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视剧版权归制作方所有,在市场上销售。如果将dy上发布的经过剪辑的电视剧用于商业推广和广告,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属于侵权行为,即使不用于商业目的,也属于侵权行为。此前,某知名影评人因制作内容侵权而被电视剧版权人告上法庭。这也是当前加强作品原创版权法律保护的趋势。
2、短视频具有时长短、制作周期短、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更能满足当今互联网时代碎片化表达、碎片化时间收看的需求,受到市场的广泛青睐因此,短视频也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往往能给短视频运营网站平台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3、但是,对于影视作品权利人来说,在短视频平台上或通过两个渠道,有大量未经授权、反复出现的直接剪辑影视作品片段二次加工的片段和花絮成为影视剧作品权利人的困境和困境,也极大损害了影视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对于版权明确的视频和音频作品,原作者享有维护作品完整性等个人权利。在获得著作权人授权之前,任何人不得非法编辑,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应该都知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这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随着各种短视频的兴起,各种视频内容复杂,容易发生侵权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