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越秀民警通过对网路黑灰产举办专题研判,经深入剖析,发现一个网路刷量的窝点,该结伙针对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开发并营运可实现刷量点赞、关注、评论的程序脚本和对应的后台系统,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涉案金额巨大。对此,越秀民警选派精干警力组建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过深入调查取证,专案组逐渐摸透了以林某为首的窝点基本构架、成员分工和作案手法等信息。
该结伙由老总、股东、财务、开发人员、技术运维、群控机房和下游刷手等人员组成,通过开发“任务平台”和“刷量管理平台”系统,在网上大量接收顾客刷量订单,按照每1条点赞、关注0.015-0.035元不等的价钱缴纳顾客费用,再以0.011-0.03元的价钱派刷量任务给“刷手”,从中攫取价差。
“客户”通过任务平台充值下单,录入须要点赞的视频链接和须要关注的帐号,设置点赞、关注的数目;“刷手”通过刷量管理平台接单,利用手机(或模拟器)安装刷量脚本,自动实现“任务平台接单—打开短视频平台程序—打开任务目标作品链接进行点赞或则点关注”,再通过切号程序切换帐号后重复上述动作。
7月14日,越秀民警出动警力展开统一搜捕行动,在北京、佛山、清远等地抓捕包括老总林某(男,35岁,广东化州人),以及股东、财务、开发人员、技术运维、群控机房和下游刷手等全部链条的35名涉案人员,摧毁非法平台4个,查获涉案云服务器16台,捣毁犯罪团伙11个,其中群控手机机房7个,查获作案笔记本21台和手机3000余台,以及抖音陌陌、抖音等帐号上万个。
初步统计,去年10月至今年7月,该结伙借助刷量平台接受冲值金额达5000余万元,非法获利超过700万元。
目前,越秀民警已依法刑事拘留林某等21人,取保候审2人,教育释放12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张丹羊,通讯员 施桂鸿、张梦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邱伟荣,通讯员 施桂鸿、张梦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刘芙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