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流通物品领用登记表图片,加强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具体参照劳动防护用品配送标准)。
3 职责
3.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建账等工作。
3.2 财务部负责对劳保用品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商务部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3.4 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收、发的审批。
4个程序
4.1工作服和工作鞋配送流程
4.1.1工作服、工作鞋的发放标准及时间
4.1.1.1 工作服分为夏装(三件套)、秋装(两件套)、工作鞋(一对),每位员工将每年发行一套;冬装(一件)每两年发放一次(管理人员每3年一件,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4.1.1.2件工作服按季节派发
夏装:每年4月中旬;
秋季:每年9月中旬;
冬装:每年11月发行一次。
4.1.1.3 按员工进厂时间发放工作鞋:
上半年(1-6月)进厂:3月中旬;
下半年(7月至12月)进厂时间:10月中旬。
4.1.2 工作服、工作鞋配送
4.1.2.1发放在职员工工作服、工作鞋
1)《收料单》由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填写,部门经理签字后向管理部仓库文员领取工作服、工作鞋。《材料接收清单》不齐全的,不予发放;
2)仓管员会结合《劳保用品开具规范》检查收货使用登记表的符合性,未经副手同意不开具超标收货总经理负责。
4.1.2.2 新员工工作服、工作鞋发放
1)新员工入公司报人力资源部,到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财务部出具登记回执;
2)新员工持《入职通知书》和《登记回执》在管理部仓库经理处填写《材料领料单》,上午10:00开始填写《材料领料单》到每天上午 10:30 和下午 3:00。-3:20 拿起工作服和工作鞋。工作一年后,部门主管负责填写《物资接收清单》,统一领取工作服、工作鞋。
4.1.3工作服、工作鞋回收规定
1)离职员工的工作服、工作鞋一般3个月以上不回收;
2)使用期限自发行之日起计算。员工在工作服、工作鞋使用期限3个月内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必须清洗劳保用品并交还给管理部门。如不清洗,扣10-20元清洗费;劳动防护用品因个人原因丢失的物品领用登记表图片,公司应当赔偿损失。
赔偿标准:损失费=劳保用品总数/3*剩余使用月数。
4.2 其他劳保用品配送流程
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负责统计各部门各岗位员工人数(每月1日)——à管理部仓库经理根据员工人数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各部门、各岗位(每月10号前)-à各部门主管审批通过后的“物资申请单”领取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8:30am~11:00am)每个月的 10 号0)。
具体流程:
1)每月1日,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将截至上月底的各部门及岗位员工名单下发给管理部仓库经理;
2)管理部仓库经理按照发布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员工人数,分配劳动防护用品,并列出分配清单;
3)各部门如有工作变动,请及时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提交人事专员。人事专员会及时向管理部和仓管处报告变更次数。物资分配。
4)每个月10号,各部门负责人到仓库经理那里领取本月本部门的劳保用品,并负责部门内劳保用品的分配。
5)外用劳动防护用品超过《劳动防护用品配送标准》必须经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放。
5 相关文件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6 相关记录
6.1《领取清单》印刷品
6.2《采购申请》印刷品
6.3《聘用通知书》ZH-HR-006
7 附录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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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信息:
本程序由管理部门制定/修订;
该程序由管理部门的经理审查;
此程序由负责的副总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