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调整全省天然气标杆门站价格和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为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全省天然气标杆门站价格和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各市、地、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神农架林区,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
为认真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价的通知》(发改价[2019]562号)精神,现将调整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和省内天然气价格。现就短途管道运输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天然气门站标杆价格调整为1820元/千立方米(含9%增值税)。详见附件 1。
2、调整湖北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含9%增值税)。调整后:武汉城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管道运输价格。 , 有限公司为每立方米 0.2198 元, 孝感中气天然气有限公司的管道运输价格为每立方米 0.307 元, 恩施民生天然气(集团) 有限公司的管道运输价格为0.2219元/立方米,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黄冈-鄂州-大冶”管道运输价格为0.1462元/立方米。
黄冈赛洛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为:一区(输送距离50公里以内)每立方米0.3129元,二区(输送距离50-100元)公里及以下)为每立方米0.3442元,三区(运输距离超过100公里)为每立方米0.3756元。详见附件 2。
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小昌-黔江等6条管道各配点(下游点)价格见附件3。
上述管道运输价格包括增值税和输气损失等,管道运输企业不得收取除运输价格外的其他费用。
3、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各地按价格管理权限调整配气价格。
四、请各天然气经营企业积极做好与上游供应商的价格谈判工作,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统筹考虑降低增值税税率,同时兼顾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调整。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切实把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全部回馈给用户。
五、上述价格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恩施民生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批复》(优环字函[2018]12号),《关于武汉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批复》(外环字函[2018]36号)、《关于黄冈赛洛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外环字函[2018]30号)、《关于孝感中然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批复》(优先环境信息函〔2018〕37号),《关于调整天然气运销增值税税率降低全省短途管道运输试行价格的通知》(定价与环境资源[2018]59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发改办发〔2018〕5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