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是在南京朝九晚五的下班族,每晚6点下了班之后,她的“兼职”工作又开始了。
为了多赚些外快,小马要在“老板”的指定下每晚完成固定任务:三部手机在多个视频平台帐号来回切换,评论、点赞……小马须要在几小时内频繁进退多个直播间。
小马对记者介绍,在这条产业链里,刷流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借助软件,用一台笔记本同时操作上千台手机,批量刷量;另一种创立专门机构,急聘线上兼职,真人互动。
“真人刷量价钱高不实惠,人气刷量每1千人(机器人)每小时收费才70元。”小马说,身边不少同事都在做这些“兼职”。
“这种事,还是哪些秘密吗?”在访谈中,小马反诘记者。
记者付款后直播间观看人数迅速上升
小马只是互联网刷量产业的一角。
记者以“涨粉”“刷量”为关键词在QQ上进行搜索,加入了一个某视频直播平台涨粉QQ群。记者听到,近2000人在此潜伏,各类刷数据的信息不断“霸屏”。
进群后,一位群内的网友对记者推荐其业务:“缴纳1999元包月会员费后服务皆打6折。‘双11’‘双12’优惠多,买点赞数送播放量。”
一位爱称为“老枪”自称可以刷流量的网友迅速添加记者。“若流量很快涨到峰值又快速反弹,一定有问题,这些能让人看下来的,说明‘不专业’。”他向记者介绍其业务:“直播间挂人气15元100人,能持续挂4小时。”
央广网记者与店家聊天记录
不过店家不同,价钱也会上下有所浮动。
对此,记者在某直播平台随机选定了一家只有300人观看直播的家用家电店面,将链接发给对方,并支付了40元,半小时后该直播间的观看人数迅速上升,从300人降低到400人左右,并维持了近三小时。记者听到,这期间直播间页面还不断显示“某某正在去选购”等字样。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一些直播平台的官方引流工具官方的价钱较贵,所以好多刚入行直播的“小白”商家则多选择在电商平台上订购。
而经记者仔细开掘,仍能发觉一些打着“打造知性主播”的店面,实际上在做着流量生意。
央广网记者与店家聊天记录
记者在电商平台上通过简单检索后,一家店面客服将9条详细的业务线小窗给记者,粉丝上线分为慢速、中慢速、快速价钱不等,并特意提醒称,某短视频平台最多先充5000人,超过了“账号都会有危险”。
当记者点击该店面查看详情时,发觉该店面主页没有任何内容,仅剩一个店面名称,粉丝数、店铺好评等均为0。几天后,当记者再度搜索该店面,打开链接后显示,该店面不存在或已关掉。
不少平台上有关于直播刷流量的相关内容
直播刷量为什么屡禁不止?
专家觉得,成本低廉或是刷流量现象泛滥的诱因之一。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随便在网上就可以找到低廉的‘刷手’,违规成本很低。对于‘灰产’的疯狂生长,第三方平台有监管责任,这些责任是有限连带责任。并且需明晰的是,平台方在直播行业既做选手又做裁判,未能实现有效的监督整改。”
国美金融研究院消费金融研究中心所长、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提到,假如这些现象常年延续下去,除了会伤害消费者对于主播、商家乃至直播平台的信任,减缓行业的泡沫化程度,长此往年,势必会影响直播平台的商业生态和发展空间,若是问题不解决,直播带货就只能是“一次性买卖”,再无下文。
为此,接受专访时,不少专家建议,眼下要建立监督处罚机制,引入愈发客观的外部机构或则行业商会,对平台和主播进行公允评价。
记者注意到,此前,也有业内人士倡议早日构建“直播带货”行为立法快手买粉丝,以进一步规范直播带货行为。而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也发布了《关于强化网路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意见》提到,针对网路直播营销中虚构交易或评价、网络直播者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取缔施行虚假或则引人误会的商业宣传、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则引人误会的商业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诽谤和违规有奖销售等违规行为。
上海康达律师事务所刘嘉熙接受记者专访时明晰表示,刷量行为“肯定是违规的”。对于“刷客”来说,通常可以用侵权责任相关法律给以评价。
“如果刷客明知涉及虚假宣传参与直播刷量,将被视为共同侵权,对消费者的损失负有连带赔付责任。”刘嘉熙称。
不过,刘嘉熙也提到,目前似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多部法律涉及刷量行为快手买粉丝,但在法律处理根据方面还不够明晰,现实中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处罚,威慑力不足。
上海市社会科大学管理研究所王鹏觉得,立法可能性不高,但对于平台须要承当的责任和相应的处罚机制在未来须要进一步建立,后续还是应当尽早颁布相关的愈发细致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或则监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