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有10条
具体如下: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七、热爱尊重学生。
教师法明确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尊重,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教育手段,做为一名教师若想使学生对自己热爱尊重。首先自己要尊重自己的人格,中国有这样的格言:“人必自敬,然后人敬之”。一名合格的老师一定要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要时刻把自己的工作与集体的声誉连在一起,一堂课的好坏,—件事的成效,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无足轻重的,但对学生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都是深远的。一件错事不仅影响到个人,还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声誉与教师的形象,影响到学生心目中老师的地位,甚至给学生带来心灵上的创伤。教师对学生的爱,有助于把教师提出的要求,灌输的思想转化为学生本身的要求和思想,因为实现这种转化,需要有情感的过滤和催化,也就是说,一种要求和意见如果被学生认作是出于老师的关怀和爱护,就会产生肯定的倾向而被接受。相反,同样的要求和意见。总之,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在金钱、地位、名利面前不动心,这需要我们做教师的有坚定的信念,始终如一的追求,要牢记:“理智是人生的灯塔”。每一位教师要尽职尽责,鞠躯尽瘁,对得起人民赋予教师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个光荣的称号。
九、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十、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教育性:教师职业道德有明确的育人指向性,以学生为教育对象,以培养造就学生健全人格为目的,不同于司机的职业道德(为了行车安全而不是为了教育行人),或售货员的职业道德(为了更好地销售商品而不是为了教育顾客),等等。
2.示范性:教师的高尚言行、完美品德,是学生直接模仿和接受感化的来源。“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唱出了教师正确思想、模范言行、完善人格,对学生成长的示范导向作用。这种示范与效仿的关系,不同于售货员的优质服务使得顾客满意,演员的高超技艺深受观众赞赏,等等,因为前者的行为,目的不在示范;后者的反应,也不在于学习、效法。
3.创造性:教师职业直接服务于一个个性格、教养、心理、体魄各不相同的学生,要了解他们,开发他们的潜能,预测他们的发展,就必须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地付出创造性劳动。这样的劳动,没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保证,是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的。
4.社会性:教师的职业要求是培养“四有”新人,产品是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是新一代高素质的优秀公民。教师劳动的意义,不仅在于按照明天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来塑造人才,还在于明天的社会经济发展必将由今天所培养的一代公民去实现。教师这个职业,不仅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而且与国家民族的未来命运密切相关。
5.无私性:教师职业的特点之一,是它的非计时性和非计件性。教师不可能按8小时工作制上班,也不可能限质限量地计算产品成果。教师付出的往往不仅是青春年华,甚至是毕生心血。终身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固然应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他往往更注重自觉地尽义务、作奉献。人们常常将教师比喻成为蜡烛,照亮别人,耗尽自己;或者比喻成为船夫,把学生从无知的此岸摆渡到有知的彼岸;或者比喻成为落花,“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总之,正如李岚清同志所说:“教师这个词的本质含义我想就是‘奉献’两个字。如果丢了奉献,那就不能称其为教师。”无私奉献,是教师职业道德特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