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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的和道德虚构主义的区别?|?

网络 2022-12-04 22:59

谢邀 @White @西瓜皮

我现在写个文章回答这个问题。

我很想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我当成学伦理学的知识也考虑过,我学伦理学的初衷就是出于对道德的怀疑,还记得当时看金庸小说,就印象很深刻“伪君子”“善恶本就难辨”,

我上高中的时常常也在想,道德真的存在?还是说虚构的?上了大学就一头扎进伦理学课程了。一如此门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

我希望用我的思路把这个问题串起来,运用反实在论和非认知主义,来讲清楚道德虚无主义和道德虚构主义。

什么是道德虚无主义(Moral Nihilism)?我觉得他可能认为道德判断不表达信念,道德事实不存在,道德性质不存在,道德语言不是事实性的。

或者更加系统的说

语言哲学:道德语句的语义功能(semantic function)——道德语句不具有陈述事实的功能,谓词道德语句不表达道德性质,也不具有实质性的真值条件(truth conditions)。

形而上学:不存在道德事实(facts),不存在道德属性(properties)

认知论:不存在道德任何知识,道德判断系统为假。道德判断没有对错可言,我们不能设法找到道德真理。

现象学:道德性质(qualities)无法表征(represent)在道德判断主体的经验中。

道德心理学:做出道德判断的行为主体就是出于自欺欺人的一种心理。

心灵哲学:道德事实和理由不是不是独立于于心智存在的(mind-independently)。

我常听人说引用哲学家的话能让你的文章体现出深邃的逼格,我在此引用一下尼采的《偶像的黄昏》(R. J. Hollingdale英译本, 2003.),虽然我很想引用《善恶的彼岸》,但是我没有找到我想要的句子。

“They place themselves beyond good and evil - that they have the illusion of moral judgement beneath them…there are no moral facts whatever…Morality is only an interpretation of certain phenomena, more precisely a misinterpretation…Morality is merely sign-language, merely symptomatology: one must already know what it is about to derive profit from it. ”

他们(哲学家)必须把自己置于超越善恶二元之上——以此把道德判断这种幻觉踩在脚底……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道德事实……所谓道德不过只是一种符号语言罢了,它也就仅是一种症状:一个人必须已知道德与什么有关才能通过它获益。

我用最精简的语言总结一下要讲的所有理论的主张,来帮助你鸟瞰整个元伦理学对于道德存在的系统性怀疑。

1.道德非认知主义:道德语句与道德判断不具有适真性,道德语句所表达的是类似欲望、赞同的非认知态度或者倾向。

反实在论强认知主义:

2.错误论:道德判断适真,我们可以认知通达道德事实,但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因此所有道德判断和信仰全部系统为假。

补充:古怪论证——从认知论上来说,我们无法合理解释和如何通达(accessing)道德事实;从形而上学来说,道德事实是古怪的(queer),不同于宇宙我们所知的其他任何事物。

3.道德虚构理论:在错误论的基础上,即使所有道德判断和信仰全部系统为假,我们仍然能认为道德实践是有意义的,因为虚构这种道德真理的目的在于确保社会合作利益和社会良序稳定,或者帮助我们获得物质利益。

4.反实在论弱认知主义:道德判断适真,但不是因为我们能认知地通达道德属性和事态,道德事实不独立于心智。我们关于道德的最佳判断决定道德谓词的外延,我们能给予道德性质一个判断性依赖解释,道德解释的最佳意见和关于道德话语的核心谓词应用的事实具有共変性。

5.弱准实在论:不存在道德真理、道德信念或者道德语句的真值条件这样的东西,但是试图基于纯粹的投射主义,试图寻找一种解法使得我们获得以这种方式言谈和思考的权利:仿佛存在道德真理、道德真值条件,仿佛道德表达信念,仿佛道德承诺有真假,仿佛道德事实是某种如此的东西。目录:

1.道德非认知主义(Non-Cognitivism)

1.1什么是道德非认知主义

1.2道德准实在论(Moral Quasi-Realism)vs道德反实在论(Moral Anti-Realism )

1.3道德非认知主义vs 错误理论(Error Theory)vs道德虚构主义(Moral Fictionalism)

1.道德非认知主义(Non-Cognitivism)

此图为我制作的非认知主义发展时间线,但本文无法全讲1.1什么是道德非认知主义

道德与伦理的概念区别_道德的概念是什么_中国传统道德概念

一般来说道德非认知主义大多持有以下两个主张,当然当代许多非认知理论只是部分支持和限定性支持这两种主张。但是这两个主张还是非认知主义的灵魂所在。

a.语义非事实主义(Semantic Nonfactualism):

(1)谓词性道德语句不表达或不表征道德性质,也不具有实质性的真值条件(truth conditions)。也就是说决定道德语句的真值条件既不是自然属性(natural proporties)实例化的事实,也不是非自然属性实例化的事实。

(2)道德语句的内容不具有适真性(truth-apt),道德判断不具有适真性,也就是说不可以用稳定的真假(robust truth or falsity)来评价道德判断。

b.心理性非认知主义(Psychological Non-Cognitivism):

(3)道德语句所表达的心智状态不是信念。道德判断表达不是作为信念(beliefs)或以信念的方式认知的精神状态。而是表达的是与欲望、赞同或不赞同类似的非认知态度(non-cognitive attitudes)或者倾向。

总结来说就是,道德语句没有谓词性质,不具有适真性,且道德判断不表达信念(moral sentences in no way predicate properties, are apt for truth or falsity, or express beliefs. )。

我认为非认知主义或许面对最大的挑战就是弗雷格—吉奇问题(the Frege-Geach problem):

断言语句的语义在另一个语境下语义值可能产生矛盾,是的这个由断言语句和非断言复杂句子组成的论证出现问题。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道德语句的语义值不是真值,或者不存在语义值而只有语力;于是,在一个条件符合句中,这样的句子做条件,就会导致这个条件句的前件的真值不定,从而使得整个句子没有意义。

1.2道德准实在论(Moral Quasi-Realism)vs道德反实在论(Moral Anti-Realism )

首先,在大部分情况下,“Anti-realism,” “non-realism,” “irrealism” 这三个概念是同义的,除了少部分情况下(Wright 1988a; Dreier 2004)会做出区分。

其次,道德准实在论与道德非实在论一定要做出区分。

1.2.1道德准实在论(Moral Quasi-Realism)是道德非认知主义的一种:

它认为投射主义(Projectivism)为真——评价性属性是我们自身情感(情绪、反应、态度、称赞)的投射。我们的话语为什么对待评价性谓词具有实在论外观性质(realistic-seeming)。也就是说准实在论试图解释,即便我们先验没有假定道德谓词指称属性、道德评价适真,我们仍然可用正当表达出“说谎是错的,为真”这样的道德语句。

准实在论又可以分为两种:

a.弱(modest)准实在论——

承认不存在道德真理、道德信念或者道德语句的真值条件这样的东西,但是试图基于纯粹的投射主义,即使投射主义认为,道德承诺实际上不适真,道德判断不表达信念,不存在道德事实,而弱准实在论在试图寻找一种解法使得我们获得以这种方式言谈和思考的权利:仿佛存在道德真理、道德真值条件,仿佛道德表达信念,仿佛道德承诺有真假,仿佛道德事实是某种如此的东西。

b.强(ambitious)准实在论——

认为确实存在道德真理、道德事实这类东西,只不过道德真理应该基于纯粹的投射主义来解释,我们可以依据和运用纯粹的投射主义来构建一种道德真理概念,尤其是从Blackburn(1996)解决Frege-Geach问题的改善(improvement)的概念可以适用道德敏感性得到启发,来构建一种道德真理概念,运用改善这一个思想定义态度集合。

定义1:最佳可能的态度集合(best possible set of attitude):可以通过采取所有可能机会对态度进行改善得到的态度集合。

推论1:必然存在这样的一个集合M’:基于定义1,从某人具有的某个态度集合开始,设想出某人采取所有机会去改善到不能改善的程度(可以理解唯一种类比于不能再进行帕累托改进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这个最终改进的到集合为M’。

定义2:态度真理(attitudinal truth):一个给定的道德承诺或态度m为真,当且仅当m是M’的一个元素。

那么当一个道德承诺表达的态度是最佳可能的态度集合的元素,这个道德承诺就为真。

但是这就有一个问题,就是一个承诺p是M’的元素,而一个相反的承诺非p也可能是M’的元素。这就违背了真理的单一性。

Iain Law试图改善,他认为一个给定的态度集合只要变得跟我们当前的态度一致或者契合,就得到了改善,他觉得对准实在论者来说,其他态度和我们的态度冲突时,便是次等态度。

我知道,很多人想要追求可信性的道德心理学基础上的元伦理学主张,但是在彻底解决了道德态度之前,准实在论的是难以被这些人接受的,但这也是准实在论进步的方向和前景。

我们可以尝试去定义道德态度:

定义3:对于道德态度 H!_{M}=df(H!_{M} \cup H!([H!_{M}\left( x \right)]的稳固性)

其中 H!_{M} 表示对于的非认知的赞成感受,下标M表示对于复杂态度。如a表达了判断x是好的,就等于他表达了 H!_{M} 。

或者可以用高阶情感定义态度:

定义4: H!_{M}=H!\left( \left[ H!\left( x \right) \right]\right) 1.2.2道德反实在论(Moral Anti-Realism):

这个理论认为道德属性或事实、主体、关系、事态不是独立于于心智存在的(mind-independently)。

这涉及两个核心要点

道德的概念是什么_中国传统道德概念_道德与伦理的概念区别

a.彻底否认道德属性或事实(moral properties or facts )存在;

b.或者接受道德属性确实存在,但存在(在相关意义上)依赖于心智(mind-dependent),也就是不认为道德事实独立于人的观念。

道德反实在论主要有三种形式:

道德非认知主义(moral non-cognitivism)

道德认知主义的两种:错误理论(moral error theory)+反应依赖(response dependence)/非客观主义(moral non-objectivism)。

强认知主义反实在论—错误论:

虽然道德判断是适真的,并且道德判断为真因为我们可以认知地通达(accessing)道德事实。但实际上道德判断系统性为假。

这是因为,世界上不存在那种可以使得我们的道德判断为真的道德事实和属性。从认知论上来说,我们无法合理解释和如何通达(accessing)道德事实;从形而上学来说,道德事实是古怪的(queer),不同于宇宙我们所知的其他任何事物。

即接受核心要点1:认为道德属性或事实不存在

后文1.3.1中会重构错误论的立场。

弱认知主义反实在论—反应依赖:

道德非客观主义(moral non-objectivism)认为道德事实不独立于心智(mind-dependent ),道德客观主义(moral objectivism)认为道德事实独立于心智(mind-independent)。

(4)道德判断是适真的

(5)但是我们不可以认知地通达(accessing)道德事实,道德事实不独立于心智(mind-dependent )。

(6)我们关于道德的最佳判断决定道德谓词的外延,我们对道德性质存在一种判断性依赖(judgement-dependent)的解释。道德判断为真不是因为我们可以认知地通达(accessing)道德事实,道德判断可以为真或为假,道德判断有时为真,道德判断的真是依赖于人意见的事实。

即接受核心要点2:不认为道德事实独立于人的心智。

设想一种话语D,用“F”表示这类话语的中的一个典型核心谓词,这个谓词代表"F性“(F-ness)的这种属性,在考虑这种话语D,在认知上理想的条件下,其言说者形成的意见,被称作最佳意见,这种认知理想条件被称为C条件。

言说者形成的最佳意见,和关于F性的实例化的事实共变(co-vary)

最佳意见可以仅仅起一个反映外延的作用,即只用于反映D的核心谓词的外延,而这些外延独立于最佳外延的确定。可以很好地追踪(track)独立构成真值赋予的事态。

最佳意见也可以起一个确定外延的作用

第一种是判断依赖的,第二种是判断独立的

那如何判断式独立还是依赖?

定义5:临时关系式(provisional equations):

(PE) ∀x[C → (A suitable subject s judges that Px ↔Px)]

C指对形成判断”x是F“来说认知上理想的条件,那么"F性“这种属性是判断依赖的。

这个关系式满足四个条件:

1)先天性(Prioricity):最佳意见与真理必须具有先天共変性

2)实质性(Substantiality):对于C条件的说明是非琐碎的(trivial)

3)独立性( Independence):一个意见在一个给定的例子中是否是最佳意见,不能预设某种逻辑上先行确定的F的外延,条件C的组成要素种不能包含或出现谓词F的外延,即C的组成条件要逻辑独立于谓词F的外延。

4)极致性(Extremal):除了赋予最佳意见一种确定性外延的作用,对于先天共変性,没有更好的解释能满足条件1-3

如果1)-4)都能得到满足,就能赋予最佳意见一种确定外延的作用,而Wright 1989中论证了道德性质在道德话语的判断依赖。

记得这个问题我和 @刘秩 老师和我的一个老师讨论过,这个单独拿出来细写,就很复杂了,但是我把Wright 1989的核心论证框架提炼出来了。

1.3道德非认知主义vs 错误理论(Error Theory)vs道德虚构主义(Moral Fictionalism)

道德与伦理的概念区别_道德的概念是什么_中国传统道德概念

道德非认知主义包括:道德准实在论(quasi-realism)+情绪主义(emotivism)+诠释虚构主义(hermeneutic moral fictionalism) +规范表达主义(norm-expressivism)

道德认知主义包括:错误论(error theory)+变革道德虚构主义(revolutionary moral fictionalism)

1.3.1错误论(error theory):

错误论和非认知主义有些类似,他们都认为不存在绝对客观的道德性质和道德事实(moral properties or moral facts),因此这是一种反实在主义( irrealism )。

错误论的核心论证进行重构如下:

(7)道德判断表达信念并且道德判断具有适真性。——(认知主义)

(8)我们的道德事实概念是关于一种客观规定(objectively prescriptive)的事实的概念,也就是说道德属性概念是关于一种客观规定的属性概念。——(概念论)

(9)不存在客观的道德事实、道德属性和道德价值——(本体论非实在主义)

(10)因此,推出:世界上没有任何道德概念,没有任何事实和属性使得道德判断为真,所有的道德判断都是系统性为假 (systematically and uniformly false.)。

接下来我要重构怪异论证(the argument from queernes)

怪异论证分为两个大部分:

形而上学论证:

(11)如果存在客观价值,那么它们将是完全不同于宇宙中其他事物的非常怪异的实体 (entities)、性质或关系。

(12)如果我们不能用经验解释客观价值 存在的怪异性,那么我们就没有充分理由相 信宇宙间存在客观价值。

(13)我们不能用经验解释客观价值存在的怪异性。

(14)因此,我们没有充分理由相信存在客观价值

认知论论证:

(15)如果存在客观价值,那么人们应该能够察觉到它们。

(16)如果人们能察觉到它们,一定是通 过某种完全不同于我们日常认知官能的怪异的官能(道德知觉或直觉)。

(17)如果我们不能用经验解释我们获得道德知识的怪异性,那么我们就没有充分理由相信存在这种怪异的官能。

(18)我们不能用经验解释我们获得道德知识的怪异性

(19)因此,我们没有充分理由相信存在客观价值。

我在这里对论证做出一定解释:

我们的“道德要求”(moral requirement)概念是一个关于客观规定的要求概念,什么叫规定?也就是说它指导我们应该如何行动,为行动提供一个理由,而这个理由不依赖于这些要求针对的主体所具有的那些欲望和偏好。类似于这种行动的理由是由假言命令而不是定言命令提供的,因为只有定言命令表现的行为必然性才具有道德价值。

可是问题是,从本体论上来说不存在客观的道德事实、道德属性和道德价值。

这种客观道德价值:能内在引导和激发道德行为,它很像plato的善的相型,给予了认知者认知到它的一种强烈的追求动机,它具有内在可追求性(to-be-pursuedness),却不具有任何基于经验性的目的,告诉了主体如何去行动,只要认识到了道德的要求就去执行才可以。

所以说一种道德可能事态的实现就是实现一种”内在地要求做出如此这般的行为“的情况,可是我们现实世界所发现的可能事态并不内在包含这样的要求,它们本身具有规范惰性(normatively inert)。因此,世界上不存在道德事态,即由道德属性实例化所构成的情况。我们通常的道德判断预设客观价值存在,但事实不存在,因此道德价值和事实系统为假。

这不就说明追求道德价值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吗?道德判断并没有存在的价值,反正道德断言都是系统为假的,我们是否要走向道德取消主义,完全放弃道德论说,不再有道德的对与错呢?

好的,下面我将重构为什么错误论会导致取消主义:

(20)如果行动者a道德上应该做某事x,根据某个道德信念b,并且有能力做x,那么不管a的欲望和物质利益如何,a都应该做x。

(21)如果a在道德上应该做x,他应该有一个做x的理由r。

(22)因此,如果行动者a道德上应该做某事x,并且有能力做x,那么不管a的欲望和物质利益如何,a都有一个做x的理由r。

(23)但是a却认为不存在这样的理由r,道德判断没有价值,反正道德信念b都是系统为假的。

道德的概念是什么_道德与伦理的概念区别_中国传统道德概念

(24)a还有去遵守道德义务去做x就是自欺欺人,a不应该受到任何道德义务的约束。

但是道德判断并不是没有存在的价值,它可以作为确保社会合作利益的手段来支配实践(见诠释虚构主义)。

这就引入道德虚构主义解决怪异论证后错误论的面对的问题。

1.3.2Mark Kalderon的诠释虚构主义(hermeneutic moral fictionalism):

我来重构一下诠释虚构主义的立场:

(25)我们在陈述道德判断的语句时候,可以假定认为陈述道德断言具有真值条件。

(26)但是不存在客观的道德事实、道德属性和道德价值,道德断言和信念系统性全部为假。——(错误论)

(27)实际上并没有道德断言有真值,不存在道德真理。我们只是假装断言(pretend to assert)一个道德判断的客观价值存在。——(虚构性断言)

(28)我们并不从内心真正认可道德真理真正存在且有内在价值,我们只是虚构出它作用一种工具性的东西为了某种目的。——(工具论)

(29)我们陈述道德判断的目的可以视作符合真理以外的某种评价标准,道德学说具有指导行动的价值,在实践中应予以保留。——(实践方式)

(30)道德实践不是以道德真理为目标,道德行为不是自欺欺人的行为,虚构这种道德真理的目的在于确保社会合作利益和社会良序稳定,或者帮助我们获得物质利益。——(这种实践的意义)1.3.3 Richard Joyce的变革道德虚构主义(revolutionary moral fictionalism):

我重构一下变革虚构主义的立场:

(31)我们在陈述道德判断的语句时候,可以假定认为陈述道德断言具有真值条件。

(32)但是不存在客观的道德事实、道德属性和道德价值,道德断言和信念系统性全部为假。

(33)尽管道德判断和信念本身系统错误,仍我们应该继续持有道德判断和信念,以某种方式继续相信道德命题。

(34)我们坚信某类话语中蕴含错误,但仍然坚持在至少许多语境中运用这些话语,假装不存在这种错误,因为这么做有利于自身物质利益或者社会良序。

(35)道德学说具有指导行动的价值,在实践中应予以保留。

(37)一方面,哲学家可以采用一种宣传策略(propagandism):我们自己或者在某个精英群体内部公认道德信念和判断系统为假,但是对这一点秘而不宣,并鼓励引导大众与群氓继续保持对于道德判断和信念为真的热情:a.深信某些道德规则和义务具有必做性(must-be-done); b. 善和道德具有内在价值具有可追求性(to-be-pursuedness)。

(38)另一方面,哲学家及社会精英在面对道德陈述,需要时刻保持自身置于“批判语境”(critical context)中,即在道德语境中,时刻尽最大可能保持专注、反思和批判,运用各种强怀疑论审视所有道德信仰。

(39)通过(38),使得一个主体实际处于一个批判性语境L1时候否认了某个理论T的所有命题P,尽管在非批判语境L2中接受这些命题P,继续进行道德实践假装什么事情没有发生过。L1和L2语境中,道德语句的语力不同。

(40)因此,即使agent认为道德信念系统为假,agent在日常生活中也有理由接受并使用道德论说,并且受到道德义务的约束。 Bibliography:1.Error Theory &Moral FictionalismMcDowell, J., 1981, “Non-Cognitivism and Rule-Following,” in Holtzman and Leich 1981, 141–172.

Mackie, J.L., 1977, Ethics: Inventing Right and Wrong, New York: Penguin.

Daniel Nolan,Greg Restal,Caroline West,Moral Fic- tionalism Versus the Rest,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2005,83(3).

Joyce, R., 2001. The Myth of Moralit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2002. “Expressivism and motivation internalism,” Analysis, 62: 336–344.

–––, 2006. The Evolution of Morality, Cambridge, MA: MIT Press.

–––, 2007. “Morality, schmorality,” in P. Bloomfield (ed.), Morality and Self-Interes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51–75.

–––, 2009a, “The skeptick’s tale,” Contribution to symposium on Michael Huemer’s Ethical Intuitionism,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78: 213–220.

–––, 2009b, “Is moral projectivism empirically tractable?” Ethical Theory and Moral Practice, 12: 53–75.

–––, 2010. “Patterns of objectification,” in R. Joyce & S. Kirchin (eds.), A World Without Values: Essays on John Mackie’s Moral Error Theory, Dordrecht: Springer: 35–53.

–––, 2012. “Metaethical pluralism: How both moral naturalism and moral skepticism may be permissible positions,” In S. Nuccetelli & G. Seay (eds.), Ethical Naturalism: Current Debat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89–109.

–––, 2013. “Irrealism and the genealogy of morals,” Ratio, 26: 351–372.Stephen E.Palmer,Vision Science:Photons to Phenom- enology,Cambridge:The MIT Pres,1999,pp.95-97.

Jonathan Cohen,Color,The Routledge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of Psychology,edited by Sarah Robins,John Symons, Paco Calvo,Routledge,2009,pp.568-576.

道德与伦理的概念区别_道德的概念是什么_中国传统道德概念

Jonas Olson,Moral Eror Theory:History,Critique, Defenc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2014,p.189.

Johnston, M., 1989. “Dispositional theories of value,”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 (Supplementary Volume), 62: 139–174.

–––, 1991. “Explanation, response-dependence and judgement-dependence,” in P. Menzies (ed.), Response-Dependent Concepts, Working Papers in Philosophy: Philosophy Program (RSSS):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122–183.

–––, 1992. “How to speak of the colors,” Philosophical Studies, 68: 221–263.

–––, 1993. “Objectivity refigured: Pragmatism without verificationism,” in J. Haldane and C. Wright (eds.) Reality, Representation, and Projec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85–130.

Kalderon, M., (ed.), 2005a, Fictionalism in Metaphysic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Kalderon, M. E., 2005b, Moral Fictionalis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2008a, “Moral Fictionalism, the Frege-Geach Problem, and Reasonable Inference”, Analysis, 68: 133 –43.

–––, 2008b, “The Trouble with Terminology”, Philosophical Books, 49: 33 –41.2.Moral Quasi-Realism&Moral Anti-Realism首先最重要的是Blackburn的文本。

Blackburn, S., 1984. Spreading the Word, Oxford: Clarendon.

–––, 1993a, Essays in Quasi-Realis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93b, “Circles, finks, smells and biconditionals,”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 7: 259–279.

–––, 1995. “The flight to reality,” in R. Hursthouse et al. (eds.), Virtues and Reason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35–56.

–––, 1996. “Commentary on Ronald Dworkins' ‘Objectivity and truth: You'd better believe it.’” Brown Electronic Article Review Service in Mor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Volume 2.

–––, 1998. Ruling Passion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2005. “Quasi-realism no fictionalism,” In M. Kalderon (ed.), Fictionalism in Metaphysic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322–338.

–––, 2006, “Anti-realist Expressivism and Quasi-realism” in Copp 2006, 146–162.

McDowell, J., 1985. “Values and secondary qualities,” In T. Honderich (ed.), Objectivity and Morality,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10–129.

Miller元伦理学教材的第四章重点关注。

Miller, A., 2013. Contemporary Metaethics: An Introduction, Cambridge: Polity.

Wright是为数不多对antirealism, irrealism做出区分的。

Wright, C., 1988a, “Realism, antirealism, irrealism, quasi-realism,” Midwest Studies in Philosophy, 12: 25–49.

–––, 1988b, “Moral values, projections, and secondary qualities,”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 (Supplementary Volume), 62: 1–6.

–––, 1992. Truth and Objectivit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Zangwill, N., 2003. “Against moral response-dependence,” Erkenntnis, 59: 285-290.

尤其要注意Smith(1994b)对最小主义对于准实在论的影响

Smith, M., 1993. “Objectivity and moral realism: On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phenomenology of moral experience,” in J. Haldane and C. Wright (eds.) Reality, Representation, and Projection, Oxford: Y University Press: 235–55.

–––, 1994a, The Moral Proble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94b, “Why expressivists about value should love minimalism about truth,” Analysis, 54: 1–12.

Hale, B., 1986, “The Compleat Projectivist,”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36: 65–84.

–––, 1993, “Can There Be a Logic of Attitudes,” in Haldane & Wright 1993, 337–363.

–––, 2002, “Can Arboreal Knotwork Help Blackburn out of Frege’s Abyss,”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65: 144–149.

Kripke, S., 1972, “Naming and Necessity,” in Semantics of Natural Language, edited by D. Davidson and G. Harman. (Dordrecht: Boston: Reidel): 253–355, reprinted in 1980 as Naming and Necessit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Ridge, M., 2006a,“Ecumenical Expressivism: Finessing Frege,” Ethics, 116/2: 302–336.

–––, 2006b, “Ecumenical Expressivism: The Best of Both Worlds?” in Shafer-Landau 2006b, 3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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