来至少有35岁,看上去憔悴,而QQ空间里的女孩看起来显然并不孤单。李红立即要求换人,“小月”顿时很不高兴,说其他姐妹有约。“我不好看吗?现在谁不PS!” “小月”见李红要走了,抱怨自己白白浪费时间。

李红打开门走了。走到电梯口,准备下楼的时候,一个高大的男人从楼梯口走出来,拦住了他,“你不能让姑娘白跑,为了等你,我们特地租了房子。”也是你要花钱的,不给钱就想走,是说不过去的。” 李红担心发生冲突,讨价还价后给了对方300元。

客服说不是熟人,没有接。

《小七》更新专辑。

非熟人不推荐的客户服务

据李红提供的信息,新京报记者添加了“小七”的QQ号。对方申请为好友后,先问怎么加她:“不是熟人推荐的,我不管。” “小七”说,他们的客户要么是熟人介绍的,要么是经过验证的,否则收不到。验证通过后,“小七”发送了空间相册密码。

在这个空间里,从6月19日起,“小七”开始上传多组女照。图片中的女人面容姣好,衣着暴露,配文暗示她可以提供色情服务。比如7月31日发布的空间更新说,“今天他们来了。宇通小屯路;埃塞俄比亚小屯路百合;石景山万达,灵威。” 而该女子的个人身份也在其QQ相册中标明。信息、“服务”项目和相应的价格。

“小七”说,“宇通”服务价格从1000元到2500元不等,提供各种色情服务。该空间的访客记录显示,当天有 121 人观看了它。她说,目前有3名女性可以提供服务,但会定期更换。“这是‘宇通’的最后两天。”

8月1日晚,QQ空间上传了另一位女性“晓晓”的照片。相册还包括她的个人信息、“服务”项目和相应的价格。“潇潇”在介绍中被标注为“00后”。

当被问及提供色情服务的地方时,“小七”神色警惕:“姑娘有地方,需要的时候请联系我。”

两天后,记者添加了“小七”的微信账号,发现他的朋友圈内容与QQ空间大致相同。朋友圈动态提示之一:“发送消息时请勿发送敏感词,请使用谐音或第一个拼写。” 在微信上与记者聊天时,她还频频回帖,提醒不要出现敏感词。

女人在群里发表情刷刷存在感。

QQ群密码交流

除了上述与客服的单独沟通外,还有一个由提供色情服务的客户和女性组成的QQ群。双方在通过QQ群进行交易时,为了规避攻击,通常使用暗语进行交流。

新京报记者加入了由“GG”和“MM”组成的群。其中,“GG”是客户的代名词,“MM”代表提供色情服务的女性。群里有1000多人,其中大部分是“MM”。“MM”的名字由“地址+代号”组成,如“海淀百合”、“丰台路姐妹”等。有些人还在他们的名字中注意到“并发”这个词。

其中一位MM“桃子”告诉新京报记者,把地点放在名字备注里是为了避免打击,同时能准确吸引地点附近的顾客,比直接隐蔽多了讲述情况。“客户不喜欢长途旅行。” 她说,“同时”是指不是每天接客,而是下班后提供服务,通常需要提前预约。“这些人缺钱,所以价格更高。”

新京报记者发现,每天有数百名MM在群里发送笑脸、玫瑰、亲吻等表情。很少有人在群里发自拍和视频。“桃”说这些表达其实是暗语。“只要你在群里发表情包,就意味着你有空,可以接客。有些人用这些表情包刷存在感,让顾客知道他们还在。”

“米涛”说,现在QQ和微信群都被严查了。为了不被群里屏蔽,他们通常不会在群里发照片。即使在QQ空间或聊天中,选择发送已曝光但未曝光的图片。“性感视频现在很流行,那些太色情的很容易被报道。” 她说她被禁止了很多次。

“老大”三通不相见

曾从事嫖娼服务的女子芳子(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MM的流动性比以前大很多,几乎没有MM会在同一个“老板”(组织妓女)。“经常换地方可以增加客源,减少被警察跟踪的风险。” 她说MM只会在每个地方停留三四天。如果生意好,她最多会呆六七天。

“现在MM找GG,大部分都会把自己的资料和照片放在‘池子’里,等中间人介绍给他们做生意。” 方子介绍,所谓“池子”,是指由MM和中间人组成的QQ。团体。这些团体大多打着打工的幌子,不能申请加入。他们只能被群组中的人邀请。

方子说,MM会发群里可以接客的时间段,中间人把信息转给“老板”。MM跟“老板”谈好价格,然后约定好接送的时间地点。双方协商好后,MM会给中间人带来好处。整个过程中,MM和中间人和老板都不见面。“交易完成后,分钱就行了。”

我在qq群被踢出来举报该群发色情_免费有没有就是推广的搜集qq群 在qq群里群发消息_色情微信群qq群公众号

芳子说,在照片上传之前,几乎每个人都会不同程度地美化它们,有些人的真实容貌和身体与照片和视频中的有很大不同。确实有一些长相平平的MM为了吸引顾客从网上下载美照我在qq群被踢出来举报该群发色情,而GG经常因为“版错”而无法与MM交谈而转身离开。

QQ群相互交流信息。

客户QQ群交流信息

新京报记者加入了一个由客户组成的QQ群,共有203名成员。新京报记者进群两周内,没有新人加入。“我们群很隐秘,不是熟人不会拉,大家放心”,管理员发来消息。新京报记者看到,群里的人不断晒出自己对卖淫的经历和评论。

消息发出后,群里有人迅速询问了群内“草桥小米”的QQ号、具体服务和大致地址。“猛禽”迅速在群里发了“草桥小米”的QQ号。“让我们联系一下,问问自己。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你可以试一试。” 同时,GG还在群里发出“避雷”消息,称部分MM“与实拍相差太大”。

新京报记者在群内看到,客户不仅互相转发提供色情服务的女性信息,有时还会在群内发送色情视频和曝光图片。一旦有人发送色情视频或图片,管理员就会出来要求他撤回或删除它。“你想被踢吗?”

客服“小七”发来指示。

使用后撤回指示

8月3日,记者暗访了一家提供色情服务的场所。“小七”第一次以“拜访”为由要了200元押金。根据“小七”发来的位置,记者赶到了小屯路附近的博龙家园小区。到了北门后,“小七”发来了具体的楼号和楼门的图片,并提醒他不要敲房间外的门,直接进去就行了。这些消息,“小七”在发出后很快就撤回了。

该建筑只有一个单元,每层有12个单元。大楼内有两个出口,进出大楼无需门禁。下午,许多叔叔阿姨坐在楼下的空地和椅子上聊天。

该楼层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小区内有不少房屋挂牌在租房平台进行短租,大多为三个月或半年。一居室的月租金在3500元左右,而两居室的月租在4000到5000元之间。她说,楼里住户变动频繁,认识的人很少,更别说住在楼里的人了。

她说,她在9楼多次看到陌生男子找门,但从未听到有人敲门。“在我们这栋老楼里,每一层都有几户人家门牌上没有门牌,没来过的人肯定要转身找对门了。这一个月,我看到几个不明身份的单身汉在楼道里找他们,门,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有时候晚上11点多才回家我在qq群被踢出来举报该群发色情,还能看到奇怪的男人在楼道里闲逛。” 这位居民说,小区里住的人很多,房客也很多,已经习惯了陌生人的出现。

卖淫窝点隐藏在社区中。

“宇通”本人。

交易在进入大楼时被跟踪

记者走进大楼门口,一名身穿墨绿色短袖,身材微胖的中年男子紧随其后,多次观察记者。进入电梯后,记者按下了9楼的电梯按钮,但该男子并没有动电梯楼层按钮。电梯到达9楼后,记者走出电梯,男子继续往上走,电梯停在11楼,然后下到1楼。9楼的楼梯间,地上有多个烟头,其中一个还在冒烟。

9楼的走廊很安静。“宇通”的房间就在电梯的正对面。门牌号“909”写在灰绿色的门上。记者还没敲门,门就被打开了。开门的女人穿着白衬衫,黑色短裙,烫着黄色的头发。她自称“宇通”。

“宇通”所在的房间是套间。套房里的客厅亮着灯,窗帘都拉上了。客厅里,有一张铺着花布的方桌和一套蓝色沙发。除了她,屋子里再也没有人出现。

脸上浓妆的“宇通”,目测30岁左右,明显与介绍中的23岁不符。“宇通”对此进行了辩解,称没有老少之分,比照片中的他“更漂亮”。

据“宇通”报道,她平时从事销售工作,有固定男友。那天是她在这里“接客”的最后一天。“小七”QQ空间里的照片都是她自己提供的。

“宇通”介绍,自己可以提供各种色情服务,并出示手机二维码先要求转账。记者以与照片不符为由,要求更换另一名女孩。“宇通”立即拿起手机,给“小七”发了一条信息,称稍后有约,并催促记者离开。

记者离开房间后,“小七”打来电话,解释说“宇通”的照片与真人不符:“谁能和照片一模一样。” 电话中,“小七”催促记者离开。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截至8月13日,“小七”在QQ空间上传了多张提供色情服务的女性照片和短视频。其中一份动态介绍称,提供色情服务的地点仍然是“小屯”。靠近马路”。

律师:已构成组织卖淫罪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吴立宏表示,现在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的便利进行卖淫交易,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目前,网上卖淫有几个特点,警方难以打击:卖淫者改变双重身份向组织介绍卖淫,组织介绍卖淫变得更加容易和简单;群员以微信群为平台,形成涉黄利益共同体;中心化的组织模式,注重利益共享,将群组成员结合到微信色情生态系统中;这种类型的犯罪模式,以其前所未有的收集色情资源的能力,为传统的场所色情和网络色情提供卖淫。女性资源的方式实现对接和整合。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的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有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帮助他人组织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关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第359条指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公开处罚。监视,并处以罚款;,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李杰编辑,杨旭礼校对

李宏 社会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