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天的节目中,小吴要跟你们韶韶关于“秒杀”的话题。反正小编在所有秒杀活动中,都保持着百战百败的战绩,不知道你们怎么?我们先来看一条记者的调查报导。
【王静热衷于网购,她发觉越来越多的主播为了吸引听众,在直播间推出各类秒杀疯抢商品,如浴巾、湿巾、零食、面膜、面霜甚至手机、家电、名表等。
“这些秒杀商品实惠的1分钱,贵的1元、2元或则只须要商品原先价位的十分之一,相当于白送。”王静说,但想以秒杀价抢到商品并不容易,1分钱的商品通常还会上架几千份,链接刚上就“秒没”,贵的商品连链接都没看见就被抢完下架了。她怀疑,商家为了吸引流量推出秒杀活动,“是注水了,实际商品没有那么多,或者纯粹是虚假活动”。
来自广东九江的刘贺也有过类似经历。他注意到,直播间公布的秒杀名单中,那些疯抢成功的人都是0秒递交,0秒付款。前不久,他在一个直播间听主播说,本次秒杀商品共上架5件,结果有20多个人评论说自己抢到了,且爱称是清一色的字母加数字组成的乱码。
更加吊诡的是,有一次他在直播间出席“1元秒杀手机,共10部”的疯抢活动时,链接还没上,销量早已从0弄成10。后来秒杀价链接早已下了,销量却还在下降。
“难道不是店家在暗箱操作吗?所谓的秒杀价只是为直播间引流的一种手段吧。”刘贺说。
还有的秒杀活动看似便宜,也确实能收到货,可是货不对板。
来自广东德州的刘晴近来逛直播间时见到一款耳环在秒杀,原价1200多元一条,秒杀价只需198元。刘晴脑袋一热,立马疯抢。结果收到的戒指很“迷你”,甚至难以戴进胸口,而网上同款商品只需100元左右。
记者以“秒杀”“直播”为关键词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进行检索,发现相关投诉超过1600条。例如“60多元秒杀的肉卷,店里最贵肉卷才20元,套餐只用50元”“秒杀价忽然成原价,主播说系统问题之后关了直播,现在也没处理结果”“拍到秒杀商品,结果仍然显示收货地址不支持销售,换其他地址也不行”等。
对于直播间这种秒杀套路,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觉得,直播间若果将秒杀活动作为引流的旗号,则涉嫌违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路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消费者因在网路直播间点击订购商品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直播间运营者不能证明早已以足以使消费者分辨的形式标注其并非销售者并注明实际销售者的,消费者主张直播间运营者承当商品销售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直播间通过隐瞒实际经营者身分因而造成消费者权益遭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向直播间运营者维权。”陈音江说。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则觉得,直播间用各类所谓的福利吸引消费者参与交易,甚至用顷刻即“失”的形式,也算是正常商业经营的一种模式。一般而言,直播间会有下单数目的显示,因此在承诺让利数目范围内的消费者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的规定,要求直播间履行承诺;如果直播间没有交易数目的显示,对于这样的宣传噱头,消费者就应保持理智,不因贪恋小实惠而上大当,同时可以投诉要求直播间降低交易数目标示。
受访专家觉得,直播秒杀在一定程度上既能吸引流量,又能让消费者买到价钱让利的产品,但前提是店家不能弄虚作假,且要引入相关机制让抢单公开透明。
“为保证这种福利的真实性,可考虑引入公证机关公证、引入区块链等电子存证技术、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等方法。进一步筑牢平台责任,由平台在规则上对直播福利相关行为做好规制,并通过技术对此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礼杰说。
记者调查发觉,还有的直播间为了流量,直接采取刷量形式。目前互联网上参杂着直播数据刷量服务,更有甚者搭建网站、软件供直播经营者自助下单。
记者以“小主播,想早日提升直播间热度”为由联系上一位“代理商”。交纳300多元代理费后,对方分享了一款可以自助下单为直播间提高流量的软件,同时将记者拉入内部会员群,里面有很多直播带货方法和变现方式。
“我们和网上其他刷直播数据的店家不同。虽然价位低点,但你多下几单很快能够回本,还可以把这个下载链接分享给他人收代理费。”这名“代理商”告诉记者,不用害怕用这个App下单会被封号,他们之前接过一些大主播的单子,一场直播都是几万、几十万人气地买。
记者登陆该App发觉,其中内容丰富,从直播互动到评论分享、粉丝关注,市场上主流直播平台和各类直播互动形式都能找到,且月销量惊人。以“极速直播间点赞”为例,点赞一次价钱为0.004元左右,以1000次为单位进行销售,该款商品的月销量为5500多万,其他月销量百万、千万的商品还有好多,都与刷数据有关。
除了机器人互动,该App还提供“活人粉丝订制服务”,比如直播加粉丝团、自定义弹幕互动、稳定直播间观看人数等,还能下单进行直播间疯抢展示,每5秒到10秒才能显示“用户XXX订购了该商品”。此类方法的价钱稍贵,如4元才能买到1000个直播间点赞,但只能买到10个人加主播粉丝团。
为验证刷数据真实性,记者选定了一个只有3000点赞量的直播间进行实验。买了2000点赞量后,本该10分钟才能完成的订单直播间却迟迟没有动静。记者发觉,该App还有专门客服进行售后服务,客服称正在催,很快能够完成。随后几分钟时间内,该主播直播间点赞量很快从不到4000涨到6000多,此时订单显示已完成。
记者又订购了主播粉丝团服务,随着曝光量的提升,此刻直播间点赞数仍在快速下降,越来越多的人步入直播间。10分钟左右,该直播间直播点赞量过万,观众从原先的一两百人弄成了900多人。而实现这一切,只需自助下单,20元左右才能搞定。
此外,记者在购物平台见到,有不少淘宝在售卖“智能静音电击器”,价格从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1台机器最多可以联接8部手机,自动为直播点赞,并且可以调控速率,从一秒99次到99秒1次都能做到。“不少网红都买过这款机器,毕竟直播点赞数越多得到的爆光量越大,才可能有人去看。”客服说。
赵礼杰觉得,无论是为直播间刷点赞、刷评论、刷销量,还是给主播刷流量,本质上都是为直播间或主播进行虚假宣传,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学会理事、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说,为“数据流量作假”提供技术帮助或支持的主体,同样也存在违规之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法,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则引人误会的商业宣传。因而,为主播设计、提供制造虚假交易数据的平台、软件,或者人工给主播刷流量,均在实质上推进了破坏市场竞争生态的行为。
实际上,为强化网路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和相关平台采取了各类举措。
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强化网路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对网路直播营销中虚构交易或评价、网络直播者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问题,要取缔施行虚假或则引人误会的商业宣传、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则引人误会的商业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诽谤和违规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
2022年7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网路直播营销行为的通知》,明确禁止在网路直播中传播(采用)通过“刷单”“炒信”“好评返利”、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疯抢、编造用户评价、虚构或则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交易互动数据等形式欺骗、欺骗消费者,进行虚假或则引人误会的商业营销宣传。
电商平台也在加码。如《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则》明确严禁通过刷单、炒作等方式对直播的赞、评论、分享等数据作假或作弊,包括但不限于粉丝数目、推广疗效数据。对违反者给以警告并下线直播,删除直播内容。一般情节每次罚3分,冻结直播权限24小时;情节严重者每次处罚10分,冻结直播权限30天。
某平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所在平台严厉严打刷刷墙量、流量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平台设置完善帐号异常涨粉检测机制,不断清除“僵尸粉”等虚假粉丝;还通过风控策略、风控模型等开掘并严打网路黑灰产。如确认存在相关行为,将视违法程度给以粉丝移除、屏蔽拦截或帐号封禁等处罚。
多项新政举措之下,为何刷直播数据行为一直屡禁不绝?
杜乐其剖析,平台整治能力相对有限,并且店家开办直播间的投入成本低,可能存在同时开办多个直播间的情形,增加平台监管成本;现有技术手段相对落后,不足以支持平台在短时间内精准发觉数据流量作假行为并给以严打。此外,数据作假在一定程度上能给平台带来流量和利益,作为利益共同体的平台,可能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而纵容数据作假的行为。
“涉事店家和接单顾客法律意识淡漠,没有意识到刷数据作假行为的害处和个人可能因而遭到的处罚。监管执法资源或能力的缺乏,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直播数据作假行为创造了空间。”杜乐其说。
在他看来,平台在整治直播数据作假过程中应该发挥重要作用。他建议,相关平台制订合理的自治规则,对于诚信经营、数据流量真实的优质店家进行正向激励,在主页给以其更多的推荐率和曝光率;对于数据作假的店家进行反向惩罚,减少推荐率和曝光率。制定店家和主播在直播带货行业的准入标准并严格执行,且不定期对直播行为给以动态监控,并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违规信息。
从监管部门的角度,陈音江觉得,相关部门要对数据作假问题加强监管力度,采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监管能力水平,一旦发觉企业存在数据作假问题,要依法进行严厉惩治,并向社会公开爆光。
“消费者也应用好法律赋于的权力,对数据作假等行为坚决谴责,用市场的力量推动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合法规范。同时,立法与司法裁判也须要跟进,让违规失序行为及时被规制。”朱晓娟说。】
占便宜的心理多少人都有点,但是借助“人心”来做虚假流量,就是平台和店家不地道了。各位有哪些想法?可以留言给我们一起韶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