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多位粉丝卖家处了解到
最低只需5元
即可获取5000名中级粉丝
花费10元
就能得到400名活跃粉丝
卖家向记者解释说,粉丝是分等级的,初级刷量提供的大多是“水军大号”,不会互动,基本上一眼能够认下来是刷的,相较之下,真人注册的活跃粉更真实,所以就更贵。以5元的价钱为例,可提供5000名“初级凑数粉”、1000名“促销真人粉”、500名“精品真人粉”三类选择。10元可选购400个自带关注的活跃粉;15元可选购100个指定省份的地区活跃粉;15元可选购100个带星标的达人粉。
有店家还向记者介绍了一种机器人粉丝,其实就是一串巧妙的代码,可以进行重复操作,这些机器人粉丝可以手动关注、点赞、评论其他人,但实际上并不能挺好地理解别人的内容,但这样的粉丝更实惠,具体价钱要看订购的数目,一般几百元就可以买到上万名这类粉丝。
粉丝量交易潜藏个人信息外泄风险
甚至存在盗窃圈套
一个在QQ群里售卖粉丝的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打着马赛克的粉丝清单,尽管详尽内容看不到,但还是可以让人了解到活跃粉丝们的全部信息她们都早已把握了,里面除了有粉丝帐号、电话号码,有的甚至连身份证号码都有。这人说:“账号都是从他人手里直接买的,保真。”
这些“保真”账号不由得让记者心惊:大量的个人信息就这样被曝露,而且不知道这种信息即将被用到哪些地方,个人信息安全何在?

一些不明真相的路人
还可能被“假粉丝”忽悠
掉入假劣产品消费圈套
北京消费者秦枫告诉记者:“我看见一个主播带货的现场很热闹,粉丝量挺高,就在他那里买了一副眼镜,结果寄来的商品粗制滥造,和粉丝们现场的评论根本不一样。后来才晓得有假粉丝一说,看来我是上了假粉丝的当了。”
买卖粉丝本身也存在着盗窃圈套。杨女士成立了一家公司,经营日用品,前不久,她想扩充自己的销售渠道,便想到了网红直播带货。杨女士找到了主播姜某。姜某说只要粉丝量起来了,带货利润才会很可观,而且空间还很大。于是,杨女士花580万元通过姜某订购了1100万粉丝量。几个月后,杨女士发觉粉丝并没有下降,这时才意识到受骗了,只好报案。截至姜某被抓获前几天,他还将300多万元取出存到了自己亲人的帐户上。目前姜某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丹尼文化发展公司总监王茜对记者表示,在网上参与买卖粉丝的双方多少有些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意思,这上面最无辜的受害者是消费者。“流量作假势必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让消费者无从选择。粉丝数据作假幻化下来的各类‘影响力’,从小处说,是企图吸引消费者、增加知名度,往大里说快手买粉丝是真的吗,就是想左右资本市场市值,但这种虚假繁荣不过是一件饱含各类误导的‘皇帝新装’。”
多起数据作假行为被重罚
综合治理需多方联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腾讯诉深圳微时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挂机刷量案”作出二审裁定,认定被告为微信公众号等刷阅读量、粉丝数的行为属于“帮助别人虚假宣传”,应赔付腾讯公司2000万元。这份裁定除了赔付数额创造了纪录,也宣告了流量作假的违法性。
浙江金华市场监管局曾查获了一起组织流量刷单平台大案,陈某制做流量刷单软件,为直播平台虚报围观人数、评论数等提供服务,最终被罚金50万元。
星援APP借助粉丝给自己喜欢的名星刷流量的需求,在半年内吸金800多万元。目前快手买粉丝是真的吗,星援APP制作人蔡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已被广州民警刑事拘留。

……
使用虚假粉丝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法院表示,流量作假问题也会违犯法律,虚构视频点击量的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规制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校长高艳东表示,考虑到刷流量是产业发展的伴生物,单靠法律无法治疗,因此还要对刷流量行为进行综合治理。
一方面,平台应加强技术防范体系,以技术手段预防虚假交易、虚假点击等行为。国家应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平台数据的真实性进行评估、审核,防止注水数据殃及数字经济。
另一方面,政府要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如果把参与数据作假的“刷手”列入失信黑名单,让其在网路空间寸步难行;把唆使刷流量的平台纳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加大数据造假者的违规成本,形成“一次作假、长期受限”的机制,那么就有助于从源头遏止刷流量顽疾。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觉得,流量作假行为的整治应当是一个多主体、多元化、综合规制的过程,应明晰各个主体的权责,鼓励各方积极承当相关责任,比如立法部门应尽早弥补这方面的法律空白,执法部门也应该创新监管方法,可采取筹建“黑名单”、违规主体爆光等方式,为行业发展划定红线,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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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李燕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