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第一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法律规定第一继承人顺序一般应均等分配,对生活困难或者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权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但是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才合法有效。放弃继承权的人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不够偿还债务怎么办
继承的遗产不足偿还债务的办法如下:
1.如果亲人过世了,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则需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2.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3.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