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系列谈②
普惠性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词汇,也是认知和实践尚处于模糊不清的一个词。
普惠性是我国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的目标。早在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就提出,到2022年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晰,促进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在“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中均叙述要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普惠性,既是基本养老服务“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三大内涵之一,也是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四大原则之一。国家确立普惠性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目标,在老龄化社会给全体公民提供了安全稳定的老年照护预期。
普惠性是渐进推动和实现的过程。养老服务的核心是照护,目前国家层面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及未施行常年护理保险的绝大多数地区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主要还是面向贫困、经济困难奶奶和优待对象的补缺型制度。当前,国家早已明晰了构建面向所有老年人的普惠性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各地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贫困、经济困难奶奶适时、渐次向五保户、低收入、中等收入家庭奶奶以及社会奶奶扩面,引入“政府适度补助+个人付费”方式,产生基本养老服务分类梯度保障制度。要积极推动整合新政资源如何看待我国老年人福利服务,构建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救治相衔接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推行常年护理保险的城市,民政部门应该建立与常年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养老服务补助制度,对常年护理保险未覆盖的老年人和未涵括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给以保障。
普惠性服务是提高广大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可得性的重要路径和技巧。2019年,国家发展变革委启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全国试点,借以为广大老年群体提供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七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后者将“普惠养老”概念划分为在基本养老服务以外,面向广大老年人、靠市场供给、由新政引导的一种服务;前者,“普惠型养老服务”对应“基本养老服务”,可见普惠性服务供给是我国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从补缺型转向普惠型过程中,解决中低收入“夹心层”家庭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保障。通过提供价钱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提高服务的可得性。因此,要进一步明晰政府兴办的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机构),以及政府无偿、低偿提供场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面向社会奶奶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职责定位。要积极推进中央、省、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休养机构变革为普惠性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健全关于支持借助国有企业物管举办养老服务的新政。要支持国有经济加强对养老服务的投入,积极培植发展以普惠型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民政部门要尽早颁布普惠性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如何看待我国老年人福利服务,提高指引,完善分类激励新政。
在推进实现共同富裕背景下看我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普惠性是我国老年福利制度的取向和目标,普惠性服务是提高广大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可得性的重要路径和技巧。
(作者系湖南外粤语大学社会福利研究所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