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午间,快手电商官方微博关于“辛巴直播带货即食海参”事件的处置公告。
快手电商表示,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23日公布的调查处理情况,快手电商决定进一步采取如下举措:即日起,对涉事主播“时大漂亮”追加封停帐号60天;对事发后在直播间存在不当言行的和翊公司负责人辛有志,封停其个人帐号60天。
快手电商表示,将继续加强对虚假宣传的整治力度,严厉严打网路直播营销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着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辛巴直播带货即食海参”事件调查处理情况。
通报显示,深圳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翊公司”)作为涉事直播间的创办者,受商品品牌方北京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昱公司”)委托,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时大漂亮”通过快手直播平台推广商品“茗挚碗装辣味即食海参”。
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仅凭融昱公司提供的“卖点卡”等内容,加上对商品的个人理解,即对商品进行直播推广,指出商品的海参浓度足、功效好快手热门事件,未提到商品的真实属性为鲜味啤酒,存在引人误会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做出勒令停止违规行为、罚款90亿元的行政处罚。
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天眼查显示,深圳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创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5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计梦瑶,股东为上海辛选供应链有限公司,经穿透后的实际控制人为辛有志,即辛巴。
对于所带货的“茗挚碗装辣味即食海参”品牌方北京融昱贸易有限公司,通报显示,经调查,和翊公司直播期间投放的商品订购链接,是融昱公司在淘宝平台开办的“茗挚旗舰店”,消费者点击上述链接可直接步入该淘宝订购涉案商品,收款和发货等行为均由融昱公司施行。据此,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涉案商品的销售主体是融昱公司。
融昱公司为和翊公司直播活动提供的“卖点卡”,以及在淘宝“茗挚旗舰店”网店发布的内容,均存在引人误会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涉案商品产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查,融昱公司销售的“茗挚碗装辣味即食海参”的13个项目,符合GB2760-2014、Q/DZXY0010S-2020、GB14880-2012要求,但该商品标签存在瑕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做出勒令停止违规行为、罚款200亿元的行政处罚。
以下为快手电商关于“辛巴直播带货即食海参”事件的处置公告
近日,“辛巴直播带货即食海参”事件引起社会关注。11月4日,有消费者指责主播“时大漂亮”在直播中推广销售的“茗挚”品牌海参制品实为糖水。快手电商随后对涉事商品进行了采购送检,经CTI华测机构监测,该款商品海参标志性成份唾液酸浓度较低(0.13g/kg)快手热门事件,应为“风味海参饮料”,“时大漂亮”仅凭品牌方北京融昱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卖点卡”等内容,加上对商品的个人理解,在直播间进行推广宣传,对消费者引起了欺骗。快手电商根据《快手小店商品推广管理规则》,全站下架该品牌海参产品,封禁“时大漂亮”账号电商功能14天;要求该主播所属北京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辛有志妥善处理售后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辛有志个人帐号于11月17日起暂停直播。
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23日公布的调查处理情况,快手电商决定进一步采取如下举措:
1、即日起,对涉事主播“时大漂亮”追加封停帐号60天;对事发后在直播间存在不当言行的和翊公司负责人辛有志,封停其个人帐号60天。
2、对和翊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旗下猫哥哥、初瑞雪、蛋蛋小盆友、陈小硕、徐婕、达少、赵梦澈、安若溪、Angel安九等27名电商主播封停帐号15天,要求该公司组织旗下电商主播进行相关培训与学习。
自11月以来,快手电商展开了整治虚假宣传行为的“匹诺曹”专项行动,对主播在直播间虚假宣传、炒作卖货等行为举办常年整治,截止目前已对10273个违法帐号进行了封禁电商功能、封禁帐号功能等处罚。
快手电商将继续加强对虚假宣传的整治力度,严厉严打网路直播营销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着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快手电商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