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今日票”网站及其App为快手用户提供虚假增加粉丝数、点赞数等付费服务,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厦门蕲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平台,向法院提起诉讼。 3月2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该民事纠纷一审判决书。 责令厦门蕲春公司赔偿快手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4.5万元。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快手网及快手App的运营者快手公司声称“今日票”网站(网址为)及“今日票”App提供虚假信息针对快手公司平台用户。 增加粉丝数、视频播放量、点赞数、评论数的付费服务,导致快手App中存在大量虚假访问、点击等数据。
快手公司认为,上述行为破坏了快手公司平台数据的真实性,严重影响快手公司的正常经营决策,损害了快手公司的合法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厦门蕲春公司作为涉案有偿服务的收款人,应对涉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厦门蕲春公司赔偿快手公司12万元,并发布声明消除影响。
北京海淀法院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组织虚假交易或者其他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经营促销。 本案中,快手平台的接入数据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快手公司基于快手平台数据获取的商业利益受到法律保护。 涉案App为快手平台提供虚假增加快手用户粉丝数、快手短视频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等服务。 厦门蕲春公司对上述服务收取费用,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的规定。 第八条及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海淀法院判决厦门蕲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万元及合理费用5000元。
3月23日,南都记者分别在网络和应用商店搜索“今日票”网站和应用程序,但没有找到结果。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厦门蕲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为赖胜全,持股比例为55%。 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等。
采访与写作:实习生王梅、青南记者刘淼