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商务委支持上海市消保委会同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制订发布《上海市网路点餐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针对网路点餐不同场景下餐饮经营者搜集、使用、保管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提出具体合规要求和操作准则,以着力提高餐饮行业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与此同时,为更好地帮助消费者在扫码点餐时强化个人信息防护,上海市网信办提出以下“六不”建议,希望社会公众共同提升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意识,同时对相关涉嫌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线索举报。
01隐私新政不告知不继续
消费者第一次使用扫码点餐服务,扫描二维码后跳转到小程序页面点餐,但小程序并没有通过弹窗等明显形式向消费者告知隐私新政;或者在下单、登录等页面默认勾选隐私新政,默认准许向餐饮企业提供个人信息。消费者可以选择线下点单形式,或在后续扫码点餐服务中尽量避开提供个人信息。
02非必要个人信息不提供
消费者在到店点餐过程中(包括排队取号、每次加菜等环节)或埋单页面,小程序要求或诱导消费者填写与餐饮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生日、性别、手机号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银行帐号等)。消费者对店家索要与餐饮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要当心。
03一键登陆要号码不容许
消费者扫码点单后出现“微信手机号一键登陆”获取手机号、“微信一键登陆”获取爱称和头像等弹窗提示,或者埋单时要求提供手机号。消费者可以选择“拒绝”或“取消”按钮不提供。
04诱导给精准定位不同意
消费者扫码点单后,小程序以便利消费者选择附近分店等为由,申请位置权限以获取精准位置信息。消费者可以选择使用分店搜索功能完成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