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锐评】
日前,影视圈新闻不断。某流量名星参演的剧集上线口碑不佳,受到网友吐槽;几位偶像演员被爆出私生活方面的负面新闻,引起舆论关注。为了维护偶像的形象,粉丝们和营销号纷纷下场控评,活跃在各网站的评论区中。一时间,影视控评的话题再度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何为控评?即在各类网路平台上,通过攻占评论后排、点赞好评、养号刷分、评论注水、劝删或举报恶评等一系列数据化操作,来控制作品或演员的评论风向,使之呈现出正面、高分评价的舆情常态。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钱监督检测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在官网回复网友的“电视剧控评是否合法”主题留言时表示,该网友描述的情况涉嫌违犯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提供了多种申述举报形式及途径。国家网信办近些年来也颁布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整治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帐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回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对违规控评界定制出了详尽解释。而且控评除了是法律和职业操守问题,更是影视行业的一个结构性问题。
影视作品从播出开播以后就不再专属于创作方,创作方也期盼获得听众的各类评价和建言,这是影视作为大众艺术的魅力和价值。从本质意义上讲,控评违反了作者与听众的沟通本意。须要明晰的是,对优秀艺术作品的审美品味和价值观的正面舆论引导是必要的。虽然公论自明,并且在作品上映初期,一些恶意差评确实会欺骗听众,扼杀作品的真实品质,对此创作方和听众都应理直气壮地举报和指责,以正视听。随着互联网与影视的深度融合,控评操作日趋复杂化和系统化,已成为影视产业链中的专业环节。在激烈市场竞争下,不免会出现强行洗白、恶意诋毁和票房率(播放量)作假的现象。除了这般,控评行为涉及网路社交,容易引起网友互踩、互撕、谩骂、网络威胁,甚至线下冲突等恶劣社会风波。
粉丝群体活跃在控评的一线。假如自家偶像演员出演的影视剧播出开播,粉丝们就承当了两个控评任务:为该作品刷好评、铺排面和带节奏,争取更多听众关注;指责和湮灭负面评论。粉丝“为爱发电”可以理解,而且唯情感取向无疑影响她们对作品的艺术判定力,增加了对作品质量的要求,更严重的是会深陷“好评战恶评”的纷争中。正如好多控评粉丝说的:“如果我们跑了,作品和偶像的黑料才会满天飞,影响口碑和商业价值。”这种强烈又有些“悲壮”的挽救者情结进一步加重了粉丝的盲目性——在信息茧房里对自己偶像的作品疯狂点赞,并为作出漂亮可信的数据相互攀比,有组织地刷好评、反差评,研发怎样“伪装成纯路人”、有效打分的“打分功略”。有些粉丝帐号为了提升自身活跃度和权重,就会挪到与控评影视剧不相干的文艺作品评论区去打卡和胡乱打分,好多作品和作者纷纷无辜“躺枪”。更有一些影视剧控评者为了“反黑”而“反黑”,把一切中评、差评都视为恶意,把竞争作品当成假想敌,给对家泼秽物以突显自家优秀。不过,你黑他人,他人也会黑你。当文字辩论演化为互相攀比和侮辱,控评工作愈加艰辛又低效。
这些历时耗力作出的“好评满满”未必能获得“路人”的好感,一些影视剧评论区常见这样的短评:“本来可以给三星,但看不下去粉丝刷四星,怒打一星平衡一下。”“如果一部剧集打高分的都是粉丝,只会让我对这些剧集敬而远之。”对于一边倒的好评,理智听众难免形成怀疑和逆反心理。结果造成优秀作品蒙尘,客观又专业的评论被对骂和无效评论淹没,大众信任被消磨。事实上,在中国巨大的影视受众市场中,作为“沉默的大多数”的“纯路人”和“路人粉”群体远小于一部影视剧的“真爱粉”,失去路人缘是控评最得不偿失的后果。
虽然,粉丝内部对控评的正当性也有争辩。但遭到“爱,就要白给,越爱越要无怨无悔”的理念禁锢,控评从“为爱发电”变成了一种难以甩掉的负累。付出越多,越难以离开,所以好多粉丝组织逐步做起了控评生意经。一些影视峰会社区、自媒体营销小号、播出平台和宣发公司也瞄上了这个控评业务。当资本触角缠上了粉丝的“真爱”,控评成了强悍的商业机器。粉丝成了“数据劳工”,用自己的情感劳动为各类平台和帐号供流、扩容和增值。宣发方和上映方倚仗平台技术优势,会注重于做数据而不是有创意的营销物料。有的影视剧上映,骤然上演的数据攻守战风头甚至盖过作品和艺人,使后两者成了配角。因控评获得一定利润后,好多平台借此作为自己与出品方、创作方合作的筹码,处于传播链前端和产业链下游的控评方正在抢劫操纵影视作品命运的魔杖。也是因为后期控评的保驾甚至遮丑,前期创作者迷失在“好评满满”中,一叶障目,违背自己作品的缺点和不足,一股懒惰、功利、合谋炒作的创作风气正在孳生。
文艺作品的价值是触碰灵魂,而非量化指标,更不是自造虚假数据;文艺评论界应是百溪活水,而不是粉黑站队,更不要遗失口碑和公信力。常年来看,违规控评对创作方、播出平台、营销方、受众都引起了伤害,终归是一场负和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