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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经济:玩法与进化历程

网络 2023-08-06 19:05

小海按:据统计,内容导向的粉丝类经济总额在2019年达到了7600亿,预计在2020年可达万亿。从斗鱼、虎牙的盛行,到冯提莫5000万签约bilibili;从张大奕、薇娅、李佳琦为首的电商网红盛行,到罗永浩、董明珠等站台卖货,都为我们揭露了粉丝经济的多种玩法和各路玩家。

从粉丝经济领域的创业来讲,假如选择去中心化的社交形式,早期步入门槛低,对演员、IP等资源的依赖不高,而且创业存活率会很低,而一旦活出来,都会有很高的价值。假如选择中心化的社交形式,早期步入门槛高,须要依赖一定的KOL资源,并且因为这个市场分割度较高,存活率也相对较高。而在平台步入成长期以后,须要审慎处理KOL波动性和提升用户的参与度。

在信息互联网上,用户的数目、时长、关注度都是屈从内容之上的,而内容模式,以主要分发渠道为分界,经过了三个进化历程:Web时代-联通App时代-创作者时代。

在Web时代,内容载体的主要形态是门户、论坛、博客等,分发渠道是搜索引擎,全网超过90%的流量都是搜索进行分发的,可以觉得是搜索时代。

在联通App时代,超级App不断建立自身的内容建设,同时不遗余力地封闭自己的内容生态,让网段搜索未能检索,由此为用户创造只属于自己的独享价值。

创作者时代刚才出现萌芽,它和联通App时代是紧密衔接的,联通App的内容生态建设,增加了内容生产的成本,也就扩大了内容生产者的范围,这样就促使了超级内容创作者的出现。

01粉丝经济的模式和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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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经济,虽然起源于很早的追星文化,名星本身也是内容创作者。之前名星的内容常常是影片、电视、杂志等方式来传播的,而如今也是在向互联网转移。

想一想:如今是不是综艺都在网上看了?

虽然互联网粉丝经济最早的一个模式,就是名星代言为代表的品牌广告。

粉丝经济模式一:品牌广告

从名星到网红,每一个KOL都有其特定的粉丝群体,这个逻辑根植于KOL的特征在不同人群中的认同度,这个特性让品牌代言广告成为粉丝经济的第一个原生模式。

当产品的品牌打向市场时,常常会选择一个和自己目标群体相对应的名星进行代言。

这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已有320亿-500亿规模。

粉丝经济模式二:电商带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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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就是从2016年4月天猫直播上线后开始发展,到2019年李佳琦出圈达到顶峰的电商带货逻辑。

按照中信期货数据,2019年直播电商总规模4400亿,其中阿里系2500亿,占比57%,快手1500亿,占比34%,抖音400亿,占比9%。

粉丝经济模式三:直接付费

最后,据36Kr数据,36%的人乐意直接为自己喜欢的偶像进行付费100-300元,这一点也从直播经济中得到了验证。

2018年四大联通类平台(映客、花椒、陌陌、一直播)前10000名主播累计收入:2名主播收入过千万,45%的主播收入在5-10万之间,映客背部主播收入最多,4401人入榜,收入超8.65亿,人均约20万。

02内容平台不断膨胀的野心

如此大的市场,那么快的发展速率;内容平台面对着一个内容投20几个平台的内容创作者,面对着MCN对接,或KOL直接对接的大量品牌收入、电商收入岂能不眼红?

2018年9月,抖音星图平台上线,作为短视频领域最早的一个尝试,快速被快手等平台跟进复制。

然而至今1年半的时间,按照第三方数据整理:星图平台13000名进驻达人,有11000名未曾接到过任何订单。

这么,还有没有类似的产品尝试看上去成功了呢?

实际上,早在2013年,微博就上线了基于粉丝的一系列产品,包括粉丝通、粉丝头条等,通过扩大粉丝的逻辑提供信息流投放,最终构成了微博广告收入的基石。

然而其基础逻辑仍然是基于人群定向的,尽可能原生的信息流广告,而广告主直接找到大V进行推广的行为,被微博竭力打压。

至今微博没有成功的尝试出基于创作者-粉丝-广告主这条链路的成功商业模式,只能说即使经过常年的努力,思路对,但办法不对。

平台方面,不管是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还是微博等综合内容平台,都在不断的加码粉丝经济,然而看上去收效甚佳。这么粉丝经济这个大面包,平台切不得?那到底谁来切?

03粉丝经济的面包谁来切?

粉丝经济的面包到底由谁掌控?主要集中在两个基础点上:

1)平台是否能够掌控粉丝流量

用户在使用信息流产品时,可以看成被动接收推来的内容。平台在分发内容时通常遵守两个模式:一个是基于关注,一个是基于编辑营运(常常是以“推荐”、“热门”的方式出现)。基于关注的分发,更偏向一种“粉丝经济”的模式;基于编辑营运的分发,更偏向一种“注意力经济”的模式。

粉丝观看内容,是由于关注创作者,还是由于平台推荐?

举个反例:

朱一旦系列,抖音上一系列帐户的关注量823万;而平均视频点赞量只有20万左右,快手上粉丝量135万,平均点赞量3万,Bilibili上粉丝量425万,平均播放300万左右,其他大鱼号、百家号占比预计比较低所以没有看。

可以看出:平均视频播放量常常大于粉丝量且与粉丝量高度正相关——这个也和我们的常识相符合,也就是对于肩部KOL来说呈现如下特点:

也就是说内容的热度和创作者的热度直接相关。

而在B站这样的平台上,由于产品形态和社区文化的缘由,平台对于内容流量分发的掌控度会进一步增长。

这就是为何我们觉得最终把握内容流量,以至于把握粉丝经济的,会是一个区别于目前MCN的一个真正的KOL联盟。

2)创作者是否属于平台

创作者的跨平台粉丝分布怎样?创作者能够被一家平台垄断?

按照多平台投稿工具的统计数据,80%以上的粉丝过万的KOL就会选择一稿多投。

这么即使热门的KOL选择不投某一些平台,这种平台的人工或是机器的“搬运工”,也会特别快速的把这个内容同步到自己的平台上,所以成为了被迫的一稿多投。

在内容才能被广泛传播的这点上,平台和内容创作者的利益是相通的。源源不断壮大的创作者队伍为平台输出了作品,推动平台作者良性竞争,进而带动网路文学的发展和内容创作领域的前进。这些相依相伴的状态才会为文化产业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生的健康血液。无论哪一个平台,平台和作者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那就是通过优秀的内容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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