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电商平台的内衣广告下,童模的姿势和动作不符合其年龄特征。” “在百度贴吧上,有网友以一名未成年少女身穿白丝袜的照片为头像发帖。收集长期‘连麦’对象”“某QQ群里,男生女生都在找‘文爱’和‘半月’对象……”据报道,半月潭记者发现,电商广告、动画、游戏等都成了潜伏的“软色情”。
QQ群里不时有人卖色情视频链接 ©“半月潭”微信公众号
“软色情”信息无处不在 可见,《十面埋伏》,这份调查报告让人倒吸一口凉气,然后又是愤愤不平。有的商家既大胆又鲁莽我在qq群被踢出来举报该群发色情,有的平台既不作为又涉嫌乱作为。这是“软色情”信息暗流涌动的重要原因。如果不考虑“软色情”信息,会有多少青少年受到影响。
儿童模特的姿势和行为不适合他们的年龄;把这样的照片放到网上,尤其是在童装店里,是错误的一次又一次。商家利用未成年人的“软色情”来吸引消费者,玩边球是不能接受的。
如果商家出于盈利目的发布“软色情”广告,平台为何不作为?报道称,类似的“软色情”广告在各个电商平台上随处可见,因为这类信息不属于“黄色暴力”内容,平台无法直接过滤,监管主要靠用户报告。不能直接过滤,不代表可以让它安心的在人间。虽然用户有举报的责任,但平台也有守位的责任。作为所谓“守土负责、守土负责、守土负责”的平台我在qq群被踢出来举报该群发色情,不能把自己的责任虚拟化。
说到平台责任,另一类“软色情”信息也不容忽视。据介绍,近年来,出现了“问爱”、“敲炮”、“连麦”等行为。一些青少年以文字、语音、视频的形式与异性聊天,内容充斥着“软色情”。此类信息经常出现在百度贴吧、QQ群等平台上,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灰色现象。对此,相关平台不能置若罔闻,袖手旁观。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发布隐私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请问,部分青少年发布“软色情”信息,平台是否尽到了提示责任?是否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
最离谱的是,付费的“文爱”、“考炮”、“连麦”行业纷纷涌现。在畸形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大赚一笔。比如在QQ上,针对青少年的好奇心,自称“萝莉”,以不雅未成年人或“软色情”动画为头像和动态相册,吸引青少年“入坑”。报道还挖掘了这样一个案例:有人在QQ群里出售色情视频链接,15到20元就可以下载色情内容,其中与少女有关的内容更是离谱。这些都涉嫌违法犯罪,司法机关有责任依法予以打击。
司法部门应该尽快采取行动,平台也不能被当成“吃瓜群众”。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播相关信息……并举报给网信、公安等部门。”由此可见,平台在看到违法行为时,除了要承担停止传播的责任外,还应该履行举报的责任,不知相关平台是否严格履行了这些责任?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加强了对互联网未成年人的保护。这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应对,让未成年人在互联网时代获得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如果任由“软色情”信息渗透互联网,侵入未成年人的身心,未成年人如何健康成长?
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监管和社会责任,不容忽视。我们不能容忍“软色情”乱象,商家和不法分子玩合法的边界球,我们不能容忍平台的不作为甚至乱象。达成共识容易,协同行动难,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社会各方面必须形成合力,共同行动,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王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